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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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政大學法學院是老牌“五院四系”之一,是我國法學教育、研究的頂尖學府之一,是政法和財經深度交融的典型代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一、學院簡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是老牌“五院四系”之一,是我國法學教育、研究的頂尖學府之一。現擁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同時也擁有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擁有法學理論、法律史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訴訟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社會治理法治等九個碩士點,30多個研究方向。擁有國家級重點學科——民商法重點學科;在已擁有憲法與行政法學、法律史、經濟法學等多個部省級重點學科的前提下,2008年,法學學科整體獲得湖北省一級重點學科殊榮,與此同時,民商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分別獲得湖北省優勢學科和特色學科稱號;2012年法學院成功入選全國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養”三個基地,即應用型複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西部基層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現為全國範圍內為數不多的同時獲得全部三類“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的高校之一。此外,法學學科在全國“211工程”院校三期重點專案的申報上以全優的成績獲得廣泛認同。近年來,法學院湧現出了一大批在國內法學界有相當學術影響的優秀中青年學者。法學院現有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之青年學者1人;“楚天學者”5人;享受國務院政府津貼高層次學者11人;獲“湖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榮譽稱號6人;獲湖北省政府專項津貼3人;進入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3人;教育部青年“教師獎勵(資助)計劃”2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援計劃”9人;進入“湖北省新世紀高層次人才工程”6人;“湖北省青年英才開發計劃”1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2人

 二、推免接收計劃

2017年各專業擬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計劃列表如下:

專業名稱

擬接收人數

法學理論

5

法律史

4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6

民商法學

31

訴訟法學

8

經濟法學

14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3

國際法學

10人(國公2人,國私3人,國經5人)

合計

81

三、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良,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獲得本科就讀學校的推免生資格。

3.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創新意識和科研潛力,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列。

4.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1)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公開出版學術專著;

(2)參加社會實踐並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

(3)參加專業領域全國學術活動並獲獎;

(4)作為學校優秀學生派出國外、境外知名大學學習1年以上。

四、申請、複試、錄取程式

1.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專業志願

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是我院推免工作唯一的資訊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資格稽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2.考生註冊及付費

2016年9月22日,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已稽核通過推免生的註冊、網上支付功能。獲得本科畢業學校推免生資格考生登入中國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完善個人資訊、網上繳費。

3.考生報考及學院發出複試通知

具有推免生資格的考生於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1日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志願。逾期填報者將無法收到複試通知。法學院分批次向符合條件的考生髮出複試通知(一般24小時內通知)。考生須在學院規定的時限內接受複試通知,否則視為不同意參加複試。

最終的複試名單會在我院網站公佈,請及時關注法學院網站。

4.複試細則

複試時間定在2016年10月9、10日。報到時間為10月9日上午8點至11點(如不能按時到達請提前電話告知),報到地點:南湖校區文治樓509。筆試時間:10月9日下午2:00-5:00,筆試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間:10月10日上午8:30開始(預計將要持續一整天,故參加複試的同學最好當天不要離開武漢)。

複試由筆試部分和麵試部分構成。其中筆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總成績為100分,申請者以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之和排序。

筆試內容為:法理學和憲法學,滿分100分。

面試分專業進行,注重對考生能力考查,側重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

5.複試報道需要提交的材料

同意參加複試的考生。面試報到時,考生須提供如下紙質材料:

(1)交驗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同時提交影印件(正反面影印在一頁紙上)1份;

(2)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1份;

(3)獲獎證書影印件各1份;

(4)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或TOEFL、GRE成績等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各1份;

(5)能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科研成果等影印各件1份。

以上書面材料均採用A4紙大小裝訂(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由申請者在複試報到時提交,無須郵寄。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6.學院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待錄取通知

學院彙總複試情況,報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稽核通過後,在規定的複試時間結束三天內,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髮出“待錄取”通知。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列入學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7.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

考生收到學院待錄取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逾期未確認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學院撤銷該生待錄取通知。

需特別注意:每位推免生只能接收1個志願單位的“待錄取”通知。推免生雖然可以接收多個志願單位或專業的複試通知,也可以參加多個志願單位的複試,但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只能接收1個志願單位的“待錄取”通知。已完成待錄取(即在“推免服務系統”已接收志願單位的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若欲接收其它志願單位的待錄取通知,須與已接收單位聯絡協商取消待錄取資格。

8.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按期確認待錄取的考生,視為同意將我校作為其唯一錄取學校,進入擬錄取環節。學院彙總同意待錄取的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並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9.錄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進行其他相關錄檢工作。擬錄取推免生無須參加明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通知書將於明年6月寄(發)。

 五、其他事項

1.考生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旦發現考生提交的資訊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2.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3.2016年推免生註冊、報名、網上繳費及擬錄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不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現場確認。

4.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諮詢渠道

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7-88386706

網站:

郵箱:

2.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電話:027-88386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