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集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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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協議書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集錦七篇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學校):

乙方(單位):

丙方(學生):

為了適應畢業生就業市場健康發展,滿足用人單位的需求,針對畢業班學生到用人單位實習及崗前培訓等情況,特制定本協議。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滿足乙方的需求,安排好丙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學習和實習培訓工作。

2、為保證教學質量和丙方實習培訓、設計任務的完成,由學校教務處(技能鑑定辦)、各系部向乙方提供丙方畢業實習、設計、職業技能培訓及鑑定的計劃、安排和要求。

3、負責與乙方協商安排好丙方的各種考核及補考等工作。

4、不定期與乙方和丙方聯絡,瞭解丙方的學習、生活、工作等情況。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向甲方正式出具要求丙方在畢業前參加乙方實習培訓的書面材料。

2、向丙方提供畢業實習、設計、技能培訓及鑑定的學習條件,負責對丙方的畢業實習、設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考核,並出具考核材料及成績。

3、負責向需回學校參加考試、技能鑑定的丙方提供條件。

4、負責丙方的管理、教育。不定期與甲方聯絡,通報丙方在乙方的表現情況。

5、負責丙方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並對丙方人身安全負責。

6、負責對丙方嚴格要求和考勤,無特殊原因,不能單方提前中止丙方實習及解除“畢業生就業協議”。

丙方的權利、義務

1、持乙方要求丙方在畢業前參加乙方實習培訓的書面材料,向系部提出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

2、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規定,在參加乙方組織的各種學習和實習培訓期間,必須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乙方分配和管理。

3、及時與甲方保持聯絡,按甲方要求認真完成全部教學計劃內容,經甲方和乙方考核達到優良後,方可獲取畢業證書和技能鑑定證書。

4、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出勤,不能擅自離開乙方。

5、已正式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無特殊原因,不能單方毀約。 本協議如與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有相悖之處,以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為準。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要經三方協商來解決,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處理。

(學校簽字蓋章) (單位簽字蓋章)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學生簽字)

丙方: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畢業學校:_________,專業:_________。

1.乙方因未落實就業單位,戶籍掛靠甲方集體戶(屬_________管轄)。

2.乙方如落實了就業單位,應及時將戶口遷出甲方;乙方因私出國、留學、定居、移民、勞務,必須在甲方登出戶口。如的確有困難,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單位證明,並提出遷出期限,經甲方領導批准後,方可繼續掛靠。

3.自乙方戶口遷入甲方集體戶之月起,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管理費每月_________元(不滿1個月按1個月收取),每半年繳交一次,繳費時間:每年7月份繳交1月份-6月份的費用;12月份繳交7月份-12月份的費用。

4.甲方協助乙方將戶口遷入、遷出甲方集體戶,申領補辦居民身份證,可為乙方開具戶籍相關證明。

5.上述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皆依據省、市物價部門現行規定。在本協議期間,如遇上述部門重新核定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則從變更之月起執行新的規定。

6.乙方應按協議要求按期繳費,逾期三個月不繳,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所負的責任。戶口遷出甲方集體戶時,應交清有關管理費。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畢業學校:_________,專業:_________。

1、乙方因未落實就業單位,戶籍掛靠甲方集體戶(屬_________管轄)。

2、乙方如落實了就業單位,應及時將戶口遷出甲方;乙方因私出國、留學、定居、移民、勞務,必須在甲方登出戶口。如的確有困難,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單位證明,並提出遷出期限,經甲方領導批准後,方可繼續掛靠。

3、自乙方戶口遷入甲方集體戶之月起,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管理費每月_________元(不滿 個月按 個月收取),每半年繳交一次,繳費時間:每年7月份繳交 月份-6月份的費用; 2月份繳交7月份- 2月份的費用。

