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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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由教育部、福建省和廈門市共建,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廈門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廈門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在本學科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階專門人才。

二、招生規模

本年度我校共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750名左右(含本科直博、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和普通招考,不含國際和港、澳、臺博士生招生),其中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 、“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 和“定向新疆高校培養博士學歷師資計劃”共40名左右,最終招生總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檔案為準。

在錄取階段,我校將視生源狀況、學校發展需要等情況對各院系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調整。我校 2017年博士生分院招生計劃請關注我校招生辦網站的相關資訊。

 三、學習方式與學習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均為全日制,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

被錄取的博士生一律於2017年9月辦理入學報到手續,經教育部稽核通過後,獲得博士生學籍,並開始享受博士生待遇。本科直博生學制為5年,以碩博連讀、申請考核、普通招考方式錄取的博士生,學制為4年。最長學習年限均為7年(含休學)。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可以申請提前畢業。

四、招生專業及導師

我校繼續實行按照導師組招收及培養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養模式,招生專業和導師組導師的相關資訊請檢視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網站公佈的《廈門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各院系網站和導師個人主頁。

 五、報考與錄取類別

考生的報考類別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和非定向兩種。錄取類別與報考類別一致,報名後無法更改。請考生在報考時慎重選擇。

1.全日制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考生須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全日制學習,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畢業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2.全日制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此類別中的在職考生錄取後可將人事檔案、戶口、工資關係等留在原工作單位,畢業後仍回原單位工作;此類別中的非在職考生要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畢業後按考生錄取前已簽定的協議書內容到指定單位就業。

3.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我校僅有“教育博士專業學位計劃”招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

注:我校只有教育部單列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定向新疆高校培養博士學歷師資計劃”以及“廈門大學附屬醫院在職醫務人員計劃”和麵向已與我校簽訂產、學、研戰略合作協議並經過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其它普通計劃均不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只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其它普通計劃在職考生如被我校錄取,須辭去原單位工作,並提交辭職證明,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全日制學習,畢業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六、報考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書面推薦意見。

3.已獲得碩士學位人員或全日制(雙證)應屆碩士畢業生(境內高校考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滿六年(從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生入學之日),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申請考核的考生,外語水平要達到相關院系博士生申請考核選拔辦法中的規定要求。

5.在境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6.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已進修過至少5門所報學科專業的碩士學位課程,且考試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

②已在全國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發表兩篇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論文,或獲得省、部級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勵。

 七、選拔方式及要求

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四種選拔方式:本科直博、碩博連讀、申請考核與普通招考。

(一)本科直博

本科直博是面向全國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簡稱推免生)直接選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本科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稱直博生)入學後即取得博士學籍。我校從2017年起大幅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同時,設立直博生新生獎學金(具體詳見第十三款“獎、助學金”)。本科直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薦免試研究生接收階段,入學申請條件及辦法詳見《廈門大學2017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碩士生、直博生)招生簡章》。

按照教育部和廈門大學關於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的相關規定,本科直博考生應有推薦免試資格及名額,並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成功報名。最終錄取資訊以教育部推免系統的資訊為準。

本科直博考生要參加12月開始的廈門大學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

(二)碩博連讀

碩博連讀是面向我校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選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碩博連讀資格的學生在碩士生階段即可轉為博士生學籍。碩博連讀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學期。我校2017年碩博連讀選拔的有關規定和工作安排,詳見《廈門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工作辦法》。

(三)申請考核

申請考核選拔方式分為申請材料初審、面(筆)試考核複審兩個階段進行,由學院(研究院)負責組織。相關考生,除滿足本簡章規定的基本要求外,還須同時滿足報考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選拔辦法中的其它要求(詳見各學院網站公佈的選拔辦法)。

我校2017年繼續在理工醫學院全面實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選拔方式,並選擇部分文科學院試行申請考核選拔方式。我校全面實(試)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選拔方式的學院如下: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航空航天學院、薩本棟微米奈米研究院、數學科學學院、化學化工學院、材料學院、資訊科學與技術學院、軟體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海洋與海岸帶發展研究院、醫學院、藥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能源學院、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管理學院管理科學系、管理學院財務學系、法學院、智慧財產權研究院、南海研究院、財務管理與會計研究院。經濟學院、王亞南經濟研究院每年拿出部分名額進行申請考核選拔,其餘名額以普通招考方式選拔。

