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簡單的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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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股東簡單的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股東簡單的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股東簡單的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宗旨以及經營範圍

第四條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五十萬元。

第七條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乙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丙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丁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與股東會並依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依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註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公司終止或清算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七)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照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依法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保守公司祕密。

(八)《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併、分立、改變經營範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依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對於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第十四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

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於會議召開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與,行使委託書載明的權利。

股東經通知後既不參與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託他人蔘與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與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製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儲存。

第六章董事會

第十六條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准。

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十七條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分之二多數成員通過原則。

董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重大事項,也可隨時召開。

第十八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應於日前通知董事、總經理、監事,如遇緊急情況,可提前小時通知,如上述人員經兩次以上通知且推遲一次會議時間後仍不參與會議,視為自動放棄相應權利,董事會所作決議有效。

董事會會議應制作會議紀要和董事會決議,參與會議人員均應簽字。

第十九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依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的方案和說明

(十二)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並在適當時候及時向股東會報告。

第七章監事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公司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及經理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違反公司法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對其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章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丙方擔任。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公司具體經營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主持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人員

(七)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八)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後,決定開支)

(九)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章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第二十三條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第二十四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資。

第二十五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商量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量不成的,依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六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依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十章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第二十八條公司允許依照《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增加股東的程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交由股東會表決通過。股東有權優先依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十一章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第三十條公司依法建立財會制度。具體制度由執行董事或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股東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一條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第三十二條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並提取三金後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第三十三條公司註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註冊成立後,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註冊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於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第三十四條利潤分配每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由董事長於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第三十六條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含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現金流量表

(五)財務狀況說明書

(六)債權債務清單,包含發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虧損原因說明書。

第十二章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條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與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條公司營業期限為年,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分立、被收購兼併、分立時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後連續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股東會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並進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條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職權,並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式進行。

第十四章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商量解決,商量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第九章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五章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商量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公司依法核准註冊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商量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第四十六條依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照。

第四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六份,各股東一份,如增加股東,依據實際需要增加。另兩份由見證人留存。

股東簡單的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丙兩方隱名出資開發XX縣XX廠房地產開發專案出資及股權、利益分配等問題達成如下

協議:

第一條股東形式

甲方為顯名營業人,乙、丙兩方為隱名出資人。

甲方出資X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丙方出資XXX萬元,共計資本金XXX萬元,作為XX縣XX廠房地產開發專案的資本金。

第二條股東出資額、股權比例

甲方:房地產有限公司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佔資本金75%;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金10%

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金15%

第三條出資期限

甲、乙、丙所認繳上述出資應分期(或一次性)到位_______,乙、丙的出資以甲方出具的出資證明為準。

第四條表決權的行使

關於本專案可能發生的諸如增資、解約、增加股東等重大事項,各股東應當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各股東作出重大決議時,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如表決本專案一般事項,由所持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的股東同意通過。

第五條追加出資

在_____縣_____場房地產開發專案履約過程中,如出現虧損或資金週轉困難等需增資的情況,各股東應當積極解決專案的資金問題,增加資金的方式如下:

(1)股東按原始出資比例增加出資;

(2)部分或個別股東增加出資;

(3)吸收新的股東;

(4)以紅利追加出資;

當出現上述(2)種情況時,應相應稀釋未增加出資股東的股權。當出現(3)情況時,應相應稀釋其他股東的股權。

第六條股東權責

1、在_____廠房地產開發專案中,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分得紅利。

2、關於______廠房地產開發專案營業事務,均由甲方執行,乙方不參與專案經營管理。

3、每會計年度終結時,甲、乙、丙應對本年度的財務狀況進行書面確認。

4、本契約終止時,甲方應當根據本專案的盈虧狀況相應的返還乙、丙所出的資

本金;如專案盈利,甲方除返還資本金外,應另行支付利益金;如專案虧損,甲方將在扣除虧損額後,向乙、丙返還剩餘資本金。如該專案不幸虧蝕淨盡,甲方無需返還乙、丙所出的資金額。

第七條特別約定

乙、丙出資後所享有的股東權利及義務僅限於____縣______廠房地產專案的開發,公司開發的其它專案與乙、丙無關;且乙、丙不得限制______房地產有限公司開發其他專案。

(如該專案不幸虧蝕淨盡,以契約終止論。但三方願意繼續出資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繼續經營,而乙、丙不願意再出資加入時,甲方不得拒絕。)

第八條違約責任

全體股東應當按約向甲方繳納所認繳的資本金。如本專案需要增資,各股東應當按照持股比例相應地追加投資。如果個別股東沒有如期繳納資本金和未按需追加投資,給專案造成停工或虧損等一切實質不利影響,其行為屬重大違約,其所持有的全部股金及附加利益將作為違約金由守約方予以處罰。

