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常識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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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相傳與公元前6-前5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於亞洲的許多國家。東漢時自西向東傳入我國。 佛教與基督教、伊斯蘭教並稱為世界三大宗教。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的佛教常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佛教常識大全

第一 叢林寺院

佛教僧尼修行弘法的地方,通稱為“寺院”;禪宗則稱為“叢林”。“寺”原為我國古代官方接待四方賓客的官署,如鴻臚寺、太常寺等。東漢永平年中,西域僧人迦葉摩騰與竺法蘭來到中原,初時便是招待他們住在鴻臚寺,後來漢明帝敕旨興建白馬寺,明令該寺為迦葉摩騰與竺法蘭的安居處所,後代僧尼的住所因此通稱為“寺”。

所謂“院”者,原亦指官舍,後因唐高宗敕建大慈恩寺作譯經院,於是成為佛教建築物稱“院”的濫觴。“院”一般均較側重文教事業,如講經院、譯經院等。

在印度佛陀時代,最初稱寺院為“精舍”,例如設於中印度王舍城的竹林精舍與舍衛城的祗園精舍,便是佛教最早的寺院;由於當時精舍大都建築在都城郊外幽靜的林地,故又稱“蘭若”,意即寂靜之處;又稱“伽藍”,意指僧眾所居的園林。直到後世,一般以一所寺院的完成必須具備七種建築物,特稱為“七堂伽藍”。

寺院具有弘傳佛法的功能,佛陀住世時,講經說法的地方稱為“講堂”;講堂本為寺院的建築物之一,猶如今之教室,佛世時只園精舍便有七十二間講堂,可見廣建講堂本為佛陀所倡導,後世則直接指稱寺院為講堂,講堂於是成為寺院的別稱之一。

寺院也是修行佛道的所在,因此又稱“道場”,隋朝時煬帝曾經下詔,明令天下的寺院改稱“道場”,並將宮中行佛事的場所稱為“內道場”,或稱“內寺”。

寺院又稱“招提”,源於北魏太武帝於始光元年(四二四)造立伽藍,稱為“招提”。意為四方僧房,也就是指自四方來集的各方僧眾均可止宿的客舍;後來稱僧團所共有之物,可供大眾共同使用者為“招提僧物”,或“四方僧物”。

又有將佛教建築概稱為“浮圖”者,後來漸轉為專指高塔而言。也有稱為“剎”者,因一般均有於佛堂前立“剎”的風俗,故稱寺院為寺剎、佛剎、梵剎、金剎或名剎。韓國至今仍沿習“剎”的稱呼,例如通度剎、海印剎、鬆廣剎等,在臺灣佛光山也有一處分院名為澎湖海天佛剎。今之僧人對語時,尊稱對方之寺為“寶剎”;南宋高宗時曾將十五所禪院製為“五山十剎”。

在日本,則稱寺院為“坊”,並依寺院的主從關係,稱傳承祖師法的根本寺院為本寺、本山,其屬下的寺院,則稱末寺、末山;在大寺院境內,附屬於該寺院的小寺,稱為子院、支院、枝院、寺中、寺內、塔頭;分佈於遠處而不另設住職的寺院,則稱通坊、通寺、支坊、兼帶所、掛所等;本山的支坊,則稱為別院、御坊。

此外,依《只園圖經》之說,寺又名淨住舍、法同舍、出世間舍、清淨無極園、金剛淨剎、寂滅道場、遠離惡處、親近善處等;現代則又稱會館、學舍、蓮社、唸佛會、居士林、禪淨中心、佈教所等。甚至古時又將女眾駐錫的道場稱為“庵”或“愛道堂”,男眾住持者為“寺”,或稱“首堂”;乃至依宗派而分講寺、律寺、淨寺、禪寺等,其中禪寺又稱“叢林”,意指僧眾和合居住一處,猶如樹木聚集而不亂生長,表其有規矩法度,所以稱為“叢林”。

叢林如大冶洪爐,是陶冶僧格,修學辦道的修煉所,因此古時有“選佛場”之稱。寺院也等於是學校,重視社會大眾的文化教育,所以寺院是社群的精神文化重鎮,是民族生活、習慣、風俗的凝聚處,也是現代信眾信仰的中心。

今日隨著佛教弘傳日益普及,佛教弘法的空間隨之擴大,寺院的功能應作具體的發揮,因為人們到寺院中來,除了滿足宗教生活的需要之外,在更高層次文化裡,寺院又具有多種教育的效能。現代的寺院設立圖書館供人閱讀佛教典籍;提供視聽中心、簡報室介紹佛教文化史蹟;有會議室可以研討、座談、開會;有講堂可以佈教弘法、舉辦活動來引導人心向善,達到淨化社會的功效。如此,能使寺院發揮多項教育、文化等功能,為大眾服務,廣植福德來成就菩薩道。