申請考核選拔方法如下:

1.報名與申請材料提供

凡報考上述學院或學科的考生,須向我校相關院系提交其申請考核選拔辦法中要求的報名材料(報名要求見第八款“報名”)。

2.稽核並確定面試名單

各院系收到考生報名材料後,組織本院專家導師組對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認真評審,以評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名單,經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終審後確定通知入圍者參加面試。

3.組織面(筆)試

考生面(筆)試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面(筆)試時間和麵(筆)試內容以各院公佈的選拔辦法為準。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

(1)政治理論科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政治理論的考試時間為:2017年3月27日上午,地點:廈門大學考試中心);

(2)考核時須以筆試方式加試兩門碩士學位課程。

注:實行申請考核的生源,不能調劑到實行普通招考的專業。

各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選拔辦法將於近期公佈,敬請各位考生關注我辦網站和各院系網站相關資訊。

(四)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方式分為初試筆試、複試面試(理工類或含實驗技能考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由學校統一組織考試,複試由各院(研究院)負責組織。

1.初試

初試考試科目(共三門): ① 外國語; ② 業務課一:分為《人文社科基本素質》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養和對問題的分析、判斷、論述及表達能力)、《數理基礎與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數理基礎和應用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由各學科(專業)根據各自的選拔要求,從中確定一門做為本專業的業務課一考試科目。上述《數理基礎與能力》科目根據不同專業的選拔要求,分二類( A 、 B)設定相應的考試內容。 ③ 業務課二:學科基本知識科目,主要考核考生報考的相關學科的基本知識。

以上考試科目的相關考試說明請參閱我校招生辦公室網站將公佈的《廈門大學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或查閱我校考試中心網站( )。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

①政治理論科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

②複試須以筆試方式加試兩門碩士學位課程。

初試時間和地點: 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地點:廈門大學(具體見准考證)。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政治理論的考試時間為:2017年3月27日上午,地點:廈門大學考試中心。

2.複試

我校將於2017年4月中旬公佈複試分數線及複試名單。

(1)複試內容和方式:複試全面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將採取筆試、口試(理工類或含實驗技能考試)等方式進行,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進行全面考核。同等學力考生複試須以筆試方式加試兩門碩士學位課程。具體的複試細則和要求請關注各院系的網上通知。

(2)複試時間和地點:複試時間由各院系確定,地點為廈門大學。全校各院系複試工作時間安排分兩種,一種為初試完馬上覆試(3月下旬),一種為初試成績出來後再複試(2017年4月中下旬至5月初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請關注各院系網上通知。

(3)複試權重:根據教育部檔案精神和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改革精神,我校給院系、專家組更充分的人才選拔空間;複試權重佔總成績的60%,進一步擴大院系、專家組在人才選拔中的自主權。

特別提示:經我校各院系選拔確定的 “碩博連讀” 考生,須與統考生一起參加複試,公平競爭,學校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八、報名

1.報名分兩個步驟進行:第一,網上報名及網上支付報考費;第二,向報考院系寄(送)相關報名材料。以上兩個步驟缺一不可。

2.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時間:

(1)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網址:(廈門大學考試中心)。具體的報名要求、流程屆時請查閱我校考試中心網頁的相關通知。

(2)報考費每人160元,報考費一經繳納,均不辦理退還。

(3)我校經濟學院、王亞南經濟研究院、管理學院管理科學系和財務學系等單位申請考核時間定在每年七月份或十二月份,具體報名時間請考生參看相關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選拔辦法。

3.向報考院系寄(送)報考材料:

網上報名及網上繳費後,考生須於2017年1月8日前將報考材料寄達所報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向報考院系寄送的報考材料包括: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列印的《廈門大學2017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名登記表》,考生本人須在報名登記表末頁“本人自述”欄落款處親筆簽名確認。其它普通計劃在職考生(請參見本簡章第五條“錄取類別”)須簽字承諾:若被我校錄取,即辭去原單位工作,並提交辭職證明,將人事檔案和工資關係轉入我校,全日制學習;

(2)碩士學位證書及碩士畢業證書影印件(若無碩士畢業證書者可免交碩士畢業證書影印件,應屆畢業碩士生只須提供學生證影印件);

(3)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影印件(如果以大專的身份考上碩士研究生者,提交大專畢業證書即可);

(4)加蓋本校研究生院(處)培養辦或本人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單;

