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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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協議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協議書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寫協議書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四篇

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充分解決公司學員在學習期滿畢業後的就業問題,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就乙方委託甲方為其定向推薦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成立專門的就業保障機構——學員就業指導中心, 負責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務:個性化的就業諮詢, 擇業指導,就業前培訓,人才需求資訊釋出,假期實習及介紹和定向推薦工作等。

2、甲方負責將乙方推薦給協議用人單位擇優錄用, 同時,甲方根據自身的發展需要,將定向錄用品學兼優的畢業生留在甲方公司工作。

3、甲方將根據乙方學習期間綜合表現的評定,包括學習成績等級(優,良,中)和個人素質等多方面,幫助乙方介紹用人單位和推薦工作,以保障乙方充分就業。

4、乙方學習期間違反法律規定被追究法律責任者,甲方可予以開除,不予退還學費;()違反學校規定自動退學或勸退者、勒令退學者、開除處分者不予退還學費。

5、甲方為乙方提供就業保障的期限為乙方學習期滿畢業前後的6個月內。

6、本協議為甲方對乙方的實質性保證,確保試用期每月綜合薪水不低於行業最低工資水平,畢業後也可自主擇業。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就業指導部門的工作進行督促和監督。

2、乙方有權自由選擇自己的就業單位,如乙方對甲方推薦的工作不滿意, 甲方為乙方推薦新的工作,每次間隔時間6個月內。如果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就業尚不能解決的,乙方可申請免費重新學習一次,直至乙方找到滿意工作。由於乙方個人原因(曠課、學習態度惡劣、違法違紀、品行不良、不服從公司安排等)導致就業不能解決的,由乙方個人負全責。就業單位月綜合工資低於行業最低工資水平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請重新推薦工作。

3、乙方需具備以下條件,甲方方可為其提供充分的就業保障。

(1)乙方在學習期間成績合格,順利畢業或完成學習內容,取得公司規定的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2)乙方品質優良,學習期間無重大違紀行為。

(3)無犯罪記錄,無記過以上處分。

(4)交清全部學費、雜費和代收費。

4、乙方如因故(家庭原因,個人原因)中途退學,甲方將不再為其提供就業保障,協議自動終止。

5、乙方在享受甲方提供的就業保障服務時,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相關規定。

 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不能解決,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處理。

五、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學習期滿後6個月內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 篇2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它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XX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

為進一步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拓展畢業生就業渠道,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XX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市人才發【××××】1號),甲方批准設立乙方為XX市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建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單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申報條件進行核准,考察乙方所能提供見習的專業、崗位、見習環境等條件;

2、負責對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的建設進行政策指導,為乙方提供相關服務支援,協助乙方處理畢業生就業見習中的`有關問題;

3、負責收取就業見習人員資訊,按照崗位需求向乙方推薦就業見習人員;

4、定期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評估考核,徵求乙方提出的各種建議及意見,對優秀的見習基地(單位)給予公開表彰,對出現虛假申報見習人員資訊、剋扣見習人員生活補貼、變相收取見習人員見習費用等違規情況的見習基地(單位),甲方有權撤銷其見習基地(單位)資格,並在全市通報,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負責就業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貼的發放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辦理。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與就業見習人員簽訂《XX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

2、根據XX市就業見習的相關政策及《XX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明確對就業見習人員的具體要求,指定培訓師,為就業見習人員提供有一定管理或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

3、負責就業見習人員的崗位培訓、上崗實踐及日常考核、思想教育等,在見習期間負責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並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見習期間出現事故;如因乙方未能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或強令見習人員在危險崗位上進行見習而出現事故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須根據見習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時申報見習人員資訊資料、人身意外保險資訊表、月度考核資訊表等;對於未能按時申報見習人員資訊而導致見習人員不能享受人身意外保險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見習結束後,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見習期滿考核,並出具《XX市高校畢業生見習考核表》。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內容的修訂或變更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履行簽字手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友好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 篇4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它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影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