工傷索賠的基本流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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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索賠的基本流程

工傷索賠的基本流程介紹

發生工傷事故後,職工怎樣才能享受法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呢?下面筆者將簡要介紹工傷索賠的具體步驟:

第一步:工傷認定

1、自事故發生或者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由所在單位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單位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事故發生或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人後,1年之內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勞動部門受理申請後,應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20日個工作日內送達給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單位,並抄送社保經辦機構;如果對工傷認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部門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結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即必須先複議後訴訟。

4、如果勞動部門不受理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或者直系親屬既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如果申請了行政複議但不服複議決定的 ,還可以再行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步:勞動能力鑑定

5、醫療終結後如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向社群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鑑定,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都可以提出申請。

6、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在60日內作出鑑定結論並及時送達職工及單位。

7、對傷殘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8、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等級鑑定結論、生活護理依賴程度確認結論為最終結論,即使是不服也不能申請仲裁或者提前訴訟。如果職工被鑑定為傷殘,根據傷殘等級享受工傷傷殘待遇。

第三步:計算工傷保險賠償金,獲得工傷保險賠償

9、認定工傷後,職工或者直系親屬可以根據工傷具體情況享受各項工傷待遇,如工傷醫療待遇、停職留薪期待遇、傷殘待遇、配置輔助器具待遇、生活護理費待遇、工亡待遇等。

10、如果對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待遇有異議的,應當先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訴訟,即必須先複議後訴訟。

11、如果與單位因落實工傷保險待遇,應當先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