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師範大學接收推免研究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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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熱切歡迎具備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生申請我校201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2016年天津師範大學接收推免研究生辦法

為使我校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做如下說明: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獲所在學校的推薦資格;

(2)申請人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願為祖國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申請人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規定的體檢標準;

(4)申請學術型學位(不含藝術門類專業)考生大學英語六級成績應達到420分及以上水平,申請學術型藝術門類專業考生大學英語四級成績應達到420分及以上水平,申請專業學位考生大學英語四級成績應達到400分及以上水平。修讀其他語種的考生應通過相同水平的外語等級考試;

(5)申請人在本科學習期間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二、申請專業:

我校接收推薦生具體專業請點選檢視“天津師範大學2015年推薦生招生專業一覽表。

三、申請辦法:

(一)根據教育部關於2015年推免生工作安排,所有推免生均須在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 (網址:)對我校相關專業提出申請。

(二)外校推薦生申請我校,複試時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英語等級證書;

2.成績單及本專業排名,要求必須有教務處公章;

3.其他材料: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材料。

所提供材料均採用A4紙大小(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複試時提交到報考院系,一經提交,恕不退還。

(三)接收工作安排:

1.本校推薦生的複試錄取工作應在9月30日前完成,接收外校推薦生複試錄取工作一般在10月10日前完成。

2.我校分批次稽核申請資訊,本著先申請先稽核的原則,擇優選拔,並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符合條件的考生髮複試通知。

3.學院對複試合格並擬錄取的考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釋出待錄取通知,要求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後,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四、複試錄取:

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突出能力考查,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根據考生的複試成績,結合申請材料和素質考核的結果,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五、資訊公開及公示

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資訊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相關要求,各學院要對具體接收推薦免試生辦法,擬錄取推薦免試生名單(含姓名、複試成績等)等推免招生重要資訊進行公開公示(公示日不少於十日)。

六、資助與獎勵政策:

 凡錄取為非在職培養的推薦免試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

1.入學報到後第一學年給予最高等級學業獎學金(8000元/年)資助以及國家級助學金(6000元/年);此外,還可申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獎金20000元)。

2.對在推薦學校專業成績排名前5%者(985,211院校前25%者),入學報到後一次性獎勵3000元。

3.對於來自外省市院校的推薦生,入學報到後一次性給予300元交通補助。

七、其他事項:

1.根據教育部規定,經確定接收為推薦免試研究生的,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

2.錄取的推薦免試生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1)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2)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3)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