第二 寺院建築

有寺院就有信仰,佛教藉著寺院安僧辦道,弘法利生;欲得佛法常住,必須建築佛寺。

佛寺建築大略可分為修道區與生活區兩大部分。基本的建築包括佛殿、法堂、禪堂、僧寮、庫房、大寮、山門等七大堂口,因此有“七堂伽藍”之稱。如果加以細分,修道區又分為兩類:安置佛、菩薩像和祖師像的大雄寶殿、彌勒殿、藥師殿、觀音殿、地藏殿、天王殿、伽藍殿、羅漢堂、祖師堂、寶塔等;供講經集會及修道用的法堂、衣缽寮、丈室、禪堂、唸佛堂、藏經樓、雲水堂、鐘鼓樓等。生活區的建築有五觀堂、香積廚、庫房、客堂、寢堂、茶堂、延壽堂、寮房等。就整體建築的格局而言,寺院的建築,當以能外現莊嚴的寺宇,內祕僧伽生活行儀的建築為宜。

古代叢林的建築,一般在山門口就供著笑臉迎人的彌勒菩薩,代表皆大歡喜;進入山門,即可見四天王殿,其內供有威武凜然的四大金剛或伽藍、韋陀菩薩,他們如警察般的護衛著道場的安全。其次是客堂、雲水堂、齋堂、庫房等,於生活方面與信徒、訪客接觸的建築;然後是大雄寶殿,這是一寺的主要建築,屋簷的設計一般有北方的翹角式與南方的平臺式之別;緊接著是大眾修持用的唸佛堂、禪堂等,然後是研究方面的藏經樓、關房;最後是塔院及法師寮,稱為後堂或西堂,為退休養老的地方。

隨著時代進步,為配合弘化的實際需要,現代寺院則增設有教室、會議室、談話室、貴賓室、書報室、圖書館、美術館、展覽館、託兒所、安養院、醫療所、停車場等。現代佛寺以裝置來代佛宣化,以裝置來加強教化的功能。可見無論古今,佛教對修道、研究、退休養老均極重視;也就是說,從佛教的建築中可得知佛教重視生活與世間的關係。

寺院不僅是信仰的中心,也是弘揚教義的道場;寺院莊嚴的殿宇,重簷飛翹,壯麗巨集偉,尤其過去叢林所謂“二廊十殿”,廊院式的建築,前塔後殿,有堂有塔,有樓有院,亭臺樓榭,園木扶疏,簷廡相接,殿堂一進一進,一層一層,重重疊疊,表現出深邃幽遠的建築之美。置身其間,聆聽晨鐘暮鼓、磬漁梵唱,自能生起寧靜祥和的愉悅感,帶給人心靈上的淨化、精神上的鼓舞、思想上的啟發,對社會人心產生一股道德的自我約束力。因此,莊嚴的殿宇本身也能發揮無言的說教。

佛教寺院在儲存中國傳統文化上,也有不可磨滅的貢獻。例如,現存最古老的木構建築山西五臺山佛光寺,便保留了唐朝建築藝術的精髓;近代的佛寺建築多數仍維持仿古式建築,例如佛光山的大雄寶殿以及美國西來寺、澳洲南天寺的大雄寶殿,即是古色古香的中國宮殿式建築,不但儲存了中國的傳統文化,而且發揚光大於海外。

建築佛教寺院的意義何在?世間的錢財,只能拯救肉身生命,濟人燃眉之急,但是無法息滅貪瞋痴三毒;佛法的佈施,則能更進一步地淨化心靈,孕育法身慧命,使人斷除煩惱,了生脫死,其影響及於生生世世。因此,建造佛寺,等於建設學校,度眾萬千,才是最徹底的慈善事業。

寺院對信徒而言,是善友往來的聚會所、人生道路的加油站、修養性靈的安樂場、去除煩惱的清涼地、採購法寶的百貨店、悲智願行的學習處,更是一所療治心靈的醫院、維護社會正義的因果法庭、啟發道德良知的教育學校、提升文化修養的藝術中心。寺院提供信眾:修身養性,培養宗教情操;聽經聞法,增長福德智慧;齋飯素食,廣結善緣功德;道友聚會,彼此以會會友。因此,學佛要常親近道場,每星期至少要回家一次,向佛菩薩報到學習,這是人生很重要的功課。所以建寺安僧,為萬千眾生作得度因緣,是不容等閒視之。

第三 道場行事

道場是修學佛道的所在,負有接引信眾學佛的使命;在此前提之下,僧團必先健全,始能發揮弘法度眾的功能。是以道場日常行事中,除了舉辦法會、慶典,其他如禪七、佛七、朝山、講座,乃至現代的佛學會考、短期出家、夏令營、講習會等各種活動,提供信徒聞法共修以外,更有許多重要的寺務行政,從中可以看出僧團的組織嚴謹,制度健全,十分合乎現代化的管理學。

過去叢林在人事方面有所謂“四十八單”職事,四十八單又分為“序職”、“列職”。序職代表的是道德、學問、階位,大都是老成持重,長於道德修行者擔任,雖然有名、有職,但無實權,譬如軍隊的上將、上校等;“列職”,代表的是行政能力,是職務,譬如團長、總司令等,握有實權。

叢林的“序職”,包括首座、西堂、後堂、堂主、書記、悅眾、知藏、祖侍、燒香、記錄、參頭等;“列職”分別為都監、監院、副寺、維那、知客、糾察、典座、衣缽、湯藥、莊主、化主、寮元等。大部份僧眾有了序職以後,又領有一份職務,正如軍中所謂的上將總司令、上校營長等,亦即序職、列職兼具。

