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大學文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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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大學文學院下設中文、傳播兩個系,有漢語言文學、廣告學、廣播電視新聞學、編輯出版學四個本科專業,在校學生有1500餘人。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濟南大學文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濟南大學文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一、工作要求

推免生工作應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選拔,並在平時學習和科研能力綜合測評基礎上,突出對考生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等的考查。

二、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學院的推免生工作,下設推免生工作小組與推免生複試小組。領導小組名單報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稽核備案。

 三、推免生名額

4人。

四、推薦範圍及條件

(一)推薦範圍

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推薦範圍為我院納入國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專轉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二)推免生基本條件

1、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理想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

2、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作弊和抄襲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4、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按期完成前六學期本專業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學習並取得相應的學分,且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應在本年級同專業(教育部批准設定的本科專業,不再細分專業方向)學生前30%以內。

5、CET-4 成績450 分及以上,或CET-6 成績426 分及以上,或IELTS 成績6.0 分及以上,或TOFEL(IBT)成績80 分及以上。

6、身體健康,符合報考研究生的體檢標準。

(三)推免生優先推薦條件

1、在校期間學生參加各類競賽和評優活動獲獎,以及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且署名單位均為濟南大學),按《濟南大學推免生附加分值表》(附件1)加分(同一專案取最高附加分值,不累加)。

2、在校期間學生參加一類科技競賽獲全國一等獎及以上的前兩位、二等獎首位的可不受學分加權平均成績的限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學校單列計劃,直接推薦。

3、賽事的分類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學生科技創新工作的實施意見》(濟大校字〔2014〕122號)及《濟南大學學生參加科技創新競賽認定分類表》執行,多人完成的專案,每個人附加分值計算公式如下:

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標準×(N-M+1)/(1+2+3+…N)

(N:完成總人數;M:所在位次)

 五、推免生工作程式及時間安排

序號時間主要工作及要求相關工作人員
19月9-13日成立文學院推免生領導小組,下設推免生工作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學院推免生工作。將工作小組名單及實施辦法紙製版(學院蓋章)報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稽核,電子版通過濟南大學推免生管理系統()提交,稽核通過後在網站上公示張兵
陳曉潔
張揚
2彙總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省級以上各類競賽和評優活動中獲獎情況張晶
3彙總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公開出版刊物上發表論文(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單位為濟南大學),以及取得授權專利或軟體著作權(首位,專利權人或著作權人為濟南大學)等情況張晶
4對相應專業學生前六學期(五年製為前八學期)教學計劃規定的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進行計算排序,進入濟南大學推免生管理系統()填寫學生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前30%)及附加分值,並打印出學生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排名表(網上進行公示,學生可隨時檢視本專業學生的成績)張揚
59月14日稽核《學生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排名表》學院推免生
工作小組
69月15—18日組織符合推免生基本條件的學生登陸濟南大學推免生管理系統()進行報名,過期不登陸網站報名或資訊填寫不完整者視為放棄,符合推免生基本條件但放棄推免選拔者須由學院組織填寫學生本人簽字的書面確認書張揚
79月20日根據學院推免生工作實施辦法,對申請推薦免試的學生成績(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與附加分值之和)進行排名,並按不超過本院推薦名額的3倍比例擇優確定參加推薦遴選的學生名單,並在網上公示。並將參加推薦遴選的學生名單以及考核統計材料(學習成績統計表、獎勵證明材料及排隊情況等)在學院範圍內張貼公示(紙質)文學院推免生
工作小組
張揚
89月21日對參加推薦遴選的學生進行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推免生名單並上報學校(由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後統一公示);面試時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
總成績=(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附加分值之和)×90%+面試成績×10%
文學院推免生
工作小組
張揚

 六、管理與監督

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必須嚴格按規定辦理,堅決反對並抵制營私舞弊等不正之風。推薦過程中,持有異議者可向學院或學校有關部門書面反映,學院電話:82769210;學校紀檢部門電話:0531-82765424/82765423。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必須認真受理師生的投訴,確保推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