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勞動能力鑑定標準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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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者因工或非因工負傷以及患病後,勞動鑑定機構根據國家鑑定標準,運用有關政策和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手段確定勞動者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一種綜合評定。以下本站小編DL為大家整理了2016勞動能力鑑定標準及規定,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16勞動能力鑑定標準及規定

申請人應向哪個部門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申請人應當向工傷發生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的勞動能力初次鑑定、複查鑑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對初次鑑定或者複查鑑定結論不服提出的再次鑑定。

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應該提交哪些材料?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多久會獲得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在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在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將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對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怎麼辦?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初次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拓展閱讀

勞動能力鑑定申報條件

申報勞動能力鑑定所需的常規材料及要求

(1)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表上貼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單位負責則壓照片蓋上單位公章;個人申請需提供單位名稱、單位詳細地址、單位聯絡人姓名及電話,並且當場通知單位聯絡人。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影印件。

(3)攜帶被鑑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證到醫院病案室影印病志,同時加蓋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之後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鑑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診或門診的病志原件並影印件、診斷書及輔助檢查報告單原件並影印件,稽核原件保留影印件。

特殊傷病情況需額外提供的申報資料及要求:

(1)精神疾病需額外提供由專門的精神病醫院開具的《醫學精神病鑑定書》原件及影印件。

(2)智慧損傷需提供智商、記憶商測定報告。

(3)聽力受損需提供電測聽、帶******值,的聽覺誘發電位檢測報告。

(4)工傷職業病需提供指定醫院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

申請工傷鑑定的醫療期規定

申請工傷鑑定時需滿足最低的醫療期

1-2個月:頭皮裂傷、血腫;

3個月:顱骨,顱底骨折,頭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橫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軟組織挫傷,腦震盪,臟器挫傷保守治療,燒傷(小面積、淺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傷性白內障、視神經萎縮、球內異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竇良性腫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額面部嚴重軟組織挫傷);

6個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體骨折,腦挫裂傷,臟器破裂手術,燒傷(大面積、深度),眼科(傷性白內障、視神經萎縮、球內異物),鼻及鼻竇良性腫瘤,口腔額面部嚴重軟組織挫傷;

1年:氣管外傷,股骨頸骨折,腦出血

1.5年:脊柱骨折並脊髓損傷。

因病鑑定申請時需滿足的醫療期規定

(1)癲癇病、腦外傷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器質性精神疾病需病史2年以上。

(2)普通精神疾病需病史5年以上;雙向情感障礙虛年病史以上並且男性年齡需達到50週歲以上,女性要45週歲以上。

(3)惡性腫瘤及癌症無病程要求。

(4)其它疾病醫療期一年以上。

注意:同一疾病自上次鑑定結論做出之日起一年內不能重複申請因病鑑定(惡性腫瘤病情加重的除外),超過一年的需提供病情加重的病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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