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工傷保險賠償範圍及流程

才智咖 人氣:1.68W

臨沂市工傷保險賠償範圍如何?具體的賠償流程又是怎樣的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臨沂市工傷保險賠償範圍及流程

臨沂工傷保險賠償流程:

一、工傷認定(不收費)

1、申請的時間:

用人單位方:自從業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或被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勞動者方:勞動者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

2、認定的期限:勞動行政部門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3、申請地點和受理機關:用人單位工商註冊所在地的區縣、勞動行政部門。

4、申請所需材料: 身份證影印件; 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如:飯卡、工資單、考勤卡、勞動合同、工作證、工友證明等; 醫療證明; 其它材料視情況而定。

二、勞動能力鑑定(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單位或勞動者墊付350元)

1、申請時間:傷情相對穩定後

2、鑑定期限:鑑定委員會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最長不超過90天。不服鑑定結論的,自收到該鑑定結論15日內向市鑑定委員會提出重新鑑定的申請。

臨沂工傷保險賠償範圍:

認定工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視同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不予認定工傷:

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工傷認定時限中止:

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並書面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