(5)身份證影印件;

(6)兩名與所報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家的推薦書;

(7)碩士學位論文或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含評議書,應屆碩士畢業生碩士論文開題報告)、其它科研成果和獲獎證書等資料的影印件;

(8)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影印件(申請考核考生請根據相關院系博士生申請考核選拔辦法中提出的外語水平要求提供相應證書);

(9)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按“報考條件”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碩士學位和學歷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的影印件(最遲須在複試或考核前提交);

(11)申請考核的考生,同時還需要提供報考院系博士生申請考核選拔辦法中要求的其它報名材料。

4.取得“本科直博”資格考生的網上報名、網上交費時間同普通招考。

5.取得“碩博連讀”資格的考生報名時間及注意事項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為準。

6.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參加考試,報考費亦不退還。

7.普通招考(不含申請考核方式)考生,通過報考資格初審後,請於2017年3月22日至3月24日登入考試中心網站()自行下載列印初試准考證,並應於考試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場。

8.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院系的一個研究方向。

 九、資格審查

(1)初審:報考院系及我校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將根據報考者提供的報考材料、網上報考資訊進行資格初審。

(2)複審:複試前,學校將對考生的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嚴格審查。資格審查材料包括:①身份證原件;②博士生准考證;③碩士畢業證書原件、碩士學位證書原件;④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原件;⑤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本科畢業證書原件、本科學位證書原件;⑥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3)學歷學位認證:考生在確定被我校擬錄取後,需要將本人最高學位(學歷)認證報告電子版、線上驗證碼(或報告編號)上傳到我校博士研究生報名系統,考生須在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此操作,具體時間關注招辦網頁和院系的通知。具體操作方法如下: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學籍)認證報告(考生需登入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進入“學籍查詢”線上申請學籍驗證,下載本人的碩士學籍認證報告);非應屆考生提供碩士學位認證報告(考生需登入“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資訊網”,進入“學位查詢”線上申請學位驗證,下載本人的碩士學位認證報告)或提供碩士學歷認證報告(考生需登入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進入“學歷查詢”線上申請學歷驗證,下載本人的碩士學歷認證報告);同等學力考生提供本科學位認證報告(考生需登入“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資訊網”,進入“學位查詢”線上申請學位驗證,下載本人的本科學位認證報告)。

注:1.如果以上電子認證不成功,請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書面學位(學歷)認證。

2.考生務必保證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資訊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含複試、考核)和錄取資格。其它審查材料請關注招生辦公室和各學院網站通知。

十、體檢

體檢安排在複試(考核)期間進行,地點為廈大醫院。具體安排請關注招生辦公室和報考院系網上通知。

十一、錄取

堅持貫徹公平公正、擇優選拔和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初試和複試的成績(申請考核方式的根據考生考核的成績),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具體的錄取原則請以招生辦公室網頁釋出的《廈門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意見》《廈門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招考工作指導意見》為準。擬錄取結果可於2017年6月在招生辦公室網頁查詢,正式錄取通知書將於7月寄出。

十二、學費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的檔案精神,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高等學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我校根據國家和福建省的規定收取學費。具體學費標準如下:

我校博士生學費為:1.3萬元/年(4年學制,前三年繳費,第四年免費)。直博生前三年繳費,第四、五年免費。教育博士(專業學位)學費:全程7萬元。此收費標準若有調整,最終以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為準。

十三、獎、助學金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的檔案精神,我校從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獎學金、助學金、“三助一輔”、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等形式在內的完善的獎助政策體系,適用於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博士生的獎助學金資助型別有:

1.直博生新生獎學金。凡是被我校錄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將享受直博生新生獎學金。直博生新生獎學金每人2萬元,在新生入學後和通過中期考核後分兩次等額發放。直博生新生獎學金與學校其它各類獎助學金可以同時享受。

2.學業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用於資助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研究生(非在職考生)。資助標準如下:

單位:萬元/年

學生型別

學業獎學金

(按年度一次性發放)

博士生

(含直博生)

前三年

1.3

第四年起

(免交學費)

0

3.助學金。廈門大學研究生助學金由國家助學金和校長助學金組成,用於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適用於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研究生、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就業研究生。其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研究生(在職考生)和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就業研究生只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如下:

單位:萬元/年

學生型別

國家助學金

(分12個月發放)

校長助學金

(分12個月發放)

