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2016年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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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規模

廈門大學2016年考研招生簡章

本年度我校共有227個學術型碩士專業,23個專業學位碩士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3700名左右(含統考生、推免生和專項計劃考生)。根據教育部檔案精神,我校在本年度繼續優化調整碩士研究生學科結構,進一步擴大專業學位碩士招生計劃。各院系的招生計劃根據各單位的學科、導師、科研、就業和生源情況確定。我校各院系2016年的碩士招生計劃請詳見我辦在網上公佈的《廈門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該計劃僅供各位考生參考。在錄取階段,我校將視教育部正式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生源狀況、考生上線情況和學校發展需要等情況對各院系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調整)。

二、學制和在校年限

學制2年、2.5年或3年。在校年限2—5年(含休學)。在校年限是指學生學籍在校的年限。

三、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為推免招生方式和統考招生方式。

四、報考條件

(一)接收推免生的條件

接收推免生的辦法詳見我校招生辦網頁《廈門大學2016年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網址:)。

(二)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條件

1.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的相關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最遲須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A、已修過6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B、提供CET、 GMAT、TOEFL、GRE、PETS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④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A、已修過6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B、提供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⑤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注: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2.報名參加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1中的各項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1中的各項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以及稅務(在職方向)、金融(在職方向)、社會工作(在職方向)、英語筆譯(在職方向)、英語口譯(在職方向)、日語筆譯(在職方向)和日語口譯(在職方向)專業學位均只招收在職考生。如果被錄取,考生的檔案、戶口和人事關係不轉入我校,學校不安排住宿。報考以上在職專業學位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②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稅務(在職方向)、金融(在職方向)、社會工作(在職方向)、英語筆譯(在職方向)、英語口譯(在職方向)、日語筆譯(在職方向)和日語口譯(在職方向)之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1中的各項要求。

五、報名

(一)推免生報名

推免生須在教育部和我校規定的時間內登入“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註冊報名,併網上支付報名費。

特別提示:通過廈門大學推免生網上報名系統申請並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非通過夏令營方式錄取)和通過夏令營方式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都必須登入全國推免生管理服務系統再次補充報名申請我校,並完成相關網上申請錄取程式。具體程式和安排如下:所有推免生在全國推免生管理服務系統開放的第一天(9 月28日)之內完成對我校的申請;在收到考生申請後,我校將在24小時之內通過系統補充發送複試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發出的複試通知後,須在24小時內接受複試通知,否則我校將取消相應考生的錄取資格;考生接受我校的複試通知後,我校將在24小時之內通過系統補充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發出的待錄取通知後,須在24小時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我校將取消相應考生的錄取資格。考生接受我校發出的待錄取通知後,錄取狀態方能最終達成。

推免生無需進行現場確認。

(二)統考生報名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