此外,也有專於一務者,如:飯頭、水頭、菜頭、粥頭、門頭、淨頭、園頭、鼓頭、茶頭等,這些行單不需要序職即可擔任。因此,四十八單職事不一定是四十八個人,有時一人兼具序、列職;有時一個職務有多人負責,例如序職的堂主,多則十幾人,少則七、八位,而書記則有三、五十,乃至百位之多,愈多表示寺院愈大。

序職代表資格、身分、地位,除非違犯清規,否則如同國家頒授的少將、中將等階位,是終身榮譽,永遠保留,然而職務(列職)則可隨時因所需而異動,有其一定的任期。

叢林的任期制度,對於人才的養成與流通有很大的助益。每年一到“期頭期尾”職務調動時,凡任期圓滿者,必須分別向大和尚或客堂請辭,經過大和尚邀約全山長老開會安排後,完成“請職圓職”的新任命。而住持和尚也有一定的任期,因此晉山住持、傳法傳賢也是叢林重要的行事與典範。

住持又稱方丈、堂頭,凡是可以提供“掛單接眾”的道場,才能有住持的稱謂,否則只能稱為當家。住持平日領眾薰脩、上堂說法,是一寺之主,但是逢到“出坡普請”時,仍須隨眾作務;乃至進出山門,亦需向客堂“告假銷假”,此舉充份顯示僧團平等與相互尊重的精神。

僧團強調和合、清淨,僧眾平日的生活、修行均應隨眾作息,遇有特殊情形也必須請假。請假時,如果搭海青、袈裟,即表示要請長假;著海青請假者,是屬暫假。除此又隨各種“香期例假”而有不同的禮儀規定。

依據中國佛教的傳統習慣,出家者必須受足三壇大戒才符合大乘出家僧格。三壇大戒乃中國佛教特有的授戒儀式,也是道場的重要行事之一。戒期有“進堂出堂”,從進堂到“封堂”,當中有一段緩衝時間,因為大陸幅員遼闊,路途遙遠,必須一段時日趕路,所以先“開堂”,讓大眾陸續報到,到了一個時期才“封堂”。這一段時間先教授部份簡單的規矩,等封堂後即不能再隨便進出,這時即開始進行正式課程。

戒會圓滿下山,稱為“出堂”。進堂有進堂的規矩,出堂也有一定的告假方式。戒期當中,受過沙彌戒、比丘戒後,均要“巡寮告眾”,巡寮亦即“巡山”,大眾一起到方丈室、客堂、庫房、大寮等各單位巡示告眾,藉此認識環境及人、事、物。巡寮告眾乃佛陀時代立下的制度,後來中國叢林為恪遵佛制,所以也立下巡寮事項。

道場行事,不離弘法利生,因此不管為信眾舉辦法會活動,或是健全僧團的規矩制度,其實都與信眾有密切的關係,因為“僧住則法住”,唯有僧團健全,而後才能駐錫弘化。

第四 寺政外事

禪堂、客堂、庫房及衣缽寮,為叢林的基本組織,俗稱“四大堂口”。禪堂專管教育,負責訓練人才;客堂管理人事,接待十方;庫房負責總務,照顧生活所需;衣缽寮則典藏常住資料,維護法統。四大堂口綜理內外寺務,遇有重大事情,均由首座等班首及四大堂口共議進行。因此,要想了解一個寺院的寺政外事,可從維那、知客、庫房、衣缽的行事中,窺出全貌。

一、維那行事

維那是三綱之一,綱領職事,若以現代佛教學院為例,維那即“訓導主任”。在提倡“叢林學院化,學院叢林化”的現代寺院中,維那往往兼監學、訓導、訓育,主要負責思想、生活等教育。

維那管理禪堂,其職責包括:管理鍾板號令、安排生活作息、照顧行香修持、評薦品德參學、提拔薦舉人才、稽核出堂進堂等。

鍾板是叢林的號令,大眾的生活作息、起香坐禪、說法開示、出坡作務等,均依鍾板號令行事,鍾板齊全的道場,方稱“叢林”。維那不僅管理鍾板,領導作息,甚至禪堂內香別的安排、環境的維護、法器鍾板的職司,均由維那主管,是以大眾慧命,全系維那一人的領導,因此有謂:“大眾慧命,在汝一人;汝若不顧,罪歸汝身。”如果不能令大眾安心辦道,即是維那之過。乃至參學者的能力、品德,維那均要記錄,也要傳授、教導,並依個人專長,不時向常住薦舉優秀人才。平時禪堂人員的進出,更需經過維那認可同意,維那實際上就是禪堂的領導人。

二、知客行事

知客是佛門的第一線,如同國家的外交官,舉凡信徒進入山門,或為接洽事情、求助、傾訴,或是參觀、禮佛而來,第一個接觸的就是知客。知客“接待十方”、“送往迎來”,必須掌握來客的身分、目的,給予適當的待遇。平時對外行文,與政府機關公事往來的“外事應付”,也是客堂知客應負的職責。

客堂如警察局,一般民間有了糾紛,客堂就是最佳的裁判所,同時也是“調解僧事”、“維護清規”的所在;遇有信徒婚喪喜慶的“生亡雜務”,知客必須開牌佛事、安排人員;逢到七年級、十五上堂上供或期頭期尾請職圓職等重大事項,必須“掛牌示眾”。

