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珠海積分入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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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珠海打拼的外來務工人員對當地積分入戶的事情比較關注,下面為大家帶來相關的內容,以供參考!

  珠海積分入戶分值表

一級
指標
二級
指標
三級指標分值方向實施說明




 
 
年齡情況
(年齡計算至申請入戶之日)
 
18-30週歲8分 基本要求各項二級指標每項必須有積分,否則不能對後續指標進行積分。
31-39週歲5分 
40週歲及以上3分女性40週歲以上者,男性50週歲以上者,需同時具備在本市累計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0年以上的條件,才可積分。
身體狀況身體健康5分參照我市招工體檢要求
勞動合同簽訂並履行勞動合同年限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並履行勞動合同,每滿一年積2分;在本市同一用人單位連續簽訂並履行勞動合同三年以上,每滿一年加1分。總分值最高不超過45分。簽訂並履行勞動合同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資訊系統記錄為準
參保情況社會保險繳費
年限
在本省其他地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含大病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繳費滿一年積1分,分值不超過20分;在本市參加上述險種的,每個險種每繳費滿一年積2分,分值最高不超過70分。總分值最高不超過70分。由本人提供社保經辦機構或地稅部門出具的證明(重複參保的,不累積計分)
計劃生育未違反國家和戶籍地省(直轄市、自治區)生育政策10分由本人提供戶籍地縣級以上(含縣級)和本市現居住地街道(鎮)人口計生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居住情況持有本市公安部門核發的《廣東省居住證》或《暫住證》5分,在本市居住每連續滿一年的加1分。總分值最高不超過10分。由本人提供本市公安部門核發的《廣東省居住證》或《暫住證》及出具的相關證明
守法情況無嚴重犯罪記錄2分由本人提供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和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有無嚴重犯罪記錄的證明 




 
文化程度國中5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計分,不累計加分,由本人提供最高學歷證書。國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此項不積分。 
高中(中專、中技或中職)20分
大專40分
本科及以上60分
職業資格
或專業技
術職稱
初級工、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五級10分,屬於本市緊缺技工工種目錄的初級工加10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分,不累計加分。由本人提供最高級別的技能等級或技術職稱證書。 
中級工、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四級30分,屬於本市緊缺技工工種目錄的中級工加20分
高階工、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三級、初級職稱50分,屬於本市緊缺技工工種目錄的高階工加30分
技師、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二級、中級職稱及以上60分,屬於本市緊缺技工工種目錄的技師以上加40分
技能競賽(近五年內有效,從申請入戶之日計算前五年)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或在廣東省、珠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辦或其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前三名只要獲獎1次一等獎或第一名即積20分;獲得1次二等獎或第二名積15分;獲得1次三等獎或第三名積10分。不累積計分。由本人提供
榮譽證書
 
表彰榮譽(近五年內有效,從申請入戶之日計算前五年)獲得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或廣東省委省政府、珠海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獲得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或廣東省委省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50分;獲得珠海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40分;獲得珠海市委市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加10分。不累積計分。由本人提供
榮譽證書
同時獲得不同等級或同一等級獲得多次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分,不累積計分。
獲得本省其他地級以上市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10分。不累積計分。由本人提供
榮譽證書
 



個人基本
情況
婚姻未婚者積6分由本人提供未婚證,以及戶籍地和本市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情況證明 
廣東省農業戶籍25分由本人提供戶口簿
落戶自有住房10分由本人提供房產證
落戶用人單位
集體戶口
8分由本人提供用人單位在入戶申請表上加具的意見(落戶在勞動保障事務所集體戶口內的不積分)
社會服務
(近五年內有效,從申請入戶之日計算前五年)
參加獻血每次積2分,分值不超過10分;參加本市獻血的,每次加2分,加分不超過10分。總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由本人提供
捐獻證明
 
參加義工、青年志願者服務服務每滿50小時積2分,分值不超過10分;參加本市服務每滿50小時,加1分,加分不超過3分。總分值最高不超過13分。由本人提供志願者機構出具的相應證明
慈善捐贈,接受捐贈的單位必須是政府認定的慈善組織每千元積2分,分值不超過10分;在本市捐贈每千元加1分,加分不超過3分。總分值最高不超過13分。由本人提供
捐贈證明
衛生防疫按崗位要求辦理從業健康合格證明的2分由本人提供本市衛生部門出具的防疫證明 
子女自覺參加計劃免疫的1分
自覺參加婦幼保健(具體專案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實施)1分由本人提供本市衛生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婚前按有關規定參加婚檢的1分
計劃生育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辦理了戶籍地頒發的流動人口計生證明,到達本市後向現居住地人口計生部門交驗證明,接受其管理,並按照相關證明管理規定定期驗證和及時更新登記、換領證明的2分由本人提供本市現居住地街道(鎮)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按照本省節育政策自覺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上環、結紮)的3分 
近一年內(從申請入戶之日起計算前一年)按要求參加本市人口計生部門或所在單位組織的孕情檢查的每檢查1次積1分(檢查時間間隔3個月以上),總分值最高不超過3分。 



