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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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指為保障職工及其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不降低而給予職工生活費的補償。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淄博市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標準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淄博市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標準

一、領取條件

1、就職規定:

(1)就職於我市行政區域內企業(含中央、省屬駐淄企業以及企業化運營的民辦非企業,勞務派遣企業另行規定);

(2)就職於我市行政區域內事業單位;

(3)就職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個體工商戶;

(4)就職於我市行政區域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2、工作要求:

全職工作並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3、其他規定:

已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二、補貼標準

1、博士研究生:

每月發放4000元生活補貼,連續發放5年。

2、畢業五年內碩士研究生:

每月發放2000元生活補貼,連續發放5年。

3、畢業五年內的全日制學士本科畢業生:

每月發放1000元生活補貼,連續發放5年。

4、畢業五年內新到我市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全職工作或創業的全日制大專生:

工作或經營滿1年以上,一次性發放生活補貼1萬元。

5、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賽獲得前十名的高職和中職畢業生(畢業五年內)

每月發放1000元生活補貼,連續發放5年。

三、補貼發放

1、補貼計發時間

(1)就職於事業單位的`,補貼待遇自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執行日期當月開始計算;

(2)其它單位就職的,補貼待遇自辦理就業登記當月開始計算。

2、補貼發放

(1)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當月發放;

(2)跨月發放的予以補發;

(3)之後每月20日前,將生活補貼撥付至申請人社會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