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成人大學聯考報名時間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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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寧夏成人大學聯考報名時間暫未公佈,為了方便大家,小編下面為大家整理2016年寧夏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歡迎閱讀參考:

2017成人大學聯考報名時間寧夏

一、招生學校

經教育部審定核准舉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院、農民高等學校、管理幹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定的函授學院和普通高校所屬的成(繼)教院(以下統稱成人高校),實行全國統一招生。招生型別分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高中起點升專科(以下簡稱高起專)和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三種。在校學習形式分脫產、業餘(包括半脫產、夜大學,下同)和函授三種,其中脫產最短學習年限為:高起本四年,專升本和高起專兩年;業餘和函授最短學習年限為:高起本五年,專升本和高起專兩年半。

各成人高校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製訂本學校招生章程,並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招生章程必須如實反映本校的實際情況,內容包括招生範圍、學習形式、學制和年限、辦學地點、錄取原則、收費標準以及專業加試科目的時間、地點等。各成人高校應對本校招生章程的內容承擔責任並負責處理遺留問題。

各類成人高校實行全國統一招生。教育部頒佈複習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確定考試時間,制定試卷評分標準。統考科目按教育部頒佈的《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複習考試大綱》(2011年版)的要求命題。

二、招生計劃

2016年繼續實施“成人高校報名辦法和分省招生計劃編制改革”工作,區內外成人高校先公佈專業目錄,招生計劃數待報名工作結束後確定。寧夏教育考試院將通過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在報名前公佈在寧夏招生的各成人高校招生學校及招生專業目錄,未向社會公佈的學校和專業不得安排招生。

三、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三)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四)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以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等同層次學校畢業證為依據);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准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五)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並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 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且要求報考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畢業後所獲得的醫學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文憑將不能作為參加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考試的依據。

四、報名有關規定及時間和辦法

根據教育部成人大學聯考有關規定,考生一般應在戶口所在地報名並參加考試。所有參加2016年寧夏成人大學聯考統考和免試入學的考生均需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一)外省籍考生在寧夏參加成人大學聯考相關規定

依據國務院公佈的《居住證暫行條例》(2015年10月21日國務院第109次常務會議通過,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49號,2012年11月22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自2016年起,凡在我區報名參加成人大學聯考的外省籍考生(身份證與戶口均為非寧夏籍),現場確認報名資訊時,還須提供本人現在我區工作(生活)所在地公安機關發放的《居住證》(《暫住證》或在我區實際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影印件,且只能在《居住證》等相關材料發放地市、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確認點進行報名資訊確認(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到五市中心區教育考試中心確認),無《居住證》等相關材料的考生不予確認。對於在現場確認中對《居住證》等相關材料把關不嚴出現的問題,將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二)報名時間

2016年我區成人高校招生仍然實行網上報名的辦法。網上報名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報名階段。自8 月2 6日起到9 月1 日止,考生可登入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須在網上認真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成人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訊表》。

第二階段為考生現場確認階段。自9月2日起到9月5日止,考生本人須就近到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指定地點辦理照相、採集指紋、確認報名資訊、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繳費等確認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如果考生只在網上報名,而本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的現場辦理確認手續,本次報名無效。

(三)現場確認及考試地點

1.專升本考生就近在工作或生活所在市的中心區(銀川市興慶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吳忠市、固原市原州區、中衛市)教育考試中心指定地點現場確認。

2.高起專、高起本考生就近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指定地點現場確認。

3.符合免試條件進入各類成人高校學習的人員,須在網上填報個人報名資訊和院校志願,同時要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上下載並填寫《2016年寧夏成人高校招生免試考生申請審批表》,並就近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市、縣(市、區)的教育考試中心現場確認。2016年寧夏成人高校招生免試條件見本規定免試及照顧錄取政策。

4.考生本人須在現場確認的縣(市、區)參加考試。

(四)考生本人現場確認須交驗的材料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證。現場確認時將對所有考生使用身份證鑑別儀對考生所持有效身份證進行身份資訊採集記錄存檔,同時對考生本人進行指紋採集等。外省籍在我區報考的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居住證》(《暫住證》或在我區實際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影印件進行資訊確認。否則,將不予確認,報名無效。外籍考生的《居住證》等相關材料的影印件由市、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確認(簽字、簽章)並儲存、備查,並且登記造冊,一式兩份,其中一份在確認結束後的一週內上報寧夏教育考試院成人招生處(《2016年寧夏成人大學聯考外籍考生登記表》見附件 )。