博士

(含直博生)

前三年

1.2

1.8

第四年起

(免交學費)

0

3

4.國家獎學金和校級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博士生3萬元/人;校級獎學金每學年評選兩次,各獎項獎勵金額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體名額和評審辦法以當年評獎通知為準。

5.學校每年投入9000餘萬元用於研究生擔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崗位,研究生可通過申請相關崗位獲得資助。

注:獎助學金按照我校相關管理辦法執行,各類獎助學金需在學生繳清相關費用後才發放。

 十四、住宿條件與費用

1.被錄取在航空航天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海洋與海岸帶發展研究院、醫學院、藥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能源學院的博士研究生將入住我校翔安校區。思明校區和翔安校區的教學實驗設施、師資、全校性選修課等教學資源共享。翔安校區位於廈門市翔安區,在廈門島的東北方向,與大陸相連,北靠香山風景名勝區,南與大海毗鄰,風景優美。翔安校區總建設用地面積3645畝,距校本部34公里,通過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時左右車程可直接抵達。

2.我校為全日制(非在職、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學生提出申請,住宿費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條件:單人間,一般為獨衛、網路、空調、熱水器、保險櫃,住宿費2400元/人•年;雙人間,一般為公共衛生間、網路、空調、熱水器、保險櫃,住宿費1200元/人•年,翔安校區雙人間是獨衛,住宿費是1600元/人•年)。此收費標準若有調整,最終以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為準。具體住宿安排在錄取時另行通知。對於委培、定向類別的博士研究生,學校根據住宿資源情況,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協助安排住宿,由學生提出申請,費用自理。住宿費按物價部門制定的相應房源類別的標準繳納。

 十五、專項招生專案

1.關於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

根據教育部的統一安排,我校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原則進行,具體情況考生可向當地省級教育部門主管少數民族事務的辦公室進行諮詢,並請參見《廈門大學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關於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招生

根據教育部的統一安排,我校對口支援西藏民族大學和貴州師範大學,為兩所高校定向培養博士學歷師資,具體情況可以向以上高校進行諮詢,並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進行申請。

3.關於定向新疆高校培養博士學歷師資計劃招生

根據教育部統一安排,我校為新疆指定高校定向培養博士學歷師資。該計劃面向全國招生,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進行申請,並定向指定的新疆高校就業。具體情況可以向相關高校進行諮詢。如果考生為在職人員,則須辭去原單位工作,並提交辭職證明,將人事檔案及工資關係轉入我校,全日制學習。

4.關於教育博士專業學位計劃招生

經教育部批准,我校招收教育博士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報考條件等招考資訊請詳見我校教育研究院網頁公佈的博士生申請考核選拔辦法。

5.關於廈門大學附屬醫院在職醫務人員計劃招生

廈門大學附屬醫院為廈門大學教學、科研單位,凡附屬醫院的在職醫務人員報考我校醫學院博士研究生,經考試考核合格錄取後,可以不轉人事檔案。

6.關於與廈門大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高校的人才師資培養專案

與廈門大學簽訂產、學、研戰略合作協議的高校,經過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我校將適當劃撥博士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按照協議內容,為合作高校招收培養高層次骨幹師資和人才。

 十六、違紀處罰

對在報名、考試、複試或考核中有違規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校生,將通知其所在學校,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七、資訊公開與監督

1.我校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和各學院(研究院)將通過網站及時公佈博士生招生考試的成績、相關說明、稽核程式、進入複試或考核的名單和擬錄取名單等。

2.對招生錄取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報名者可向各學院(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若仍有爭議,可向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訴。

3.廈門大學2017年博士生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全程接受監察處監督。監督電話:0592-2180299。

十八、其它說明

1.考生如報考了幾所學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時錄取,必須在2017年5月20日前作出取捨並告之我校相關情況,否則若發現考生被重複錄取,我校將取消考生的錄取資格。

2.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考試中心負責博士研究生的報名考務工作。招生辦公室位於廈門大學頌恩樓三樓,考試中心位於廈門大學頌恩樓五樓。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聯絡方式如下:

招生辦公室:

電話:0592-2188888傳真:0592-2180256

E-mail:網址:

考試中心:

電話:0592-2184166傳真:0592-2184117

E-mail:網址:

 十九、若國家在2017招生年度出臺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對本簡章做相應調整,並及時予以公佈。

二十、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