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南政法大學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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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於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的有關規定,我校2016年接收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工作現已開始進行。

2016年西南政法大學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公告

2016年,我校擬接收推免生134名,具體專業接收名額請參見《西南政法大學2016年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接收推免生工作將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中進行。

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須具有本科所在學校2016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並經“推免服務系統”稽核通過;

3.本科所在學校具有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或者與我校簽訂有研究生合作培養協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在校期間受過處分,或有學術不端行為的;

2.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資訊的;

3.申請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齊備的。

二、申請及考核程式

1. 符合我校申請條件的推免生請於2015年10月8日前在“推免服務系統”報考我校,過期我校不再接受報名。

2.我校對申請人在網上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並於2015年10月10日前在西南政法大學網站()“研究生招生”頁面公佈2016年接收推免生申請攻讀西南政法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名單。

3.申請人複試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西南政法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2份(附後);

(2)本科階段成績單1份,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後,裝入自備信封密封,並在封口騎縫處加蓋教務處公章;

(3)獲獎證書影印件1份;

(4)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的證明1份;

(5)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

全部申請材料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4.複試內容包括專業課面試、外語聽力和口試、綜合素質面試。

5.經學校招生委員會稽核通過,將於2015年10月25日之前向通過複試並同意接收的推免生髮放待錄取通知。

三、初取公示

申請人必須保證提交的申請表和其它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複試結束後對擬初取推薦免試生進行公示,如果申請人提交的資訊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申請人免試資格。

四、資格複審及錄取

在發出錄取通知書之前,將對獲得初取資格的免試生,按以下要求進行資格複審,通過者方可被錄取,未通過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由學生所在學校本科教務部門按本科學籍管理規定辦理相應手續

1.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2.畢業論文或實習成績應在“良”以上;

3.取得初取資格後,本科必修、限選及公選課程不得出現不及格的情形;

4.自取得初取資格至入學報到之日未受過任何處分。

 五、錄取後的獎助學待遇

凡是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以下獎助學待遇:

1.授予西南政法大學全額學業獎學金資格,正式錄取後,獎勵在讀期間的全部學費(只需繳納住宿費等其他費用);在讀期間特別優秀的,可按條件參評國家獎學金。

2.享受每年6000元的國家助學金,並且可以根據需要申請“三助”崗位,獲得崗位津貼。

3.在讀期間達到相應學習、科研條件的,可申請科研獎勵和出國留學獎學金。

具體獎勵額度和獎勵辦法參見《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改革方案》_

六、聯絡辦法

通訊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回興鎮寶聖大道。

郵政編碼:401120。

聯絡電話:023-67258892,023-67258893。

圖文傳真:023-67258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