2.現場確認時,報考高起專、高起本的考生須有高中層次的學歷證書及影印件;專升本考生須提交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及畢業證認證書的影印件 。專升本新生入學註冊時,由招生學校負責核驗所有錄取專升本新生專科(及以上)畢業(結業)證書。考生以不符合規定的畢業(結業)證書或以假證明、假材料獲取報考和錄取資格,入學後無法在教育部進行新生學籍電子註冊、被取消入學資格、最終無法取得畢業證書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符合照顧條件(見本規定)的考生,須交驗並提交有關證件原件及影印件(驗證人須在影印件上簽字,否則無效)。

4.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除交驗畢業證書、有關證件、獲獎證書或表彰決定等有關檔案原件(交驗後退還本人)和照相、採集指紋、繳費、資訊簽字確認外,同時還須提交相應證件的影印件(驗證人須在影印件上簽字,否則無效)。同時要提交《2016年寧夏成人高校招生免試考生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免試考生的有關材料,由現場確認的教育考試中心統一在現場確認結束後的一週內造冊蓋章,上報寧夏教育考試院進行備案、公示。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將進行公示並免試錄取入學。

5.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時,考生應準確填寫、核對個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18位)、姓名、志願等重要資訊;因疏忽造成個人報名資訊錯誤的,由考生本人自負。

6、根據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寧價費發[2010]42號)檔案規定,所有確認考生每人須交納報名考試費145元。

(五)報考類別和報考志願的選定

1.報考高起專、高起本的考生不分文理科,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報高起專、高起本學校的專業志願。

2.報考專升本的考生按學科門類分為文史、法律、經濟(含管理)、教育、藝術、理工、農學、醫學八大類,考生可任選一類,並根據所選擇的類別填報專業志願;非醫學類專科生不得跨類填報醫學類本科專業。

3.考生須根據寧夏教育考試院公佈的“2016年寧夏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選報兩個院校和專業志願。

五、考試

2016年寧夏成人高校招生考試所有考試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命題。

(一)考試時間

2016年寧夏成人高等學校高起本、高起專和專升本招生考試時間為10月29日、30日(星期六、星期日)。

(二)考試科目

1.高起本、高起專考試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門。

2.專升本考試科目為政治、英語和一門專業基礎課。其中,政治、英語為必考科目;專業基礎課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隸屬學科門類確定,分別為大學語文、藝術概論、高等數學(一)、高等數學(二)、教育理論、民法、生態學基礎和醫學綜合八門基礎課。

3.2016年我區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繼續實施網上閱卷。網上閱卷對考生答題、用筆和作答規範都有規定,請考生認真閱讀《2016年寧夏成人大學聯考網上閱卷考生答題注意事項》,瞭解相關要求與內容,提前準備好答題用筆等。

4.各科試卷滿分均為150分;高起本、高起專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專升本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

(三)考試組織

1.考試實施工作規則執行教育部考試中心《2016年 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

2.高起專、高起本考試由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專升本考試由五市所在地中心區教育考試中心分別組織實施。為加強考試管理,考點要相對集中。報名考試人數不足200人的縣(市、區)原則上不設考點,其考生由寧夏教育考試院協調安排到鄰近縣(市、區)考點參加考試。

3.2016年我區成人大學聯考全部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場實施,各考點要確保考場視訊監控系統、報時系統、安檢裝置、指紋驗證、無線電作弊防控系統等能夠正常執行。

4.各考點要對考務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認真宣講《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結合作弊防範培訓材料開展防作弊技能和考務培訓工作。

5.對全部考生和監考人員進行違禁物品(如手機、照相、攝像、掃描、手錶等裝置)檢測和指紋檢測,嚴禁攜帶手機及照相、攝像、掃描、手錶等器材進入考場。

6.監考員領取試卷回到考場後,將試卷袋上的考試科目名稱、考試時間等資訊書寫到黑板上並提醒考生確認。

(四)評卷和成績通知

2016年寧夏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網上評卷工作由寧夏教育考試院組織進行。

考生成績通知本人,不向社會公佈,不對考生查卷。11月下旬考生可登入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次考試成績。

