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大學外國語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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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大學外國語學院是濟南大學重點發展的學院之一。外國語學院下設六個系部:英語系、日語系、韓國語系、德語系、法語系和大學外語教學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濟南大學外國語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濟南大學外國語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一、推免生工作要求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激勵高校在校學生勤奮學習、積極創新、全面發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選拔質量,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的重要保證,不但直接關係學生的利益,而且直接影響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質量和聲譽。

推免生工作應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選拔,並在平時學習和科研能力綜合測評基礎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學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

各學院要嚴格按照要求,認真做好推薦工作。對工作過程中違反規定或徇私舞弊的單位或個人,學校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二、推免生名額分配

學校根據各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數量、學位點建設情況等分配推免生名額,重點扶持國家或學校急需發展的學科專業。今年我校下達給外國語學院的推免生名額為4名,推薦名額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

三、推薦範圍及條件

(一)推薦範圍

免試攻讀研究生的推薦範圍為濟南大學納入國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轉本、第二學士學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理想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

2、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作弊和抄襲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4、按期完成前六學期(五年製為前八學期)本專業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學習並取得相應的學分,且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應在本年級同專業(教育部批准設定的本科專業,不再細分專業方向)學生前30%以內。

5、CET-4 成績450 分及以上,或CET-6 成績426 分及以上,或IELTS 成績6.0 分及以上,或TOFEL(IBT)成績80 分及以上。(其他語種參照執行)

6、身體健康,符合報考研究生的體檢標準。

(三)優先推薦條件

1、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生參加各類競賽和評優活動獲獎,公開發表論文、作品(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且署名單位均為濟南大學),以及取得授權專利或軟體著作權(首位,專利權人或著作權人為濟南大學),經認定後按《濟南大學推免生附加分值表》(附件1)加分(同一專案取最高附加分值,不累加)。

2、賽事的分類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學生科技創新工作的實施意見》(濟大校字〔2014〕122號)執行,多人完成的專案,每個人附加分值計算公式如下:

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標準×(N-M+1)/(1+2+3+…N)

(N:完成總人數;M:所在位次)

 四、推免生工作程式及時間安排

(一)工作小組及實施辦法

1、外國語學院成立領導小組,下設推免生工作小組及推免生複試小組。

2、推免生工作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小組成員包括學院黨委書記、分管本科教學及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院長和教師代表,組織實施學院的推免生工作。推免領導工作及複試工作小組成員名單按時報學校推免生工作辦公室稽核備案。

3、推免生複試小組另行組織。

(二)具體實施細則

1、9月13日前

(1)彙總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省級以上各類競賽和評優活動中獲獎情況。

(2)彙總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公開出版刊物上發表論文(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單位為濟南大學),以及取得授權專利或軟體著作權(首位,專利權人或著作權人為濟南大學)等情況。

(3)對相應專業學生前六學期(五年製為前八學期)教學計劃規定的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進行計算排序,以學院祕書身份進入濟南大學推免生管理系統()填寫學生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前30%)及附加分值,並打印出學生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排名表(網上進行公示,學生可隨時檢視本專業學生的成績)。

若某門課程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成績的,按其最高分計算。

(4)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稽核《學生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排名表》。

2、9月18前,符合推免生基本條件(前款三(二))的學生須登陸濟南大學推免生管理系統()進行報名,過期不登陸網站報名或資訊填寫不完整者視為放棄,符合推免生基本條件但放棄推免選拔者須由學院組織填寫學生本人簽字的書面確認書。

3、遴選工作

(1)9月20日前,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根據學院推免生工作實施辦法,對申請推薦免試的學生成績(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與附加分值之和)進行排名,並按不超過本院推薦名額的3倍比例擇優確定參加推薦遴選的學生名單,並在網上公示。

(2)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同時將參加推薦遴選的學生名單以及考核統計材料(學習成績統計表、獎勵證明材料及排隊情況等)在學院範圍內張貼公示(紙質)。

(3)各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對參加推薦遴選的學生進行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推免生名單。面試時要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

總成績=(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附加分值之和)×90%+面試成績×10%。

(4)推薦過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由學院留存備查。

4、學校推免生工作辦公室彙總稽核推免生名單後報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審批後的結果將網站上公示。對有異議的學生,學校將查明情況,公佈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