此外,知客代表常住與“諸山來往”,同時代表大和尚“照顧外寮”、“轉承上下”等。因此,身為知客必須慈悲愛護大眾,不可官僚,亢高卑下。

三、庫房行事

庫房總理一寺的生活所需,其職責包括:供應日用、儲藏道糧、年度預算、分配單銀、犒賞大眾、營建修繕等。

在叢林中,住持的第一條件要有供養心,有供養十方的心,才能做住持;身為出家人,第一要務要有結緣、服務的性格,肯結緣、服務,才能福慧雙修。一個裝置完善,儲藏豐富的庫房,如能加上有供養髮心的庫頭師,必能令大眾安住身心,用功辦道,其功德實是難量。

四、衣缽行事

佛法的傳承,以“衣缽”為信物,然而現在的寺院普遍不重視信物,不重視傳承,所以大都沒有設立“衣缽”一職。

“衣缽”如同住持和尚的機要祕書,替大和尚處理機要事務,管理大和尚的衣缽,負有“信物傳承”的責任。平時與湯藥、書記、書錄等侍者共同替大和尚“安排行程”、“侍候湯藥”,處理大和尚私人事務,暨做“資料存查”、“文書供應”,提供住持之需;尤其“典藏保管”常住的山志、規約、文獻、契約、法物、祕笈等珍貴資料,並負責“經營會計”、“預算編制”等財務的管理。

佛門有云:“金衣缽、銀客堂、珍珠瑪瑙下廚房。”衣缽的重要由此可見。

一個組織健全的寺院,四十八單職事,權責分明,只要每一個人、每一個單位都能堅守自己崗位,各司其職,又能彼此協調溝通,必能使寺政外事均衡發展,共臻完美的境地。

第五 寺院清規

傳統叢林道場重視制度,不但個人有戒牒,僧團也有清規。

“清規”是指禪宗寺院組織章程及寺眾日常生活的規則,亦即禪宗叢林關於大眾行、立、坐、臥等威儀所訂定的僧制,為眾僧所必須遵守的儀規,類似現代的“共住規約”,是為僧眾日常修行的規範,以及僧團組織、行事的依循。因此,“清規”是健全僧團的圭臬。

中國禪宗自達摩東來後三百年中,禪僧多依住在律院或巖穴、樹下,並未營立禪剎,直到唐朝“馬祖創叢林,百丈立清規”,才開始營建禪剎,並參照大小乘經律,制定叢林規矩,撰清規二卷,廣為流行,世稱古規、古清規、百丈清規,這是禪宗清規的開始,此後,天下叢林皆依此而為寺院生活的儀則。

由於百丈禪師為禪宗叢林立下《百丈清規》,使得中國的僧團走向制度化、合理化的僧伽生活。例如明定四十八單職事,各司其職,使得寺務運作組織化、系統化;又訂定各種修持行儀、日用軌範等,使得僧眾具足威儀,心不放逸,身不踰矩。尤其設立住持一職,領眾薰脩,綜理寺務,叢林規模於焉建立。

可惜《百丈清規》一書歷經時代更迭,今已散佚。現行通用的《敕修百丈清規》,是元代江西百丈山住持德輝奉敕重新編修,其中前四章規定有關祝聖、國忌、祈禱、佛誕節、涅槃節、達摩忌、百丈忌及各寺歷代諸祖忌等儀式,此皆律所未定,古規所缺者;五至九章,則為叢林的規章制度,包括住持日用、職事行事、兩序進退、大眾修持等。

《百丈清規》之後,我國陸續撰出的清規尚有:宋代宗賾作《禪苑清規》、瑞嚴無量宗壽禪師作《日用小清規》、婺州金華惟勉禪師作《叢林校定清規總要》、元代東林澤山弋鹹禪師作《禪林備用清規》、中峰明本禪師作《幻住庵清規》、道齊作《禪苑清規總要》、繼洪作《村寺清規》、明代天界道盛禪師作《壽昌清規》、清道光源洪禪師著《百丈清規證義》等,近代則有《金山江天禪寺規約》、《高旻寺規約》、《佛光山禪堂規約》等。

除了上述所列各種清規,道融的《叢林盛事》、惠彬的《叢林公論》、慧洪的《林間錄》、淨善的《禪林寶訓》、無慍的《山庵雜錄》等,都是認識叢林行事、儀規的重要文獻。

此外,其他宗派也有仿效清規而制定規制者,如律宗的省悟作《律苑事規》三卷,天台宗的自慶作《教苑清規》一卷等。是以清規雖為百丈禪師首創,旨在建立禪宗規範,卻為後世各宗各派所共遵。

叢林清規,禮法有度;叢林生活,祥和有序。叢林道場體現了中國儒家所向往的天下為公、人人崇樂好禮的理想藍圖,無怪乎時人每見僧團兩序行儀,無不慨嘆“禮失求諸野”!遺憾的是,明代以後,教門的`規制混亂,叢林的行法也隨之廢弛。

現代叢林清規的主要內容有:一、結夏與結冬;二、安單;三、大請職;四、貼單;五、打七;六、普請;七、歲計;八、肅眾;九、榜狀牌示;十、鐘鼓法器等。

“叢林之立,必有清規,所以警懈怠,防放逸也。”是以百丈禪師叢林要則二十條中說:“精進以持戒為第一。”清規一如戒律,戒律是佛陀為了規範僧倫,令正法久住而制定,所謂“戒住則僧住,僧住則法住”,六和僧團因為有佛制戒,始得和合共住,安心辦道;因為有古德制定清規,而能清淨無諍,弘法利生,為世人所尊。因此出家學道,宜遵佛制;能夠遵守清規,方能度生死流,續佛慧命。

