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大學2016年少民骨幹人才計劃碩士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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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是教育部指定實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院校之一,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的各學科專業(領域)(不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均可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碩士研究生。

東北大學2016年少民骨幹人才計劃碩士招生簡章

一、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堅持“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原則,實行“自願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等特殊政策。重點向理工類、應用型專業傾斜。2015年計劃招生38人,其中漢族考生不超過招生人數的10%,漢族考生報考專業僅限理工類專業。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承諾畢業後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就業;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區、市、兵團)就業。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截至2014年11月14日前,修完報考相關專業10門及以上本科主幹課,且通過國家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或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或分數達到及格線)者方可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4.身體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5.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計劃。

6.漢族考生原則上應具有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經歷。

7.網上報名結束前考生須同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門聯絡,填寫《報考201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簽字蓋章後在2014年11月10日前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三、報名與考試

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具體時間以教育部公佈為準)。全國統考科目由教育部統一組織命題,其他考試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命題。考試方式均為筆試。複試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錄取

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並充分考慮生源地的人才需求。我校依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及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計劃,充分考慮考生的初試和複試成績,並結合其平時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上一個教育階段學習成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工作單位、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我校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我校簽訂協議書。考生簽訂協議書後,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在職考生回原單位就業;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區、市、兵團)就業。

五、其它

1.考生達到錄取院校確定的普通計劃複試分數線和複試錄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外,其他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接受為期一年的基礎強化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學習相關專業理論知識,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經考核合格後,進入我校開始碩士課程的學習。

2.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非在職考生戶口、人事檔案轉入錄取單位。在職考生不遷移戶口,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所有考生黨團組織關係在基礎培訓期間轉至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後轉入招生錄取單位。

4.生源面向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 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新疆兵團;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5.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按國家及我校相關規定繳納。我校將按照國家規定的獎勵資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給予獎勵資助。

6.本簡章如有與教育部出臺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相關政策為準。

通訊地址: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文化路三號巷十一號東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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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電話:024-83687556

  傳真:024-23907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