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節信訪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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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節信訪應急預案

為確保中央巡視組巡視XX期間的社會穩定,確保不發生集體上訪、越級上訪、非正常訪、惡性鬧訪及圍堵巡視組駐地事件,按照上級檔案精神,經XX黨委研究決定,特制訂本預案。

過節信訪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維護XX良好秩序,確保XX和諧穩定,在中央巡視組巡視XX期間,不發生來自XX特殊利益群體及上訪老戶的集體上訪、越級上訪、非正常訪、惡性鬧訪及圍堵中央巡視組駐地事件,實現“赴京、到中央零上訪”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中央巡視組巡視XX期間維穩信訪工作的領導,經團黨委決定,成立中央巡視組巡視XX期間信訪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機關信訪接待室,辦公室主任由兼任,成員為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基層單位黨政主要領導。

三、工作目標

以“五個必須”為指導,進一步健全維穩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解決問題的力度,進一步強化依法處置措施,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和落實,進一步加強維穩工作力度,瞭解掌握團場內重點信訪人員思想狀況,化解集體上訪事件,確保無進京上訪,不發生集體上街堵路及橫掛布標等過激行為發生,以保持團場和諧穩定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原則

(一)在黨委的統一安排和領導下,重點穩控,緊急處置,協調一致,服從全域性。

(二)堅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宜快不宜慢、宜緩不宜激的原則,講究策略,注意方式,上下聯動,部門互動,規範有序進行處置。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處理相結合原則。

(三)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嚴格按照《信訪條例》,對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控制進行管理和處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態發展。

五、工作職責

1、穩控工作組:負責XX進京上訪人員的穩控工作,做到定點、定時、定員,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及時處理,防止出現上街堵路等過激行為發生。嚴格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制,落實穩控措施,形成上下一盤棋,有專人負責做工作、保穩控。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

安全生產工作組:負責XX內重點部位的安全防範工作,堅決防止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遇有緊急火災安全隱患及重大事故,及時趕赴現場,處理好火災的善後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

應急工作組:突發事件發生後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

資訊收集工作組:負責收集彙總分析XX信訪資訊情況,及時請示報告,向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在突發事件出現時,下達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牽頭組織有關部門疏導教育,並向有關部門彙報情況。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

接訪工作組:負責做好進京、赴中央上訪人員勸返和接待穩控的銜接工作,對已經發生進京到中央上訪的,要迅速反應,確保人員、車輛到位,做到按時趕到現場,迅速將上訪人員接回,並對勸返非正常上訪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訓誡。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

六、處置辦法

1、穩控工作組發現問題,第一時間向穩控物件包案領導彙報,採取措施做好對穩控物件的教育、勸導、控制,不聽勸阻的,立即向團應急響應領導小組報告。

2、發生聚眾鬧事苗頭時,要做好教育、引導、控制工作。不聽勸阻的,要立即報告團政法辦,由政法辦嚮應急響應小組領導報告。有關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做好說明、教育和疏散工作。對企圖挑起事端的人員,派出所民警可強行將其帶離現場。

3、一旦出現突發事件,應急響應領導小組立即進入實戰狀態,迅速組織骨幹隊伍,實施統一指揮。一方面立即向上級領導機關報告,聽從指示;另一方面組織有關人員快速趕到現場,瞭解事實真相,採取果斷措施,全力控制局面,防止造成全域性騷動。

4、發生信訪問題突發事件時,團應急小組全體人員應迅速集中,服從統一指揮,趕赴現場控制,維護現場秩序,做好疏散工作。

5、信訪問題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做到控制事態擴大。領導小組實行統一指揮,本《預案》中的各工作小組各司其責,全力以赴開展工作,並相互配合,堅決杜絕群眾上街堵路等社會鬧事事件的發生。

6、在中央巡視組巡視期間,若遇有信訪突發緊急情況,XX領導幹部要做到隨叫隨到,並保持通訊工具24小時通暢。

7、值班人員必須強化責任意識,堅守崗位,盡職盡責,確保聯絡通訊暢通。如遇緊急信訪問題突發事件發生,要立即報告信訪辦及應急響應領導小組,做到急事急報、特事特報、大事快報,決不允許瞞報、遲報和漏報。

七、責任追究

在應急響應處置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突發重要情況的;

2、突發事件發生後,對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採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擾調查的;

3、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4、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響應處置工作職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