第六 法器法物

法器是龍天耳目,大眾共遵的訊號,叢林中一切行事皆依法器為準,例如晨鐘暮鼓以及各種報鍾、板聲等。寺院中用於莊嚴佛壇及祈禱、修法、供養、法會等各類佛事,或佛子所攜行的念珠、錫杖等修道資具,都是法器法物。茲將寺院道場常用的法器法物列舉如下:

一、鍾:寺院為報時、集眾所敲打的法器。依其用途分為梵鍾與喚鍾兩種。

二、鼓:有羯鼓、魚鼓、雲鼓、搖鼓、金鼓、石鼓、懸鼓等。依其用途可分為:齋鼓(食時所用)、浴鼓(浴時所用)及誦經、梵唄等所用之鼓。今之寺院,常見於大殿前的左右兩方建鐘鼓樓,分別安置鍾、鼓,稱為“左鍾右鼓”。又寺院每於晨昏擊鐘敲鼓,以警行者當勤精進,慎勿放逸,稱為“晨鐘暮鼓”。

三、鈴:在佛前誦經時所鳴打的法器。具有驚覺、歡喜、說法等三義。鳴鈴以供養諸尊,稱為振鈴。密教修法時,為驚覺諸尊,或使其歡喜,即振鈴發聲。

四、板:報知時刻或集會時敲打的器具。依其形狀稱為雲板、魚板等。

五、梆:為禪林用來通知大眾入浴、齋食的鳴器。在古代禪林中,常懸掛於浴室,現今一般寺院則懸掛於齋堂外,以用來通知大眾用齋。

六、木魚:誦經時所敲打,大眾誦經時,音聲隨其節拍而整齊劃一。此外,誦經敲打木魚,取意於魚的特殊習性,即不論在水中悠遊或靜止不動,眼睛都睜著不休息,佛門取其精進的特性,策勉修道者要用功,不可懈怠。

七、引磬:俗稱小手磬。底部中央貫以紐,附木柄,以小鐵枹擊之,於誦經禮佛起止時擊之,以引起大眾注意之法器。

八、大磬:大磬為直徑三十至六十餘公分之磬,由維那主之,凡住持或尊宿、仕宦等禮佛,皆鳴三下。

九、鐺子:法會唱贊時,與鉿子配合板眼敲打,用以莊嚴節奏,為板樂供養之一。

十、鉿子:法會唱贊時,與鐺子配合板眼敲打。鉿子不敲時兩片合攏,敲打時六指託之,放於胸前,所以又稱“平胸鉿子”。

十一、鐃鈸:鐃、鈸原為娛樂用的樂器,後被用於佛門中的伎樂供養,而成為塔供養及佛供養的法器。

十二、如意:說法及法會之際,講師所持的法物,表示吉祥如意。原為印度古時的爪杖,形狀如雲,或如手形,乃搔背癢所用,以其能補手不能到之處,而搔抓如意,故稱如意。

十三、拂塵:乃將獸毛、麻等紮成一束,再加一長柄,用以拂除蚊蟲之物,原系印度人拂除蚊蟲的工具,在佛門表示清除煩惱、塵垢的意思。

十四、香板:禪林中用以警策修行者的木板(形如寶劍),依使用目的不同而有諸多名稱:用以警策用功辦道者,稱“警策”香板;用以懲誡違規者,稱“清規”香板;用以警醒坐禪昏沈者,稱“巡香”香板;於禪七中使用者,稱“監香”香板。一般系由方丈、首座、西堂、後堂、堂主、維那、知客、糾察等職事持用。

十五、念珠:念珠乃唸佛時計數之用,是功德、佛性、慈悲、善良、吉祥、圓滿、佛心的表徵,除了可以提醒自己不做壞事外,也是美好的裝飾。

除了上述所列之外,幢幡、蒲團、手爐、傳爐、香爐、金剛杵、戒尺、毗盧帽等,都屬法器法物之列。法器具有報時集眾、警策精進、伎樂供養、莊嚴道場等功能,如果敲打不如法,則會擾亂大眾,因此,司法器者應以“寧動千江水,不動道人心”來自我警惕。

第七 衣單僧物

古代叢林,僧眾出外雲遊參訪,必須具備衣單和戒牒才能到寺院掛單。因此,《敕修百丈清規》雲:“將入叢林,先辦道具。”道具即衣單僧物,是資生辦道之具,包括三衣一缽等頭陀十八物。其中三衣即九條衣、七條衣、五條衣等三種袈裟,又稱“福田衣”、“百衲衣”,代表著出家僧侶的功德、精神,也是出家人的形象特徵。

