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篇

才智咖 人氣:5.21K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篇

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

畢業生:

用人單位:請填寫單位的全稱

學校名稱:

(見說明1)

相關說明

1、就業協議書是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手續的依據,教育廳以此簽發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2、“單位隸屬”指用人單位的隸屬部門,如省屬、市屬、部委直屬或屬於其它總公司。

3、“所有制性質”指用人單位屬於國有、集體還是私營、外企。

4、“檔案轉寄地址”處填寫檔案管理部門地址,一般小型企業和私營企業的檔案管理部門是單位所在地人事局的人才交流中心,行政、事業單位直接填寫單位人事部門地址,教育單位檔案一般由上級教育局人事科管理。

5、“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章”處,屬於市級行政、企事業單位,到市一級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蓋章;例如溫州金鷹智慧工程有限公司,請到溫州市人事局蓋章(在溫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所屬單位的檔案是掛靠在是區一級或者縣一級人事部門的,請到所在區或者縣的'人事局蓋章(區或者縣的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單位到市縣級教育主管部門蓋章。

6、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備註欄中約定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學校的規章制度

7、 如果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訂時,不僅要用人單位蓋章、畢業生簽字,還必須要有當地勞動局的鑑證機關章和鑑證員章,否則合同無效。

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它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影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