第九條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由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條其它

1、本協議正本一式份,全體股東各執一份。副本十份,股東各執二份。本協議經

各股東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體股東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東簡單的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發起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鑑於:

1、乙方是依法註冊成立的企業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 xxx中醫養生中心(以下簡稱“xxx專案”)是乙方發起設立的投資專案,乙 方對xxx專案的前期創意、融資、運營公司的註冊及後期運營管理全權負責。

2、甲方已經詳細瞭解與xxx專案有關的資訊和事宜,完全認同xxx專案的 價值理念、運營模式及利潤分配機制。甲方願意在本協議及其他相關協議、章程、 承諾的約束下,參與xxx專案的投資。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自願、平等、公正、誠實的原則基礎上,就甲方 參與認購xxx專案股權協議如下,以昭信守:

第一條 認股及投資目的

甲、乙雙方同意以充分發揮資源優勢,促進專案發展,在長期的合作中以推 廣健康生活理念和利益共享為目的。

第二條 xxx專案投資額度

xxx專案擬投資490萬元(人民幣大寫:肆佰玖拾萬元整)。 拾萬元每股,拾股起投。

第三條 甲方認購金額

甲方以現金方式認購萬元 (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四條 甲方入資時間

甲方於年月日之前,將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認購資金一次性繳存於本協議

第五條所列示的賬戶內。

第五條 入資賬戶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第六條 到賬通知

甲方應在完成繳款後的 3 日之內,向乙方出具電子匯款收據,乙方簽字確認後,回傳至甲方。

第七條 甲方承諾

1、甲方在簽訂此協議時,已知悉認購股權的行為所帶來的風險和損益。

2、甲方用於認購股權的資金來源合法、正當。

3、遵守乙方關於認購股權的條件和要求,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創意xxx的投 資及運營活動。

4、若甲方原因致使股權認購及設立登記手續無法完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負。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對於甲方繳付的股權認購資金,除作為註冊資本繳存於擬設公司的賬戶外,不得隨意動用。

2、在本次認購股權的資金全部到位後的60個工作日內召開股東會、制定公司章程、選舉公司執行董事和監事、聘請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及財務負責人、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等。

3、由於乙方的原因致使股權認購及設立登記手續無法完成的,乙方應全額退還甲方的認購款,並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甲方利息(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計算)。

4、公司成立一年後,甲方有權將股權轉讓他人,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5、第一個經營年度完成時,如有虧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原價購買期初股權或由乙方補虧。

第九條 協議生效與變更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有管 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1、甲方身份證影印件; 2、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3、乙方專案詳細計劃書。

股東簡單的協議書4

甲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書由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就成立“_________有限公司”達成一致,並特訂立本股東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 ,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第二條 經營範圍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具體經營範圍為 。公司住所地擬設在: 。以上內容如與工商行政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不一致的,以企業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 公司股東基本情況

公司股東共 ____個,其中自然人 ____個,企業法人 ____個,社會團體____ 個,事業法人 ____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____個。各股東的基本情況分別為:

1、自然人股東 __________,住所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

2、企業法人股東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為 ,法定代表人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

3、社會團體法人股東 _________(學會、協會、聯誼會等),團體法人編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4、事業單位法人股東 _____________,住所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註冊資本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______萬元。各股東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_____________萬元,甲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___% 。

乙方出資 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__% 。

丙方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___________萬元,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 。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 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 、 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在公司預先核准登記後 天內,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對實物 、 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作價評估以及財產權的轉移。

第六條 轉讓出資和變更註冊資本的規定

股東向另一股東轉讓出資時應通知其他股東,向股東外的組織、個人等轉讓出資應得到公司過半數的股東的同意, 股東不同意的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資額內變更註冊資本。

第七條 組織管理體制

公司成立後,不設董事會,由________擔任執行董事,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公司成立後,由 擔任總經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成立後,不設監事會,由________擔任監事,期限為 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

第八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後,由________擔任財務負責人,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負管理、領導責任,對公司股東會負責,接受執行董事、總經理領導,接受監事監督。

第九條 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東依據其出資比例行使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依據其出資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紅以及虧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股東未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責令其及時補足,未能補足或不與補足的,依據其實際出資重新確定出資比例,同時應要求其賠償因為其違約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失,並且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 十一條 授權委託

全體股東同意指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檔案,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關於公司成立費用的分擔

申請設立公司過程中各種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在公司成立後予以報銷,列為成本支出。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各股東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股東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東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簡單的協議書5

投資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各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公司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投資方為:

1、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2、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3、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二、公司的成立:

1、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三、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1、投資人:_______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

2、投資人:_______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

3、投資人:_______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

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公司章程。

四、利潤分配:

五、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六、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投資各方各執一份,共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人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