佛教傳入中國後,由於習俗與氣候的關係,三衣只在法會佛事時穿著,平時則穿短褂、中褂、長褂或大袍。

三衣與一缽是出家僧眾所有物當中最為重要者。缽是出家人的食器,又名“應量器”,出家人託缽乞食,堪受人天供養,故代表“福田”。三衣缽具是受戒時不可少的僧物,順治皇帝贊僧詩云:“天下叢林飯似山,缽盂到處任君餐,黃金白玉非為貴,唯有袈裟披肩難。”無論是三衣或缽,都代表清淨的僧團,象徵修道者的人格。禪宗所謂傳法就是傳其衣缽給弟子,稱為“傳衣缽”,因此又引申為師者將佛法大意傳授予後繼者。據《付法藏因緣傳》卷一記載,摩訶迦葉將入涅槃時,入雞足山敷草而坐,捧著佛陀所授的衣缽,等候彌勒菩薩降生成佛,再把佛陀的衣缽轉給當來下生的彌勒菩薩。我國禪宗初祖達摩由印度東來時,也將衣缽傳給二祖慧可,以為法脈相傳的證物。

此外,頭陀十八物尚有:楊柳枝、澡豆、水瓶、坐具、錫杖、香爐、奩、濾水囊、手巾、刀子、火燧、鑷子、繩床、經律、佛像、菩薩像等,除此別無他物。所謂“衣單兩斤半,隨身十八物”,出家人生活簡樸,不受物役,不為物累,就像行雲流水一樣雲遊四海,處處為家,所以出家人又稱為雲水僧。

頭陀十八物都是增長善法之具,各有其用途、意義。例如,錫杖:錫者,輕也,依倚是杖,除煩惱,出三界故;錫者,明也,得智明故;錫者,醒也,醒悟苦空,三界結究故;錫者,疏也,持者與五欲疏斷故。因此錫杖又名智杖、德杖,彰顯智行功德本故。佛制持杖,一來用以防身,再者於白衣舍前振錫可令施主出應,同時還可提攜行李,協助老瘦無力、病苦嬰身者行走,尤其行腳雲遊時,若於路上看到動物的死屍,可利用禪杖就地掩埋,這也是慈悲的體現。

濾水囊是用於飲水時過濾水中微生物之用,為器雖小,其功甚大,為護生命故。坐具是用於禮佛拜僧之用,同時可敷設於地,避免坐臥時汙損三衣。

臥具、衣服與醫藥、飲食合稱“四事供養”,是信眾對僧眾的供養物。在原始佛教的戒律中,經常討論有關衣食的問題,例如佛陀制戒規定,每一個出家人只能擁有“三衣一缽”,超過此數就是犯戒,即使是佛陀本身,也堅守此戒。因此,當佛陀的姨母供養佛陀兩件親手縫製的金縷袈裟時,佛陀則將其中一件轉贈他人。這是說明出家人澹泊物慾,生活力求簡單,不在衣著上費心,而以修行、道德、慈悲來莊嚴自己,因此能開闊無限寬廣的世界。

不過,佛教自東漢傳入中國,歷經各個朝代的發展,由於文化習俗不同,以及受到政治等因素的影響,僧服的樣式和顏色由來紛雜不一。民國初年,太虛大師極力倡導僧服統一,佛光山多年來也力行實踐,從短褂、羅漢褂、長衫到袈裟,完全由常住統一製作,因此,樣式、顏色都能整齊劃一。因為僧服的統一,也是復興佛教,重整僧伽制度的重要一環。

第八 各種稱謂

“稱謂”是一種禮儀,也是身分的代表;在佛門裡,稱謂常代表著職務,也是修持的衡量,不但具有維繫佛門綱常倫理的功用,從中更透露出無限的佛法妙諦。

一般人以為,出了家就是“和尚”,其實和尚者,要在六和僧團中確實奉行六和敬,成為一個高尚的人,始得成就。一個寺院只有一位和尚,又稱“住持”、“方丈”;和尚退位後,法弟繼任住持者,稱“退居和尚”,弟子、法子繼任者,稱“退居老和尚”。

和尚是梵語,譯為中文乃“親教師”之義。傳授三壇大戒時,須有“得戒和尚”、“羯摩阿闍黎”、“教授阿闍黎”等三師及七尊證登壇證盟,以及“開堂和尚”、“引禮法師”等人共成佛事。阿闍黎意即“軌範師”,可以軌範吾人身心,導人正道者,故又稱“導師”。

出家者,除了受戒師父之外,還有依止師父、剃度師父。“師父”在叢林中也是職務的通稱,例如知客師父、糾察師父、當家師父等,甚至現代信徒通稱所有出家眾為師父或法師。

“法師”者,“以法為師,以法師人”之謂。在大乘八宗之中,研讀修習律藏有成者,稱“律師”,例如:道宣律師、僧佑律師等;研究論藏或造論以闡揚佛法者,稱“論師”,例如世親論師、龍樹論師、無著論師等;專門修習坐禪者,稱“禪師”。開創一宗一派之人,稱“開祖”;傳承其教法之人,稱“列祖”;開山建寺,為寺院第一代住持者,稱“開山”,一般稱“開山大師”。

“大師”者,在社會上極為通用,凡專家、傑出者即可稱之。例如張大千大師、黃君璧大師。比丘尼也稱為大師,大師有“菩薩”之義,菩薩又稱“大士”,例如觀音大士、普賢大士、文殊大士等。佛教中,大士易稱,法師難為;只要發心,即可稱“大士”。過去叢林,凡監院、堂主以上即稱大士。

在家居士也可以稱“上人”,例如《維摩經》中文殊菩薩稱維摩居士“彼上人者”,即人上之人、大人物之意。因此,不管僧俗,對於師長或德學兼備者,均可尊稱“上人”,或稱“大德”、“仁者”、“長者”;惟“長老”僅限於戒德俱尊的出家眾始得稱之。出家受戒十年以下稱“下座”,十年以上稱“中座”,二十年以上稱“上座”。上座者,即可稱為“長老”。

