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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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於2002年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原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行政管理系和勞動與社會保障系的基礎上組建,2009年原資訊學院城市資訊管理教研室整體併入學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一、學院簡介

公共管理學院系現有勞動與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和城市經濟管理三個系。學院建有社會保障、行政管理、組織與人力資源管理、勞動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教育經濟與管理、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人口學、勞動關係學、社群社會管理十一個碩士點以及MPA在職專業碩士和社會工作專業碩士點,並擁有勞動經濟學、社會保障、區域經濟學、國民經濟學、行政管理、社群社會管理六個博士點,還設有公共管理一級學科博士後流動站。碩士點建構涵蓋管理學、經濟學、法學三大學科,實現了經管法多重學科並行發展模式。同時,學院努力完善以重點學科為中心,多學科均衡發展的學科建設體系。

學院現有兩個“國家級特色專業”,一個“湖北省特色學科”,一個“湖北省重點學科”,還擁有一個“國家級精品課程”,學科和專業特色明顯,競爭力強,優勢突出,在同類院系中名列前茅。

我院學術梯隊結構優良,師資力量雄厚,現有碩士生導師47人,其中博士生導師12人。專任教師中,教授15人,副教授16人,其中多為國內省內的知名專家學者,分別在國家級、省級、市級學術團體中擔任主要職務。學院專業教師隊伍整體水平較高,教學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強,其中社會保障教學團隊被評為國家級教學團隊。

我院培養體系完備,教學質量優異,現有碩士生383人,博士生35人,且每年的招生人數呈逐年大幅增長趨勢。

二、推免接收計劃

2017年各專業(不含MPA)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擬接受推免生數量視推免生生源質量同時參考本專業招生計劃。

 三、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良,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獲得本科就讀學校的推免生資格。

3.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創新意識和科研潛力,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列。

4.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1)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公開出版學術專著;

(2)參加社會實踐並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

(3)參加專業領域全國學術活動並獲獎;

(4)作為學校優秀學生派出國外、境外知名大學學習1年以上。

 四、申請、複試、錄取程式

1.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專業志願並提交相關材料

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請閱讀學院的《接收推免生簡章》(含招生計劃、招生院系聯絡方式等)和《推免招生專業目錄》,符合條件者,儘早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填報專業志願。

2.學院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複試通知

學院按照《接收推免生簡章》的複試條件審查考生報名材料,報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提供的材料為準,複試前不再接收其他電子郵件或紙質材料。根據全國推免工作安排,9月20日起,推免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註冊並填報個人資料資訊。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志願接收並確認招生單位的複試及待錄取通知。為方便各位同學訂票和及時安排行程,請有意選擇推免為我校研究生的同學儘量提前填報好志願,以方便我們發出複試通知,公共管理學院會在10月1日前公佈第一批參加複試推免生的名單。10月6日尚未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填報我院的考生,我院將不會向其發出複試通知。

所有複試名單均會在我院網站公佈,請及時關注公共管理學院網站。

3.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複試

考生接到複試通知後24小時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是否同意複試。同意複試的資訊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資訊為準。若考生收到學院複試通知後24小時內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複試,學院可撤銷該生複試通知。

4.複試細則

複試時間定在10月9日-10月10日。報到時間為10月9日上午8點至11點(如不能按時到達請提前電話告知),報到地點:文泉樓北205。筆試時間:10月9日下午2:00-5:00,筆試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間:10月10日上午8:30開始(預計將要持續一整天,故參加複試的同學最好當天17:00前不要離開我校)。

複試由筆試部分和麵試部分構成。其中筆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總成績為100分,申請者以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之和排序。

筆試內容為:公共管理基礎綜合。

面試分專業進行,注重對考生能力考查,側重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

5.複試提交的材料

同意參加複試的考生。面試報到時,考生須提供如下紙質材料:

(1)交驗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影印件(正反面影印在一頁紙上)1份;

(2)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1份;

(3)獲獎證書影印件各1份;

(4)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或TOEFL、GRE成績等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各1份;

(5)能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科研成果等影印各件1份。

以上書面材料均採用A4紙大小裝訂(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由申請者在複試報到時提交,無須郵寄。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6.學院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待錄取通知

學院彙總複試情況,報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稽核通過後,在規定的複試時間結束三天內,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髮出待錄取通知。

7.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

考生收到學院待錄取通知後24小時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逾期未確認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學院撤銷該生待錄取通知。

需特別注意:每位推免生只能接收1個志願單位的“待錄取”通知。推免生雖然可以接收多個志願單位或專業的複試通知,也可以參加多個志願單位的複試,但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只能接收1個志願單位的“待錄取”通知。已完成待錄取(即在“推免服務系統”已接收志願單位的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若欲接收其它志願單位的待錄取通知,須與已接收單位聯絡協商取消待錄取資格。

8.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按期確認待錄取的考生,視為同意將我校作為其唯一錄取學校,進入擬錄取環節。學院彙總同意待錄取的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並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9.錄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進行其他相關錄檢工作。擬錄取推免生無須參加明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通知書將於明年6月寄(發)。

五、學費及獎助體系

1.除有單獨說明的之外,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按學年收取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會計(CFO與財富管理)和旅遊管理(MTA)等專業的學費見相應學院(中心)公告。實際標準以湖北省物價局的批覆為準。

2.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碩士新生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三助”助學金和特困補助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物件為取得學校學籍、基本學制年限內、檔案和工資關係轉入學校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職和委託培養等類別除外。

3.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萬元/生•年,獎勵比例約5%。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學制年限內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個月計發。

4.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2000元/生•年(佔30%),二等獎8000元/生•年(佔40%),三等獎4000元/生•年(佔20%),實行動態管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原則上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按錄取當年評定的學業獎學金等級享受獎學金。

5.碩士新生獎學金評選物件為當年錄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初試成績總分在所報考學位型別及學科門類排名前10%的新生,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

6.綜合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包括優秀研究生標兵,獎勵比例為2%,獎勵標準為1500元/生;優秀研究生,獎勵比例為10%,獎勵標準為1000元/生。單項獎學金包括課程學習獎、道德風尚獎、社會實踐獎、社會工作獎等,獎勵比例為8%,獎勵標準為300元/生。

7.“三助”助學金用於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貼標準原則上不低於3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

8.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按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9.研究生個人發生重大疾病、個人財產重大損失、家庭主要成員重大變故和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學校可資助研究生臨時特殊困難補助。

六、其他事項

1.考生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旦發現考生提交的資訊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2.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3.2017年推免生註冊、報名、網上繳費及擬錄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不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現場確認。

七、諮詢渠道

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7-88386706

網站:

郵箱:

2.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電話:027-88386282 王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