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居民醫保制度意見2016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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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整合居民醫保制度意見出臺,提高繳費為減輕看病負擔,具體請跟本站小編來了解一下!

整合居民醫保制度意見2016解讀

近日,國務院釋出了《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指出將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並稱此項舉措是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

1998年,我國開始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此基礎上,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制度,標誌著“3+1”(“1”指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制度)的醫療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實現了歷史性跨越,實現了制度從無到有、覆蓋範圍不斷擴大與待遇水平不斷提高。

然而,近年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導致這種三分格局弊端日漸顯現,導致重複參保等情況,不但增加了醫療保險的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而且不利於改變城鄉二元結構,對體現制度公平、促進社會和諧造成了負面影響。

基於上述情況,《意見》釋出後得到各方面的積極評價。在接受中國網記者採訪時,中國醫學科學院醫院資訊研究所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室副主任朱坤錶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整合具有很大意義,它實際上是我們制度供給方面的一個重要的改革舉措。制度整合實際上也是資源整合,可以達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可以更好地滿足老百姓的需求。而且在制度整合過程中兼顧了公平和效率、改革和發展,是在通過改革促進發展。”

釋疑1

人均籌資標準如何制定?

未來應由額度一致向比例一致轉

《意見》指出,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至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談到籌資標準,衛生計生委衛生髮展研究中心醫保制度研究室副主任顧雪非在接受中國網記者採訪時表示,社會醫療保險籌資應遵循“累進”原則,即收入越高,繳費越多,保障待遇人人平等,實行“按需分配”。對此,朱坤也認為,“按照城鄉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來籌資,這個是比較理想的,也是比較公平的。”但兩位專家均指出就目前情況來看此舉的操作性尚有難度,“因為中國現在還沒有建立一個個人收入申報制度,我們對於城鄉居民的收入情況的平均水平是瞭解的,但是具體到每個個體的話,實際上不太瞭解。”朱坤錶示。

朱坤對記者說,“我們現在能做到額度一致,比如說每個人每年繳費500元,個人繳多少,政府財政補了多少,這樣分配,可能個人的繳費標準是趨於一致的。這個從操作上相對容易,對於我們制度整合的推進速度也是比較好的。同時也希望將來能從額度一致向比例一致轉變。”

對此,顧雪非也提出,“就像職工醫保個人繳費與單位繳費比例是固定的一樣,居民繳費和財政補助的比例應固定下來,從而形成穩定的籌資增長機制,以滿足居民不斷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此外,對於城鄉收入差距比較大的.地區來說,朱坤認為,繳費的額度需要有一定差別,會更科學一點。“農村戶口的相對少繳一點,城市戶口的相對多繳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