在印度佛教律儀中,男眾比丘稱“大德僧”;女眾比丘尼稱“大姐僧”。中國則於歷代各朝中均有帝王加封德學兼備,可為一國師表的高僧為“國師”,含有一國民眾之師、帝王之師等意,如玉琳國師、悟達國師等。在寺院中,全心為佛教奉獻而未婚的在家女眾,稱為“師姑”;未行剃染而服種種淨業作務的在家男眾,稱為“淨人”,或稱“道人”、“教士”。在家信徒彼此之間可互稱“居士”、“師兄”、“師姐”;出家眾亦可互稱“師兄”,或稱“道兄”、“戒兄”、“學兄”、“法兄”等。對別人稱呼自己的師父為“家師”,尊稱他人之師為“令師”,自己則謙稱“學僧”、“學人”、“末學”,或“弟子”等。

此外,與稱謂有關的佛教名相,如:僧伽、僧侶、僧俗、僧信、緇素、同參、善知識、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優婆塞、優婆夷、弘講師、弘教師、檀講師、檀教師、檀那、施主、功德主等。稱謂也是和諧人際關係的重要一環,在叢林四十八單職事中,其職稱非“主”即“頭”,例如管理藏經者稱“藏主”,管理寺地田產者稱“莊主”,管理庫房者稱“庫頭”,負責煮飯者為“飯頭”,負責燒水的是“水頭”,負責田園種菜者稱“菜頭”,管理園圃的稱“園頭”,甚至連打掃廁所也稱“淨頭”,可見佛教對僧眾人格的尊重。佛教講“三千威儀,八萬細行”,如法合宜的稱呼,其實也是學佛行儀中不可忽視的重要一課。

第九 學佛行儀

佛門教育十分重視思想教育與生活教育,因為唯有健全的思想和規律的生活,才能完成人格,成就道業。因此,舉凡行、立、坐、臥,一切舉止動作都要威儀具足,所謂“身具德,人必敬”。以下僅就日常生活中的行立坐臥四種威儀,以及有關參訪、入殿、禮拜、出堂等應注意的行儀,略述於後:

一、四種威儀

行:

走路時,應目視前方七尺,不可左顧右盼,不可低頭仰視。

穿著海青行進時,應該雙手操胸。

穿著長衫行進時,應該雙手下垂,自然擺動。

行進間,雙手不可置放腰後;不可跑步,若要趕路,可放大步伐,但不可奔跑。

行進間,見大德迎面而來,應立定合掌,待大德走過,方可放掌、前進。

與大德師長同行,應走在左後方,距離一個肩膀的寬度,不可平行,不可離太遠。

走出房門,衣服、鞋襪必須穿戴整齊,不可赤腳或穿著拖鞋。

如系宗教徒,有法衣在身,不可大包小包背滿全身,僧袋應當背於右肩。

如非諸山方丈,不可掛念珠行走。

行進間持經本,應雙手捧持。

立:

站立時,應前八後二,抬頭挺胸,姿勢端正,不可倚牆靠壁,不可雙手叉腰。

與大德同在時,不可站在大德的上首、高處、對面,或與大德並排而站。

坐:

坐下時,要平肩、收顎、雙眼平視、手放雙膝。

與大德同坐,應坐半座,不可坐滿,不可翹腿,並依大德指示的位置坐下,若招呼你與其平坐,應該禮貌遵行,不可違意。

臥:

睡眠時,要右脅而臥(吉祥臥),不可四仰八叉。

二、寺院參訪

應事先通知,並準時到達。到達時,先到客堂報到,然後向主事者行禮,由知客法師引導至佛殿禮佛。

參訪日期、時間一經確定,則勿隨意更改,以免造成安排的不便。

離開寺院時,應到大殿向佛菩薩告假。

三、佛殿禮儀

入殿時,若從右門入,應右腳先進;若從左門入,則左腳先進。

入殿後要先拜佛,才能拜人,或是瞻仰佛像。

在大殿中不可寒暄講話,不可相互送禮,有事須退出殿外講說。

不可隨心所欲進出佛殿,更不可衣冠不整。進入佛殿時,應操手行走。

四、禮拜行儀

禮佛時,宜在佛堂、佛殿、佛塔,以免引人側目。

在佛殿禮佛,除非住持方丈和尚,否則應在東西兩單禮拜。

禮拜大德師長,應至佛殿,如於路上、客堂、飯廳,或大德參禪、打坐、剃頭、臥病時,不可禮拜。

禮拜大德不可於高處拜,或於大德背後拜。

五、出堂禮儀

出堂是大事,分個人及團體兩種。個人出堂必須請假。如系早上出,晚上歸,可向直屬主管請假,如系長假,必須向糾察、客堂及相關職務人等請假,而且必須搭衣。

請假在外,不可於俗家或信徒家中夜宿,除非當地沒有寺院道場。一個修道者的風姿,在行立坐臥、言談舉止中皆可表露無遺。佛門中其實不只四種威儀,所謂“三千威儀,八萬細行”,威儀不僅能調攝修道者的身心,尤其可以行無言的教化,例如昔日舍利弗為馬勝比丘進止有方,端正的威儀攝受而歸投佛陀座下,威儀的重要,由此可知。所以學佛修行必須重視威儀的訓練。

