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教師學習綱要的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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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關於教師學習綱要的心得體會

近期在我們學校的組織下,我又拿起新《綱要》重讀了一遍。作為一名合格的幼兒教師,首先應該熟悉新《綱要》的內容。在認真讀了之後我深刻的體會到要適時的對新綱要的目標、措施、內容做到心中有數,才能把握好每一個領域活動。其次,我們還要不斷挖掘新《綱要》中的精髓,並把新《綱要》的內容很好的貫穿到我們的教學中去。所以,對綱要的學習不僅僅要在當下,我們更要在平時時刻對綱要進行研讀。

在《綱要》中,我讀到了這麼一段“幼兒園應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的環境,滿足他們多方面發展的需要,使他們在快樂的童年的生活中獲得有益於身心發展的經驗。” 我們的教學教育活動不僅僅包含於幼兒的教學活動中,更重要的是要讓幼兒在一日生活中收穫快樂。現在我們有時往往就侷限在孩子學到多少知識,而不是幼兒在活動中收穫多少快樂。雖然說學知識很重要,但是站在幼兒的身心健康方面,我們還是更多的`開展適合幼兒有利於幼兒,滿足他們多方面的發展要求。所以通過綱要的學習,我覺得在這一方面還遠遠做得不夠,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也還有很多。在今後的教學中,我還要深入學習綱要內容。從而使自己的在教學上得到提升。

篇二:

著名幼兒教育家陳鶴琴先生說過:“幼兒園教育是一種很複雜的事情,不是家庭一方面可以單獨勝任的,也不是幼兒園一方面能單獨勝任的,必定要兩方面共同合作方能得到充分的功效”。確實如此,幼兒教育如果沒有家長的配合、支援,那麼只能獲得一半的教育效果,只有家園共建,雙向互動,才是開啟成功早教的“金鑰匙”。

最近學習解讀了新《綱要》中家園合作這一塊內容,在“教師以平等的態度幫助家長建立主人翁的意識”中其中有兩小點提到“教師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和角色意識,要明確自己在家園合作中承擔的任務”及“教師樹立為家長服務的意識,解決家長的後顧之憂”。作為班主任,更要明確自己在家園合作中承擔的任務,和家長的交流中發現對我們的工作是否滿意。這與家園合作分不開。

作為一名有責任心的幼兒園老師,除了對家長“尊重、熱情、主動”外,必須樹立為家長服務的意識,尤其是我們在幼兒園,孩子年齡小,要照顧的方面很多,更要爭取家長的理解、支援和主動參與,同時為我園提升口碑。幼兒園和家長之家建立起互相的信任感,架起家園合作的橋樑。解決家長的後顧之憂,也是我們工作的其中一部分。如:班上的家長,由於工作時間的原因,可能孩子們離園時間到了家長趕不及來接幼兒,我園就安排孩子們去晚託班,又安排了老師們輪著值班,雖是延長服務,老師們沒有任何報酬,但老師們誰也沒有“計較”過。

家園合作,當幼兒園或老師們滿足了家長的合理需要,家長合作的願望和熱情才會更高,態度也會更積極;當幼兒園或老師們只要用心地、竭誠為家長服務,家長自然會更肯定我們的工作,配合好我們工作的開展。

篇三:

我通過認真學習《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初步瞭解到綱要的主要內容,現在就我個人說說學習綱要的經過,談談學習綱要的心得體會:

教師應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導者”,這就要求幼兒園的教育應尊重幼兒的人格和權利,讓他們成為學習的主動者。因此,教師應儘可能把期望幼兒學習的內容轉化為幼兒自身的興趣和需要,充分調動每個幼兒參與活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讓幼兒自由地、愉快地展現自己。

幼兒教育不僅僅是傳授知識,傳授技能,而應以幼兒生命活力的不斷增強,生命內涵的不斷充實作為幼兒教育的終極目標。所以,作為一名教師在教育過程中要善於順應幼兒的性情,走進幼兒的情感世界,要學會傾聽他們的心聲,學會接納他們的個性差異,在教學中創設一種民主、和諧、積極的氣氛和情境,將每一個教學過程當成師幼雙方一次心靈的對話,敞開心扉,讓幼兒在遊戲中無拘無束地交流,讓幼兒在歡樂的氛圍中學習,在愉快地學習中求得發展。所以教師要結合工作實際努力實現教育方式的轉變認真學習《幼兒教育指導綱要》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