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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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簡稱“對外經貿大學”、“貿大”,英文簡稱“UIBE”,坐落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市。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一、工作原則

堅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

 二、報考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誠實守信,學風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對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能力和素質。

3、全國重點院校獲得免試推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茅。

4、已獲得國家英語六級水平證書(或參加英語六級新題型考試成績達到 425 分以上者)或能證明同等水平的TOEFL成績、或GRE成績等;申請英語專業的,需獲得英語專四或專八證書;申請小語種的需具有大學英語四級水平。

5、申請的專業與本科所學專業應當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得跨一級學科報考。理工科可報考經管類專業。對於跨一級學科報考者,由招生單位(學院、中心)審定是否符合該專業培養要求。

滿足上述條件者,在國家級競賽中獲得較高層次獎勵、在公開刊物已公開發表過論文或有社會實踐經歷且獲得優良評價者優先接收。

 三、申請專業及名額

我校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 (MPA)、審計碩士(MAud)、國際貿易學單獨考試和其他以在職方式攻讀的專業(類別)之外,其他各專業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已釋出/,請登陸我校研究生院主頁查詢)。各專業接收的推免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的25%,具體視生源情況而定。

 四、學費及獎助政策

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我校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是每人8000元/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費標準請參考/或各專業學位的招生簡章,最後以北京市批覆的為準。

我校制定了較完善的研究生獎助體系,對納入獎助體系的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生提供新生學業獎學金6000元,對納入獎助範圍的全日制碩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學金,分10個月發放,同時學校還設有“三助”崗位等其他獎助措施,具體請檢視《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辦法(2016年試行)》。

五、申請辦法

1、完成“雙系統報名”報名(夏令營候選人完成“全國推免服務系統”報名,其他考生必須完成兩個系統的報名)

9月15日至9月20日下午17:00,考生登陸我校推免生招生系統註冊報名,每名考生僅可選擇報考我校一個專業,逾期報名無效,網址:。

9月28日,所有報考我校且獲得推免擬錄取資格的考生(法學院考生29日)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完成註冊和報名。報考院系和專業等志願資訊須與在我校推免生報名系統填寫內容一致。擬錄取結果公佈前不得修改,否則自動視為放棄我校複試資格或錄取資格。

通過夏令營考核獲得2017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候選人資格的考生無須在我校推免生報名系統上報名,僅須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報名即可。

2、複試資格認定

由學院(中心,以下統一簡稱學院)負責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初審,研究生院將於9月21日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公佈取得推免複試資格的考生名單,考生可在我校推免生招生系統查詢。

複試考生21日登入我校推薦免試研究生複試通知書列印系統,網上支付複試費,下載列印複試通知書,持此通知按規定的時間到我校參加複試(複試時間、地點和具體形式請以屆時學院複試工作方案為準)。

3、複試

9 月24日-25日,推免生到我校參加複試(法學院擬定於9月26-27日(此處有更新),以招生複試工作方案為準。隨身攜帶規定的材料或學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不要再另行郵寄)。

(1)9月24日,推免生至各學院報到並參加統一筆試(外語學院不參加統一筆試,屆時可檢視學院複試安排,法學院筆試時間為9月27日9:00-11:00)。複試包括筆試和麵試,滿分均為100 分,筆試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面試由各學院組織。統一筆試的具體內容:經濟類、管理類專業為英語50分加數學50分,滿分100分;英語類專業、法學類、公共管理類、政治學類專業等為英語100分。英語專業的考試難度介於專業英語四級和八級之間;其他專業的英語測試難度類似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水平;數學涵蓋微積分、線性代數和概率論。複試方案由招生單位制定報研究生院稽核並在研究生院網站公佈。

(2)9月25日,各學院組織複試(以學院複試工作方案通知時間為準,法學院擬定為26日-27日(此處有更新))。複試的形式為綜合面試(專業課面試、外語聽說測試、綜合素質測評),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複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跨一級學科申請者,可根據所申請學院要求,參加所申請一級學科的專業加試,60分及格,不計入總分中。

(3)學校背景、學習成績、科研發表(須是已公開發表的)三項分別進行量化打分,合計統稱為綜合加分,具體以各學院加分細則為準。

(4)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綜合面試×50%+綜合加分,在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基礎上,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依序錄取。