違法犯罪
(近五年內,從申請入戶之日計算前五年)
曾受過勞動教養扣50分由本人提供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和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 
曾受過刑事處罰扣100分
在本市曾受過
治安處罰
扣30分由本人提供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有無受過治安處罰的證明 

  珠海積分入戶新政策

一、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的基本條件:

(一)凡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已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或《暫住證》、納入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身體健康、無嚴重犯罪記錄和無違法生育(含無違法收養子女,下同)記錄的外來務工人員,均為積分制入戶實施辦法的適用物件。

(二)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入戶基準分值滿80分可申請入戶本市(其中男性50週歲以上、女性40週歲以上者,必須同時具備在本市累計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0年以上的條件,年齡計算至申請入戶之日),其結婚滿五年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隨遷人員必須無嚴重犯罪記錄和無違法生育記錄。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可根據當年入戶計劃指標和實際需要,調整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入戶基準分值,並向社會公佈。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入戶珠海市的計劃指標數,由市發改局根據省當年下達本市計劃指標情況,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向社會公佈。

二、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須提供的材料:

(一)、(二)項必須全部提供,(三)、(四)項根據個人情況提供,對相關輔證材料有異議的,經辦機構可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單位驗證證明:

(一)《珠海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申請表》原件(申請落戶用人單位集體戶口的,在用人單位意見處寫明“同意落戶單位集體戶口”,並加蓋公章);

(二)申請入戶人員的個人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正反兩面影印,符合隨遷條件且已辦理身份證的提供隨遷人員身份證原件及正反兩面影印件);

2、本市公安部門核發的廣東省居住證(暫住證)原件及影印件(正反兩面影印)及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3、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戶口薄影印首頁及個人頁,符合隨遷條件的提供隨遷人員戶口薄首頁及個人頁原件及影印件);

4、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①已複審的《珠海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計劃生育情況稽核表》原件 (《稽核表》可在鎮(街)、村(居)辦事視窗免費索取,或上珠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公眾網站: →網上辦事指南→表格下載);

②已婚者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符合隨遷條件的未成年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5、無嚴重犯罪記錄,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近五年內,從申請入戶之日計算前五年)證明材料:

①本人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和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無嚴重犯罪記錄的證明原件,符合隨遷條件的人員提供隨遷人員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無嚴重犯罪記錄證明原件;

②本人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和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原件,其中需證明是否受過勞動教養或刑事處罰;

③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本人有無受過治安處罰的證明原件;

④隨遷的未成年子女(只限於14週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不含14週歲)無須提供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⑤申請人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無嚴重犯罪記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落款日期,在當年申請積分入戶年度內為有效證明;

6、在本省其他地市參保的人員,提供本人本省其他地市社保經辦機構或地稅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帳、單原件(重複參保的,不累積計分);

7、珠海市三甲醫院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原件(招工體檢,體檢有效時間計算至申請之日前六個月);

(三)個人素質方面提供的輔證(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分,不累計加分):

1、畢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國中以下文化程度無需提供。稽核機構對畢業證書有異議的,另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查詢學歷情況的線上驗證碼或權威驗證機構驗證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國外畢業證書另需補充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使領館出具的“留學人員回國證明”的原件及影印件;

2、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另需提供檔案裡的“認定申報表”、“評審表”或“考試報名表”並由原發證機關加蓋公章確定;

3、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或廣東省、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辦或其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近五年內有效,從申請入戶之日計算前五年)獲獎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4、獲得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或廣東省省委省政府、本省其他地級以上市市委市政府、珠海市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的榮譽證書(近五年內有效,從申請入戶之日計算前五年)原件及影印件;

(四)獎勵加分方面提供的輔證:

1、未婚者提供原戶籍地民政婚姻登記部門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原件;

2、申請人落戶自有房產的提供個人房產證原件及影印件;申請人落戶親友戶口的,提供親友戶口本首頁、戶主頁的原件及影印件,以及戶主簽名同意申請人落戶證明的確認書和戶主身份證影印件。申請人原申報落戶本市自有住房戶口、用人單位集體戶口,因各種原因不能按原申報落戶的,相應項指標所得分值扣減後,其積分排名仍在入戶指標範圍的,方可繼續辦理積分入戶手續;

3、社會服務方面(近五年內有效,從申請入戶之日計算前五年):

