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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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院成立於2000年5月,由原中南財經大學經濟研究所、經濟學系和國民經濟管理系合併重組而成。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一、學院簡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院由原中南財經大學經濟研究所、經濟學系和國民經濟管理系合併重組而成。現有教職員工74人,其中教授26人(含博士生導師23人),副教授19人,具有博士學位教職工52人;有24人曾經或正在國外學習、進修或從事合作研究。

學院主要從事理論經濟學的教學與科研活動。教學科研機構包括經濟學系、國際經濟學系2個系和經濟史研究中心,設有6個教研室和經濟研究所、生態文明與可持續經濟研究中心、巨集觀經濟研究所。我院理論經濟學1981年獲政治經濟學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1983年獲中國經濟史和中國經濟思想史兩個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1990年獲政治經濟學專業博士學位授予權,1992年獲在港澳臺地區招收碩士、博士研究生資格,1995年被批准為博士後流動站,2000年獲理論經濟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同時被批准為博士後流動站。至此,我院現有理論經濟學一級學科博士點授予權,理論經濟學博士後流動站,有6個博士點,即政治經濟學、經濟史、西方經濟學、人口資源環境經濟學、經濟思想史、世界經濟;有8個碩士點,即政治經濟學、經濟史、西方經濟學、人口資源環境經濟學、經濟思想史、世界經濟、國民經濟學、國際商務。經濟學院已形成從本科——碩士——博士——博士後各個層次的學科培養體系。

 二、招生計劃

2017年各專業擬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計劃列表如下(含中南經英夏令營):

專業名稱

擬接收人數

政治經濟學

3

經濟史

2

經濟思想史

3

西方經濟學

12

世界經濟

5

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

3

國民經濟學

3

國際商務

13

合計

44

三、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良,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獲得本科就讀學校的推免生資格。

3.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創新意識和科研潛力,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列。

4.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1)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公開出版學術專著;

(2)參加社會實踐並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

(3)參加專業領域全國學術活動並獲獎;

(4)作為學校優秀學生派出國外、境外知名大學學習1年以上。

 四、申請、複試、錄取程式

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是推免工作統一的資訊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資格稽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1.考生註冊及付費。2016年9月20日,開通已稽核通過推免生的註冊、網上支付功能。獲得本科畢業學校推免生資格考生登入中國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完善個人資訊、網上繳費。

2.考生報考及接收學院發出複試通知。2016年9月28日,開通推免生報考、確認複試及待錄取通知功能。我院將通過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分批次向符合條件的考生髮出複試通知(一般三天內會有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電話諮詢申請學院)。請有意報考我院的考生於10月10日前網上填報志願,逾期填報的考生我院將不予傳送複試通知。考生須在學院規定的時限內接受複試通知,否則視為不同意參加複試。

3.考生參加複試。同意參加我校複試的考生,接收學院通知其複試的具體安排,考生須按時參加複試。  考生在複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交驗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同時提交影印件(正反面影印在一頁紙上)1份;

(2)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1份;

(3)獲獎證書影印件各1份;

(4)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或TOEFL、GRE成績等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各1份;

(5)能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科研成果等影印各件1份。

以上書面材料均採用A4紙大小裝訂(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由申請者在複試報到時提交,無須郵寄。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4.複試內容。複試突出對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複試形式包括筆試和麵試等,其中筆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總成績為100,申請者以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之和排序。

5.確定擬錄取名單。各接收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學術背景、複試成績等擇優確定待錄取名單並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髮出“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接收學院規定的時間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接收學院可取消其“待錄取”資格。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列入學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五、學費及獎助體系

1.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按學年收取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年。實際標準以湖北省物價局的批覆為準。

2.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碩士新生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三助”助學金和特困補助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物件為取得學校學籍、基本學制年限內、檔案和工資關係轉入學校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職和委託培養等類別除外。

3.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萬元/生?年,獎勵比例約5%。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學制年限內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個月計發。

4.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2000元/生?年(佔30%),二等獎8000元/生?年(佔40%),三等獎4000元/生?年(佔20%),實行動態管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原則上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按錄取當年評定的學業獎學金等級享受獎學金。

5.碩士新生獎學金評選物件為當年錄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初試成績總分在所報考學位型別及學科門類排名前10%的新生,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

6.綜合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包括優秀研究生標兵,獎勵比例為2%,獎勵標準為1500元/生;優秀研究生,獎勵比例為10%,獎勵標準為1000元/生。單項獎學金包括課程學習獎、道德風尚獎、社會實踐獎、社會工作獎等,獎勵比例為8%,獎勵標準為300元/生。

7.“三助”助學金用於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貼標準原則上不低於3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

8.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按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9.研究生個人發生重大疾病、個人財產重大損失、家庭主要成員重大變故和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學校可資助研究生臨時特殊困難補助。

 六、資訊公示公開

1.我校將通過網站主動公開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錄、複試辦法、擬錄取名單等全部資訊,同時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務系統”公示公開。

2.擬錄取名單除在接收學院公示外,還將全校統一公示10個工作日。

七、其他事項

1.考生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旦發現考生提交的資訊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2.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3.推免生註冊、報名、網上繳費及擬錄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不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現場確認。

4.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八、聯絡方式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7-88386706,傳真:027-88386216, 研究生招生網網址: ,郵箱: ,微博:。

2.校紀委。電話:027-88386336,郵箱:。

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電話:027-88386697

聯絡人:俞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