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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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幹,兼有文學、史學、哲學、理學、工學等八大學科門類的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之一,刑事司法學院是其下屬學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一、學院簡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溯源於1948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學政法學院,至今已有60年的辦學歷史。2000年,在原中南政法學院與中南財經大學法律系的基礎上,成立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公安學院。2009年3月,為順應法學教育、公安教育改革形勢之需要,以原法學院刑法學系和公安學院與為基礎,組建成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

學院擁有從本科生到博士生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本科專業設法學(刑事司法方向)、偵查學、治安學、邊防管理四個專業,刑法學、偵查學、治安學三個專業能招收碩士生,刑法學、偵查學具有博士招生與學位授予權的,其中刑法學、公安學均為湖北省重點學科。學院擁有一支職稱結構合理、學歷層次高、年齡結構合理、學緣多樣化、治學態度嚴謹、學術造詣較深、教學經驗豐富的導師團隊,其中博士生導師14人(刑法學導師9人,偵查學導師5人); 碩士生導師37人(刑法學導師20人,偵查學導師12人、治安學導師7人)。全院教師承擔或完成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招標專案、國家社科基金專案、教育部等省部級科研專案共60餘項,科研成果分別獲司法部優秀法學成果獎三等獎、錢端生法學成果獎三等獎、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獎三等獎、武漢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等省部級科研成果獎20餘項。

學校擁有國家級法學實驗中心,多個模擬法庭、司法鑑定中心等科研、教學機構,為學生開展法學實驗教育、培養法律思維與實踐操作能力提供了充分的設施。法學圖書館資料豐富,藏書特色以法學、偵查學、治安學及邊防管理專業為主,突出學術性、理論性。學院師生可利用學校豐富的法學資源。

我院十分注重國內外的學術交流與合作,學院與多所國內外知名大學與研究機構有著進行廣泛的專業學術交流。先後成功舉辦了多次國際性或全國性學術研討會,教師中先後有30餘名師生曾到歐美著名高校訪學。

二、招生計劃

2017年各專業擬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計劃列表如下:

專業名稱

擬接收人數

刑法學

15

偵查學

2

治安學

3

合計

20

公佈的接收推免生人數為擬接收數,實際數以最終確認錄取的推免生人數為準。

 三、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良,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獲得本科就讀學校的推免生資格。

3.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創新意識和科研潛力,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列。

4.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1)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公開出版學術專著;

(2)參加社會實踐並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

(3)參加專業領域全國學術活動並獲獎;

(4)作為學校優秀學生派出國外、境外知名大學學習1年以上。

 四、申請、複試、錄取程式

1.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專業志願並提交相關材料

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請閱讀《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7年接收推免生章程》,《刑事司法學院學院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簡章》,符合條件者,請有意選擇我院的同學請在9月29日前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 )填報專業志願。

2.學院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複試通知

學院按照《接收推免生簡章》的複試條件審查考生報名材料,報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提供的材料為準,複試前不再接收其他電子郵件或紙質材料。學院在9月30日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髮出複試通知,並逐一電話通知考生。考生須保持通訊暢通。10月5日尚未在“推免服務系統”中選擇填報我院的的考生,我院將不會向其發出複試通知。

3.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複試

考生接到複試通知後24小時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是否同意複試。同意複試的資訊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資訊為準。若考生收到學院複試通知後24小時內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複試,學院可撤銷該生複試通知。

4.學院在院系網站主頁公示確認複試考生名單及複試細則

學院將在學院網站公示覆試考生名單、複試形式、複試細則,複試報到時間擬定於10月14日,並逐一電話通知考生上網閱讀相關通知及時參加複試。考生須保持通訊暢通。

5.考生參加複試

同意參加複試的考生,學院將組織複試。面試報到時,考生須提供如下紙質材料:

(1)交驗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同時提交影印件(正反面影印在一頁紙上)1份;

(2)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1份;

(3)獲獎證書影印件各1份;

(4)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或TOEFL、GRE成績等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覆印件各1份;

(5)能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科研成果等影印各件1份。

以上書面材料均採用A4紙大小裝訂(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由申請者在複試報到時提交,無須郵寄。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複試突出對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複試形式包括筆試和麵試等,其中筆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總成績為100,申請者以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之和排序。

注意:獲得我院2016年文瀾優秀大學生夏令營——刑走中南分營優秀營員的同學可免複試(名單地址:),所有推免生均需通過推免系統進行錄取。

6.學院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待錄取通知

學院彙總複試情況,報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稽核通過後,在規定的複試時間結束三天內,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髮出待錄取通知。

7.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

考生收到學院待錄取通知後24小時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逾期未確認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學院撤銷該生待錄取通知。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列入學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8.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按期確認待錄取的考生,視為同意將我校作為其唯一錄取學校,進入擬錄取環節。學院彙總同意待錄取的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並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9.錄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進行其他相關錄檢工作。擬錄取推免生無須參加明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通知書將於明年6月寄(發)。

五、學費及獎助體系

1.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按學年收取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年。實際標準以湖北省物價局的批覆為準。

2.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碩士新生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三助”助學金和特困補助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物件為取得學校學籍、基本學制年限內、檔案和工資關係轉入學校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職和委託培養等類別除外。

3.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萬元/生•年,獎勵比例約5%。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學制年限內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個月計發。

4.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2000元/生•年(佔30%),二等獎8000元/生•年(佔40%),三等獎4000元/生•年(佔20%),實行動態管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原則上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按錄取當年評定的學業獎學金等級享受獎學金。

5.碩士新生獎學金評選物件為當年錄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初試成績總分在所報考學位型別及學科門類排名前10%的新生,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

6.綜合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包括優秀研究生標兵,獎勵比例為2%,獎勵標準為1500元/生;優秀研究生,獎勵比例為10%,獎勵標準為1000元/生。單項獎學金包括課程學習獎、道德風尚獎、社會實踐獎、社會工作獎等,獎勵比例為8%,獎勵標準為300元/生。

7.“三助”助學金用於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貼標準原則上不低於3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

8.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按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9.研究生個人發生重大疾病、個人財產重大損失、家庭主要成員重大變故和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學校可資助研究生臨時特殊困難補助。

 六、其他事項

請考生關注我院官網的同時,密切關注學校研究生院官方網站相關通知和公示:,所有事項均以官網通知或公示為準。

七、諮詢渠道

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7-88386706

網站:

郵箱:

2.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電話:027-88386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