4、甲方協助乙方將戶口遷入、遷出甲方集體戶,申領補辦居民身份證,可為乙方開具戶籍相關證明。

5、上述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皆依據省、市物價部門現行規定。在本協議期間,如遇上述部門重新核定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則從變更之月起執行新的規定。

6、乙方應按協議要求按期繳費,逾期三個月不繳,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所負的責任。戶口遷出甲方集體戶時,應交清有關管理費。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4

用人單位(甲方):

畢業生(乙方):

學校:

填寫說明

1、本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資訊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各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用人單位、畢業生應逐項準確填寫,學校應認真稽核畢業生有關資訊,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書,辦理畢業生就業登記稽核和報到證簽發等工作。

2、本協議書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和畢業生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代簽無效。

3、本協議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協議書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與本協議書一併履行。

4、本協議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5、填寫本協議書一律用藍、黑色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塗改處必須(簽名)或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6、畢業生離校後簽訂本協議書的,學校可不簽註意見。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5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是應屆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依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需知。畢業生就業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並由學院、學校蓋章,納入正式就業方案,列印報到證。

《就業協議書》在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每份內容相同,簽字蓋章後由用人單位儲存一份、畢業生本人儲存一份、學校儲存一份。《就業協議書》須經所在院系蓋章和學校蓋章後,方能納入正式就業方案,因此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後應儘快在規定期限內返回學校進行蓋章。

學校根據正式上報的就業方案,在規定的時間內集中列印《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並寄發給畢業生。畢業生憑報到證到就業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憑報到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接收的具體手續。畢業生持有報到證而不按時到單位報到,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畢業生本人負責。

《就業協議書》的具體填寫要求:

1、本協議書由教育部統一印發,每份都有對應的編號,一式三份,一人一號,遺失不補,影印無效,三份中遺失任何一份協議書都將無效。

2、填寫時請用黑色鋼筆,不得用其他型別的筆。

3、填寫前請認真閱讀《就業協議書》上的有關說明,不要塗改。

4、“畢業生情況及意見”一欄中,健康狀況可填“良好”,“專業”填“法學”,“學制”填“四”,“學歷”填“本科”,“應聘意見”可填自己的意向或和用人單位約定的內容,“聯絡電話”填最能聯絡到你本人的電話,協議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需知》。

5、《就業協議書》的內容必須全部填寫。用人單位、地址、學校和專業名稱等,都必須寫全稱,不得使用簡寫、縮寫或用斜槓劃去,也不能留有空格(如有相關內容的約定,應另附書面約定條款)。

6、“用人單位名稱”:由用人單位填寫,必須與單位的有效印簽上的名稱一致。

7、“檔案轉寄詳細地址”:由用人單位填寫,要求清楚、準確地填寫用人單位的人事保管機構的全稱和詳細地址,便於學校在畢業生離校後轉寄學生檔案。

8、“備註”:可填寫與用人單位的其他約定,如試用期限、薪資待遇、違約金等。如準備考研、出國的同學,可寫上“如考上研究生(或出國)此協議自動解約”。

9、待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後,可由畢業生本人或用人單位到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簽字和蓋章,然後到學院簽字、蓋章,最後到學校就業處簽字、蓋章。注意協議書必須由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都蓋章方能生效,否則畢業生在畢業後的戶口檔案和人事關係仍將轉回原籍。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6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___ 月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7

編號:20151001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範本)

畢 業 生 張×× 用人單位 河南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學校名稱

簽約須知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在備註欄註明。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到河南省轄市市管或區管單位就業的,需經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範經市人事局、師範經市教育局)蓋章同意;到縣及縣以下單位就業的,只需經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二、到河南省直、部屬單位就業的,需經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部屬單位主管部門係指在豫的主管部門;在省工商局註冊的非國有單位接收畢業生,須到省就業辦辦理稽核備案手續。

三、在省外落實接收單位的,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區直或部屬單位就業的,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單位就業的,經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省轄市單位就業的,需經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單位的,需經國家人事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