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五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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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

“五一”將至,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就做好“五一”黃金週期間安全生產工作通知如下:

做好五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通知

一、切實提高認識,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五一”期間將迎來旅遊旺季,城鄉居民出遊規模大、遊客多、交通流量大,各類群眾性活動比較多。做好“五一”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對於保障人民群眾安全,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切實做好“五一”黃金週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領導責任,做到分兵把守,確保職責明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精心組織實施,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五一”之前,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集中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深入一線,特別是要深入到旅遊景點、公眾集聚場所、交通運輸及其他重點企業生產一線,進行檢查。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防止走過場。檢查中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確保通過檢查能真正發現問題,找準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對檢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採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

三、突出重點環節,確保重點行業和領域的生產安全

各縣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和重點部位的`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要加強公共聚集場所的安全監管。公安消防部門要對重大活動場所和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裝置和設施進行檢查,重點是節日期間人流量大的影劇場、歌舞廳、遊戲室、錄影廳、網咖等娛樂場所和大型商場、超市、車站、賓館、飯店等人員密集場所,嚴肅查處鎖閉、封堵或佔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等違法行為,及時消除火災事故隱患。對“五一”黃金週期間舉辦的節慶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動,要按照“誰主辦,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制定嚴格的安全保障措施,並由公安機關嚴格審批把關,堅持安全“一票否決”制度,防止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

要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巡邏執勤和路檢路查,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違章駕駛、超速超載等違法行為。要採取有力措施,對危險路段、橋樑事故隱患進行整治,對險情實施全天候監控,同時要堅決取締各類非法營運工具,確保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交通安全、道路暢通。交通部門要加強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特別是對“掛靠”單位和個體運輸的監管,並認真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嚴格執行航運規定,嚴禁自用船隻非法載客。鐵路部門也要根據“五一”黃金週期間的特點加強安全監管,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

要加強旅遊安全監管。各級旅遊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旅遊企業、旅遊景區、遊樂設施的安全檢查和監督管理,要在“五一”黃金週到來之前,對各類旅遊接待單位進行一次全面地安全大檢查。檢查要以旅遊線路、旅遊運輸、運載工具及大型遊樂設施裝置為重點,逐一進行檢查,徹底排除事故隱患。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旅遊景點及娛樂場所,要立即停業,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合格或達不到安全條件的堅決不準營業。

要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監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針對施工特點,以控制和減少坍塌、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五大傷害”事故為重點,加強對建築施工現場基坑邊坡穩固、現澆混凝土工程、腳手架搭拆、臨邊洞口防護、施工用電、塔吊和施工電梯、施工機械及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規定,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要切實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現場管理,對現場管理秩序混亂、問題突出、隱患嚴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頓,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施工。

要加強化工、非煤礦山、民爆器材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要全面加強對化工生產、儲存,非煤礦山、民爆器材企業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等行業和領域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五一”黃金週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四、加大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

“五一”黃金週期間,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運用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圍。要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質,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特別要注意針對節日期間火災、中毒、人員踩踏等易發事故情況,宣傳普及群眾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識,提高各類人員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加強值班值守,積極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各級要切實加強“五一”黃金週期間的值班工作,關鍵部門要堅持做到24小時領導帶班,一旦發生事故或者遇到緊急情況,能按規定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搶險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要堅持安全生產資訊報送制度,“五一”放假期間,各縣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實行安全生產每日一報制度,每天下午17:00時前向市安委辦報告當日安全生產情況,發生重大事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

各縣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於4月29日前,將節日期間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及值班安排,以及5月7日12:00時前,將“五一”期間的安全生產簡要情況(主要是傷亡事故彙總資料),報市安委辦(值班電話:**、**,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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