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就業協議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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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書 篇1

畢業生:_________

有關就業協議書3篇

用人單位: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先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正當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分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同等、自願、老實信用的原則。

用人單位_________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

檔案接收單位名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具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

學位種別 _________學歷 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進地地址: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合同:_________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分核准後成立_________

雙方約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有關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工作部分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 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

簽字: 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

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 日 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2

畢業生:____

用人單位:____

培養單位: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 》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 》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 主管部門:____

通訊地址:____ 郵政編碼: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 單位性質:____

檔案 :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 郵政編碼:____

詳細地址: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 性別: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____

學院:____ 專業:____

政治面貌:____ 學位類別:____

學歷:____ 培養方式:____

生源地: 婚姻狀況:____

聯絡方式: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

畢業生意見:_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__ 簽字:___

__年月日 ____年__月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

簽字、蓋章:____

____年__月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協議書生效

條 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條 甲方同意將畢業生委託乙方安排其就業,推薦人員赴乙方工作。

條 甲方推薦的畢業生將乙方的要求,按時規定的工作,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條 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乙方甲方推薦的人員每週休息一日,乙方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每日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的,在保障甲方推薦的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每日超過3小時,每月超過36小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薦的人員自行安排。

第五條 乙方延長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作,應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同等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乙方對甲方推薦的人員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同工同酬。

第九條 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推薦的人員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足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

第十條 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加班或延長工作超過本協議書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和市社會保險的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應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規定。

第十四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乙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參加乙方組織的培訓,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乙方可依據本規章制度,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七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本協議書應變更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客觀情況重大,本協議書無法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書的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協議書可以解除。

十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一條 下列情形,乙方可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甲方推薦的人員:

1、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從事原工作也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勝任工作,培訓或者工作崗位,仍勝任工作的。

十二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乙方依據本協議書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規定辦理,依據本合同十二條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乙方。

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甲方推薦的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勞動條件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十六條 下列情形,乙方違反和解除甲方推薦的人員勞務關係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經濟補償金:

1、乙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的,拒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延長工作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內全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於工資報酬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的,支付於低於____的經濟補償金。

十七條 下列情形,乙方應甲方推薦的人員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年發給於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務關係前__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1、經與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勝任工作,培訓或者工作仍勝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約定

十八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解決。

十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