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2016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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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 2016 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採用推薦免試和普通招考兩種形式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北京大學2016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推薦免試

根據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北京大學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接收全國重點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一)申請與材料

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資訊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取得推薦學校推免資格及名額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方可申請。申請者應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入推免服務系統,在系統中註冊和填寫基本資訊,完成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接受複試確認和待錄取確認等環節。

此外,申請者還須按照我校的相關具體要求進行申請並提交書面材料,詳見我校研究生院 網 站 公 布 的 《 北 京 大 學 2016 年 接 收 推 薦 免 試 研 究 生 的 辦 法 》( 網址:)。

(二)初審與複試

1、各院系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後,通知通過初審的申請者來我校參加複試。

2、複試實行差額複試,擇優錄取。具體差額比例由各院系根據其學科特點和生源狀況自行確定。

3、選拔辦法由各院系根據其學科特點制訂,筆試或面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選拔辦法一經公佈,不得變更。

4、推免生的綜合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於 20 分鐘。

(三)待錄取與公示

1、院系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擬接收的申請者傳送待錄取通知,請申請者在院系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確認是否接受待錄取。若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則視為放棄。

2、2015 年 10 月 25 日前,院系在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推免生可登入院系網站查詢公示名單,或在研究生院碩士、博士招生網頁的“錄取資訊”頁面查詢。若有疑問,可於公示期內向院系提出,各院系及時予以答覆。

(四)複審與錄取

在正式發出錄取通知書之前,我校將對獲得待錄取資格的推免生按照北京大學有關要求進行資格複審,未通過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對於錄取的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院系在新生報到當日核查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若在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普通招考

(一)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 9 月 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 2 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 9 月 1 日)或 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只能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 2 位);除複試外還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部分專業還將加試實驗等科目。

6、參加專業學位考試考生的報考條件,詳見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網頁(網址:)上所公佈的相關招生簡章。

(二)報名辦法

1、有關招生院系、專業、研究方向、考試科目、招生人數及相關說明,請見我校研究生院網頁上(網址: /zsxx/sszs/shuozsjzjml/)或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上(網址:)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

2、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複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上報名(網址:),報名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資訊。

4、報名費:按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收取。

(三)入學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

2、初試時間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統一進行,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3、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複試安排

複試時間一般在 3 月下旬,具體說明如下:

1、參加初試並獲得複試資格的考生,應在複試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網頁下載相關表格,按規定時間提供可以證明自身研究潛能的各種材料,包括攻讀研究生階段的研究計劃、學校正式成績單、科研成果等。

2、考生的報考資格將在複試階段進行審查。

3、考生的外語聽力考試在複試中進行。各院系要結合招生專業特點,對考生的外語水平進行整體測試並給出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計入考生複試總成績。

4、我校採取筆試、口試或兩者相兼的方式進行差額複試,以進一步考察學生的專業基礎、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等。

5、參加複試的考生應達到複試分數線。

6、除專業目錄規定或特別說明外,複試人數一般為招生規模的 120%左右。對於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