(5)9 月27日-10 月中旬研究生院將擬錄取名單在研究生院主頁公示。

4、所公示擬錄取名單上的推免生須在9月28日16:00前(法學院擬錄取考生9月29日19:00前)完成全國推免系統報名,並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接收並確認複試及“待錄取”通知等環節的網上操作,接收待錄取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29日下午17:00(法學院擬錄取考生接收待錄取截止時間為9月30日17:00前),逾期視作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在“推免服務系統”中確認接受我校複試通知及待錄取,逾期未確認者將取消擬錄取資格。推免生的最後錄取以在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考生和招生單位雙方確認“待錄取”為準,考生不再領取校驗碼、登記表,不再進行現場確認。

5、已參加我校相關學院暑期夏令營活動並已通過招生選拔的學生,在取得推免資格後,請於9月28日直接在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報名,並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接收並確認複試及“待錄取”通知等環節的網上操作,接收待錄取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29日下午17:00,逾期視作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六、申請者須提供的材料(請按以下次序裝訂成冊,不要將材料分裝在信封內)

1、獲得複試資格後(21日)在我校推免招生系統自行列印《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申請表》,其中“學校推薦意見”中的院(系)和教務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兩項可根據學校推免生的進度填寫,但考生須已具備推免資格。

2、本科三學年完整正式成績單 1 份(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3、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或成績影印件1份、或專業英語四級/八級證書影印件1分,或TOEFL成績、或GRE成績等能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1份。

4、有學術科研成果(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或承擔的課題等)和獲獎證書者,請提供影印件。

5、學院(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有效期內的學生證、身份證影印件。

注:若申請人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來我校的免試讀研資格,並通報申請人所在學校。

 七、體檢

體檢工作安排在考生擬錄取後,由考生到其所在學校校醫院或二類甲等以上醫院體檢,在10月20日前將體檢報告寄送至各學院複試工作方案中負責老師,並註明“2017年推免生體檢報告”。

 八、錄取通知書發放及入學資格審查

1、錄取通知書於入學當年6月中旬寄發,屆時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通知(將開放自取或郵寄地址及調檔函抬頭確認系統)。

2、從2014年開始,所有研究生(包括推免生)都納入收費範圍,實行新的獎助政策。

3、推免生入學時還須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如有以下情況,將取消入學資格:

(1)入學時未獲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

(2)受到相關處分的;

(3)患有嚴重疾病隱瞞不報的;

(4)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5)本科大四成績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6)畢業論文成績在“良”以下的(不含良);

(7)其他影響錄取的事項發生的。

九、注意事項

獲得我校擬錄取資格的考生,須保持推免服務系統註冊的手機號暢通。如有變更,須及時聯絡我校。如因關機、停機而延誤接收通知,最終造成無法錄取或無法入學,責任自負。

通過夏令營獲我校接收推免生資格的候選人必須按要求完成“全國推免服務系統”報名和通知接收,其他考生必須按要求完成我校“接收推免生招生系統”報名及“全國推免服務系統”兩個系統的報名和通知接收,否則擬錄取資格無效,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十、聯絡方式

有關招生資訊可登入我校研究生院主頁查詢,網址。

諮詢電話: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電子郵件: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86#信箱研招辦

郵政編碼:100029

請關注我校研招辦微信公眾號:uibeyzb

附:各招生單位諮詢電話

招生學院姓名諮詢電話
001國際經濟貿易學院(學碩)曾老師010-64493607
001國際經濟貿易學院(專碩)王老師010-64493131
002金融學院曾老師010-64495069
003國際商學院(學碩)袁老師010-64493501
003國際商學院(專碩)王老師010-64494383
004資訊學院姜老師010-64495144
005法學院潘老師010-64492061
006英語學院王老師010-64495025
007外語學院孔老師010-64493206
008公共管理學院(學碩)譚老師010-64497243
009保險學院章老師010-64495042
010中國WTO研究院戴老師010-64495778
011國際經濟研究院範老師010-64492251
012國關學院鍾老師010-64493807
014統計學院宋老師010-64497209
015中國語言文學學院朱老師010-64497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