六、錄取

2016年寧夏成人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寧夏教育考試院統一負責組織實施。

(一) 錄取原則

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須堅持按需培養、德智體全面衡量、確保質量、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符合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招生學校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處理本校錄取過程中的遺留問題。寧夏教育考試院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錄取名單進行稽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二) 錄取分數線的確定

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統一考試的科目劃定。寧夏教育考試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精神和成人招生計劃編制改革後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的考試情況提出我區成人高校最低控制分數線方案,由自治區教育廳審定並報教育部備案後執行。

(三)錄取工作要求和時間

1.我區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部實行遠端網上錄取。各招生院校、函授站(點)錄取工作一律在本學校或本單位網上進行;錄取期間,各招生院校、函授站(點)可向錄取點派駐聯絡員,辦理相關事宜。

2.成人高校招生計劃調整工作在錄取前進行。考試成績統計結束後,寧夏教育考試院向各招生院校通知上線生源情況。上線生源數大於原招生計劃數的院校應儘早向計劃管理部門申請調整招生計劃,所有成人高校必須使用教育部研製的“生源與計劃系統”在網上進行招生計劃的調整。

因考生較少及學校招生計劃不足開班名額而調整專業的上線考生,由招生院校徵求考生本人意見,經考生本人書面同意後可調整到同類別中其它相同或相近的專業錄取

3.依據學校上線人數和招生計劃,將考生檔案按考生第一志願一次性投放給招生學校,由招生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審查並提出錄取新生名單,提交寧夏教育考試院審批;招生學校按審批後的錄取名單簽發錄取通知書。

4.為確保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各成人招生院校、函授站(點) 要及時與寧夏教育考試院聯絡,查詢本校生源情況,調整錄取計劃,制定錄取方案;錄取工作開始後,及時下載考生投檔資訊,按時上傳錄取資訊。

5. 錄取工作將於12月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016年寧夏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集中錄取的辦法進行。

6.考生可於2017年1月登入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錄取情況。

(四)免試及照顧錄取政策

1.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並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本人所在單位和招生學校簽署意見,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稽核,報寧夏教育考試院備案,並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後,可免試錄取入學。

2.奧運會、世界盃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專案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專案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盃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專案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專案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專案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專案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並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稽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製),招生學校簽署意見,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稽核,報寧夏教育考試院備案,並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後,可免試錄取入學。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專案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以及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專案考核合格證,可向招收成人本科學歷教育的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由招生院校進行資格審查並簽署意見,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稽核,報寧夏教育考試院備案,並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後,可免試錄取入學。。

4.運動健將和武術專案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稽核並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 獲得地級以上(含地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區、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 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 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幹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 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 年滿25週歲以上人員(1992年1月1日前出生)。

6.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憑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

(2)具有殘疾人證明證書的考生。

符合4、5、6條照顧政策的考生(除少數民族考生和年滿25週歲考生)必須於報名時交驗和提交相應的原始證件與影印件。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對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進行資格稽核,並將稽核後的考生(除少數民族考生和年滿25週歲考生)名冊與有關證件影印件上報寧夏教育考試院,以便提供享受照顧政策的依據

符合以上兩項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取最高一項加分作為附加分。

(五)新生入學複查

錄取新生入學後,學校應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七、組織領導

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強,牽涉面廣,招生類別多,招生物件和條件各不相同,任務繁重,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重視和支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和各成人招生院校、函授站要切實加強宣傳教育,使全社會和廣大群眾、考生了解成人高等學校招生政策和有關規定,確保今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要認真貫徹執行中紀委、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要求,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確保考試招生公正公平,嚴肅考試與招生紀律。

加強國家教育考試綜合管理,確保考試安全,嚴肅考風考紀。各成人高校和函授站要加強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有效開展誠信考試教育宣傳,營造良好的考試輿論氛圍。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要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工作,要繼續有效地防止大規模、有組織的跨省異地報考行為的發生;充分發揮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場的作用,切實加強考試安全和考務管理,優化考場環境,嚴肅考試紀律。對招生考試中出現的各種違規現象,按照教育部新修定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