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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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是國內最早從事智慧財產權教學與研究的機構之一,其前身系成立於1988年的中南政法學院智慧財產權教學與研究中心。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一、學院簡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為國內最早從事智慧財產權教學與研究的機構之一,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學院於2006年獲得本學科專業博士學位授予權以及碩士學位授予權,已經形成了具有一定規模、特色鮮明、創新高質的智慧財產權法學碩士、管理學碩士以及法學博士、博士後培養模式,為政府機關、高校、企事業單位批量輸送高層次智慧財產權專門人才。

學院定位於“國際一流、國內領先的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基地”,立志於打造一個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的優勢品牌;結合智慧財產權專門人才的特點與市場需求,培養能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智慧財產權國際化的需要,能擔負智慧財產權理論科學研究、高等學校教學工作和智慧財產權實務工作的高層次專門人才,將研究生向高層次、複合型、應用型、國際化方向培養。以此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學科建設、優化導師結構,聚集、整合國內乃至國際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優勢資源,開展國家和地區層面的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

學院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2008年9月,以著名學者吳漢東教授為首席專家的智慧財產權教學團隊被評為國家級優秀教學團隊。學院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前局長田力普教授擔任院長,共有博導10名,碩導16名。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聘有110餘名分別來自德國慕尼黑馬普智慧財產權/競爭法及稅法研究所、日本北海道大學、美國德雷克大學以及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臺灣政治大學、東吳大學等國內外著名高校和實務部門的智慧財產權專家、學者擔任學術顧問、專兼職研究人員,並安排為學院研究生講授課程。

學院有紮實的學科基礎,2005年《智慧財產權法學》被評為國家級精品課程,2007年,智慧財產權所隸屬的民商法學科被批准為國家級重點學科。近年來,教學團隊主持了近百項國家級、省部級、橫向課題,獲得科研經費一千多萬元,取得了一批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研究成果。

學院培養的學生創新高質。目前,本院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共有160人,形成良好的師生配比,學生可以享受更多更廣的學習資源。在全國百篇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中,我院博士論文兩次獲全國優秀學位論文提名獎;博士論文和碩士論文分別多次獲湖北省優秀博士論文獎和碩士論文獎;在各類徵文比賽、大創專案競賽中,屢獲佳績;研究生承擔的研創專案體現了很高的創新能力和專業水平。學院研究生每年的年終就業率均達到百分之百。

二、招生計劃

2017年各專業擬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計劃列表如下:

專業名稱 擬接收人數
 智慧財產權法招收16

 三、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良,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獲得本科就讀學校的推免生資格。

3.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創新意識和科研潛力,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列。

4.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1)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公開出版學術專著;

(2)參加社會實踐並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

(3)參加專業領域全國學術活動並獲獎;

(4)作為學校優秀學生派出國外、境外知名大學學習1年以上。

四、申請、複試、錄取程式

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是推免工作統一的資訊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資格稽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1.考生註冊及付費。2016年9月20日,開通已稽核通過推免生的註冊、網上支付功能。獲得本科畢業學校推免生資格考生登入中國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完善個人資訊、網上繳費。

2.考生報考及接收學院發出複試通知。2016年9月28日,開通推免生報考、確認複試及待錄取通知功能。學院按照《接收推免生簡章》的複試條件審查考生報名材料,報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提供的材料為準,複試前不再接收其他電子郵件或紙質材料。

為方便各位同學及時安排行程,請有意選擇推免為我校研究生的同學在10月7日前填報好志願,以方便我們發出複試通知,智慧財產權學院會在10月9日前公佈參加複試推免生的名單。所有複試名單以及相關報到資訊均會在我院網站公佈,請及時關注智慧財產權學院網站。

3.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複試

考生接到複試通知後24小時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是否同意複試。同意複試的資訊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資訊為準。若考生收到學院複試通知後24小時內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複試,學院可撤銷該生複試通知。

4.學院在院系網站主頁公示確認複試考生名單及複試細則

複試時間定於10月20日-10月21日。報到時間為10月20日下午2:30-5:00(如不能按時到達請提前電話告知,另行安排時間稽核材料時間),報到地點:文泓樓二樓研究生辦公室。筆試時間:10月21日上午8:00-9:00。面試時間:10月21日上午9:30開始。地點:文泓樓四樓會議室。

5.考生參加複試

同意參加複試的考生,學院將組織複試。面試報到時,考生須提供如下紙質材料:

(1)交驗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同時提交影印件(正反面影印在一頁紙上)1份;

(2)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1份;

(3)獲獎證書影印件各1份;

(4)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或TOEFL、GRE成績等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各1份;

(5)能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科研成果等影印各件1份。

以上書面材料均採用A4紙大小裝訂(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由申請者在複試報到時提交,無須郵寄。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複試突出對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複試形式包括筆試和麵試等,其中筆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總成績為100,申請者以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之和排序。

6.學院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待錄取通知

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學術背景、複試成績等彙總複試情況擇優確定待錄取名單,報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稽核通過後,在規定的複試時間結束兩天內,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髮出待錄取通知。

7.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

考生收到學院待錄取通知後24小時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逾期未確認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學院撤銷該生待錄取通知。

需特別注意:每位推免生只能接收1個志願單位的“待錄取”通知。推免生雖然可以接收多個志願單位或專業的複試通知,也可以參加多個志願單位的複試,但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只能接收1個志願單位的“待錄取”通知。已完成待錄取(即在“推免服務系統”已接收志願單位的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若欲接收其它志願單位的待錄取通知,須與已接收單位聯絡協商取消待錄取資格。

8.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按期確認待錄取的考生,視為同意將我校作為其唯一錄取學校,進入擬錄取環節。學院彙總同意待錄取的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並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列入學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9.錄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進行其他相關錄檢工作。擬錄取推免生無須參加明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通知書將於明年6月寄(發)。

 五、學費及獎助體系

1.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按學年收取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年。實際標準以湖北省物價局的批覆為準。

2.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碩士新生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三助”助學金和特困補助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物件為取得學校學籍、基本學制年限內、檔案和工資關係轉入學校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職和委託培養等類別除外。

3.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萬元/生•年,獎勵比例約5%。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學制年限內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個月計發。

4.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2000元/生•年(佔30%),二等獎8000元/生•年(佔40%),三等獎4000元/生•年(佔20%),實行動態管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原則上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按錄取當年評定的學業獎學金等級享受獎學金。

5.碩士新生獎學金評選物件為當年錄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初試成績總分在所報考學位型別及學科門類排名前10%的新生,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

6.綜合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包括優秀研究生標兵,獎勵比例為2%,獎勵標準為1500元/生;優秀研究生,獎勵比例為10%,獎勵標準為1000元/生。單項獎學金包括課程學習獎、道德風尚獎、社會實踐獎、社會工作獎等,獎勵比例為8%,獎勵標準為300元/生。

7.“三助”助學金用於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貼標準原則上不低於3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

8.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按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9.研究生個人發生重大疾病、個人財產重大損失、家庭主要成員重大變故和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學校可資助研究生臨時特殊困難補助。

 六、其他事項

1.考生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旦發現考生提交的資訊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2.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3.2017年推免生註冊、報名、網上繳費及擬錄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不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現場確認。

4.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5.因2017年國家推免生工作辦法仍未出臺,上述內容如與國家相關規定衝突,均以國家檔案為準。

 七、諮詢渠道

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7-88386706

網站:

郵箱:

2.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電話:027-88386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