①參加獻血的提供本人捐獻證明原件;

②參加義工、青年志願者服務的提供志願者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③慈善捐贈的提供捐贈證明原件,接收捐贈的單位必須是政府認定的慈善組織;

4、衛生防疫方面:

①按崗位要求辦理從業健康合格證的,提供健康證原件及影印件;

②子女自覺參加計劃免疫的',提供本市衛生部門出具的防疫證明原件;

③自覺參加婦幼保健(具體專案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實施)的,提供《珠海市孕產婦系統管理保健手冊》及《珠海市兒童系統保健管理手冊》原件及影印件;若手冊丟失的,前往初次建卡的醫院,通過回查分娩病歷及“珠海市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監測電子資訊系統”,找到原始資料後由該醫院出具相應證明;

④婚前按有關規定參加婚檢的,提供由婚檢單位加蓋公章及醫生手寫簽名的《婚前醫學檢查證明》原件及影印件;若證明遺失的,前往原婚檢的醫院影印並加蓋醫院公章註明“與原件相符”。

三、申請積分入戶手續的程式:

1、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申請人達到積分入戶基準分值以上的,攜帶入戶申請表連同相關輔證材料向市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申請人也可以通過網上申請後列印申請表並攜帶相關輔證材料交至市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申請時間以經辦機構列印受理回執時間為準。

2、每年8月31日後將確定積分排名的名單通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在公示期內,公示有異議的,經辦機構進行核實,情況屬實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公示無異議的,公示期滿後,申請人可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站或12333諮詢熱線,查詢積分入戶結果。

3、申請人應當在公佈積分入戶人員名單之日起30天內憑受理回執和本人身份證到受理申請的經辦機構領取《珠海市入戶指標卡》,持《珠海市入戶指標卡》和《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以及隨遷人員相關證件原件和影印件,到市公安部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回戶籍地公安部門辦理戶籍關係遷移手續後,憑《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珠海市入戶指標卡》到珠海擬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常住戶口入戶手續。

4、逾期未領取《珠海市入戶指標卡》的,視為自動放棄入戶指標。入戶指標按積分排名名單順序依次遞補。

5、因當年入戶計劃指標使用完畢原因,使已確定積分排名的申請人當年未能入戶,或者因申請人逾期未領取《珠海市入戶指標卡》而放棄入戶指標的,申請人應當在公佈積分入戶人員名單之日起60天內,憑受理回執到經辦機構取回申請材料。申請人逾期未取回的申請材料由經辦機構自行處理。

珠海積分入戶辦理條件

居民戶口遷移:

1、在職人員調動遷移;

2、錄用公務員遷移;

3、國(省)屬單位內部調動人員遷移;

4、自有產權房屋居住遷移;

5、單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遷移;

6、租賃政府產權房屋居住遷移;

7、隨軍家屬遷移。

學生戶口遷移:

1、戶口在學校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錄用、招聘遷移;

2、學生畢業、退學、休學回原籍遷移。

投靠遷移:

1、夫妻投靠遷移;

2、父母投靠子女遷移;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4、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5、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珠海市戶口遷移證關於代辦問題

辦理材料

居民戶口遷移:

1、遷入地的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2、《戶口遷出證明》;

3、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學生戶口遷移:

1、《錄取通知書》原件;

2、《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3、《戶口遷出證明》;

4、轉學的還需出具省教委轉學批覆檔案的原件及影印件和學籍管理部門《轉學證明》;

5、退學的需出具學籍管理部門的《退學證明》原件。

辦理流程

居民戶口遷移:

1、申請人攜帶上述材料到遷入地提出申請,並提交材料;

2、派出所稽核材料確認無誤後頒發《准予遷入證明》;

3、申請人攜帶《准予遷入證明》到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遷移證》;

4、持遷移證、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

學生戶口遷移:

1、申請學生先到學校保衛處戶籍室辦理遷出手續,並領取《戶口遷出證明》。

2、再憑本人身份證及保衛處《戶口遷出證明》,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領取《遷移證》。

3、持遷移證、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

注:學生戶口遷移遷入學校時,學生將戶口遷移辦理所需的材料提交給學校保衛處,由學校做經辦方統一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珠海市戶口遷移證居民辦理須知

珠海市戶口遷移證學生辦理須知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當場辦理。

辦理費用:5元(工本費)。

辦理地址

白蕉派出所

地址:白蕉鎮同心中路143號

聯絡電話:0756-5506237

平沙派出所

地址:平沙鎮新路118號

聯絡電話:0756-7758476

拱北派出所

地址:香洲區拱北夏灣路108號

聯絡電話:0756-8644602

吉大派出所

地址:香洲區吉大路69號

聯絡電話:0756-864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