第十 法事介紹

法事是寺院道場重要行事之一。在所舉辦的法事當中,有的是自我懺悔的方式,如懺摩;有的是經大眾附議通過者,如布薩;有的是對大眾宣說佛法,如升座說法;也有於新春時為國家、檀那祈福祝禱者,乃至到山門迎春等;一年當中更有春秋二祭,及三皈五戒、八關齋戒的多次舉行等,方便社會大眾參與修持。今略述數條於下:

一、布薩羯磨:僧團中,僧眾若有犯戒者,則於大眾前發露懺悔,稱為“布薩”。凡與大眾有關的決策,須經大眾三次決議通過,稱為三番羯磨。

二、懺摩請戒:三壇大戒中,每於登壇受戒前夕,由羯磨和尚引導戒子懺悔發願,以便身心清淨,納受戒體。

三、護戒誦戒:僧團中受過菩薩戒的僧眾,每半個月誦菩薩戒法一次,藉以勉勵自己不忘發心,行菩薩道。

四、升座說法:叢林中,大和尚晉山就職,或逢節日慶典,乃至平日對大眾說法,都稱為升座。升座就是正式對外宣佈、通告。例如新春升座即正式昭告一年的行事。

五、年慶祈禱:叢林中,在大年七年級的早課時,大眾一起唱贊、誦經,為國家祈禱國泰民安,為護法檀那祈求福慧圓滿。所以︿寶鼎贊﹀中有“端為世界祈和平,地久天長”。

六、山門迎春:叢林生活,僧眾平日不輕易走出山門,唯過年時,在七年級到十五的某一天,早課後,由大和尚或監院領導大眾,從大雄寶殿到山門外巡禮參訪,藉此接觸大自然。

七、上燈勝會:燈代表光明,點燈主要是點亮自己的心燈,因此,信徒在佛前點燈,是表示佛與人的心光互相輝映。一般寺院均在新春期間舉行上燈法會,江蘇省的揚州,有所謂:“十三上燈,十八落燈,十九算帳,二十開張。”在臺灣的北港燈會是從農曆二月一日才開始,佛光山則自農曆正月七年級開始舉行半個月的春節平安燈法會。

八、結夏解居:結夏就是結夏安居,日期為每年農曆四月十五日,解居則於農歷七月十五日。另有冬安居,是於每年十月十五日至隔年一月十五日解居。

九、大座講經:以講經為主,講演前先唱香贊、鐘聲偈等,並有信徒請法等儀式,是一種解行並重的佛事法會。

十、三皈五戒:指皈依三寶及受持五戒。皈依是皈依“佛法僧三寶”,乃至“自性三寶”,皈依即是肯定自己、尊重自己;受持五戒則是尊重別人、不侵犯別人的善行。

十一、八關齋戒:提供在家信徒學習出家生活,培養出離心,而於一日一夜遠離家庭,進住寺院,並持守八條戒。過去一般均於六齋日舉行,現在一般寺院均在星期日舉行,一個月舉行四次。

十二、家庭普照:以信徒家中為聚會場所,一般均邀請法師主持並說法,透過輕鬆的佛法座談方式,增進參與者對佛法信仰的理解及解答有關信仰、行持上的疑問。

十三、供佛齋天:供養三寶並請諸天吃飯,臺灣習俗稱為“拜天公”,佛教則稱為“供佛齋天”。一般於農曆元月初九舉行。

十四、春祭秋祭:指農曆四月清明法會與七月孝道月的報恩法會,稱為春秋二祭。

十五、生亡普佛:指延生普佛與薦亡普佛。延生普佛用於消災、作壽、喜慶;薦亡普佛用於往生、超薦、冥壽。普佛者,即對三世一切諸佛普遍恭敬,普遍禮請,普遍結緣的意思。

十六、三時繫念:元朝中峰明本禪師著。屬淨土法門,主要目的是藉著繫念阿彌陀佛萬德洪名,超薦亡靈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永離業海,直證不退,圓滿無上菩提。

十七、蒙山施食:為超度亡者舉行的施食法會,有大小蒙山之分。源於宋朝不動法師(也稱甘露法師)於蒙山所發起,後由上海興慈法師大力倡導,今日一般寺院大都於晚課後隨堂施放小蒙山。

十八、盂蘭盆會:是藉著供佛齋僧的功德,以解救餓鬼脫離苦趣,並且報答七世父母恩德的佛事法會。一般寺院道場均於農歷七月十五日舉行。

十九、瑜伽焰口:施放焰口,能令餓鬼得度,也是對亡者追薦的佛事之一。除了施食,以解除餓鬼的飢虛之外,最重要的是為他們說法、皈依、授戒,令其具足正見,不再造罪受苦,以祈早日脫離苦趣,成就菩提。

二十、水陸法會:中國佛教中,儀式最隆重、功德最殊勝的法會,著重對水陸眾生的普濟,除了施食,並有誦經持咒的法施,可令受苦眾生心開意解。

弘法利生是寺院的使命,雖然接引眾生的法門很多,然而八萬四千法門,皆是不離佛語,重要的是,要能應機教化,應病與藥,如此才能示教利喜,接引眾生悟入佛的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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