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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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為貫徹落實以“預防為主,積極消火”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和有關森林防火工作措施,進一步明確責任,嚴格制度,確保處置森林火災事故快速、正確、有序,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貴州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貴州省森林防火辦法》》、《黔西南州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等規範性檔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安龍縣境內發生或周邊發生並威脅本縣森林資源安全的重大森林火災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三、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縣森林防火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領導下,對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明確各股、室、站、場、森林公安的各項責職,進一步落實責任。

2、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局機各股、室、站、場、森林公安要做到有分有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3、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全域性各股、室、站、場、森林公安全體工作人員,要做好應急處置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和做好森林防火的物資準備工作。

4、協調配合,快速反應。完善火情資訊報告制度,實現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軍地聯動,確保應急處置工作快速有效,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

四、組織指揮體系

縣林業局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森林公安局辦公室,賀大立任辦公室主任。

五、預警和資訊報告

(一)預警

1、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森林火險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劃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四個等級。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按照國家林業局制定的標準執行。

2、預警釋出

縣林業局和氣象局加強會商,製作森林火險預警資訊,並通過預警資訊釋出平臺和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釋出。

3、預警響應

當釋出藍色預警資訊後,局森防辦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加強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注意衛星林火監測熱點核查反饋情況。

當釋出黃色預警資訊後,局森防辦在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加強森林防火巡護、瞭望監測,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認真檢查裝備、物資落實情況,做好森林火災撲救有關準備。森防辦聯絡各鎮(街道)的抽查工作。

當釋出橙色預警資訊後,局森防辦在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向局領導和縣應急局彙報,縣林業局派出檢查組,對預警地區森林防火工作進行督導檢查。森防辦聯絡各鎮(街道)的抽查工作。

當釋出紅色預警資訊後,縣森防辦在橙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通過新聞媒體報道紅色預警響應啟動和防火警示資訊,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由林業局派出檢查組對預警地區的森林防火工作進行蹲點督導檢查,做好物資調撥和防火經費的`準備,並通知專業森林消防隊進入戒備狀態,做好赴火場的應急準備。值班人員每天在10:00時和17:00時做好各鎮(街道)的查崗工作。

森防辦根據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安排部署對預警地區森林防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二)資訊報告

在防火期內,每日下午17︰00時,森林防火值班人員根據各地每日火情零報告情況,嚴格按規定落實零報告制度。有火情時,迅速報告帶班領導和相關單位。局防火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告後,好做好通話記錄,向發生火情的各鎮(街道)彙報火情,請鎮(街道)組織人員進行滅火,並要求各鎮(街道)對滅火情況進行反饋,同時向縣應急局和帶班領導彙報。

凡需要啟動局撲火應急預案的森林火災,在按預案執行的同時,當日起火到交接班仍未熄滅時,值白班人員要跟班作業。森林公安局和辦公室要做好相關應急處置情況彙報材料和後勤保障工作。

六、應急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

1、 撲救火災

火災發生後,根據火情需要和縣應急局的安排,縣林業局張抽林局長、森林公安局劉景平副局長應在第一時間進行指揮處置。組織應急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森林火災撲救應當“以專為主、專群結合”,優先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落實撲火人員安全保障措施。必要時,組織協調駐地解放軍、公安消防部隊等救援力量參與撲救。現場指揮員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

2、案件查處

由森林公安局及時開展森林火災案件查處工作,必要時縣林業局進行督辦。

3. 應急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後果基本消除後,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七、 響應等級

森林火災發生後,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由低至高劃分為Ⅲ級、Ⅱ級、I級三個響應等級。

(一) Ⅲ級響應

1、 啟動條件

(1)發生人員受傷或死亡的森林火災;

(2)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的森林火災;

(4)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時,縣林業局啟動Ⅲ級響應。

2、 響應措施

(1)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導下,局森防辦協助縣應急局進行撲救。

(2)局森防辦進入應急狀態,及時排程火情資訊,縣林業局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專家)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視情釋出高森林火險預警資訊。

(二)Ⅱ級

1、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重大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縣林業局啟動Ⅱ級響應。

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由局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撲救。

(2)局森防辦及時排程瞭解森林火災最新情況,組織火情會商,研究火災撲救措施。

(4)協調氣象部門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做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準備。

(5)根據需要,向縣、州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支援。

(二)I級響應

1、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72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縣林業局向縣政府彙報啟動I級應急響應。

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配合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開展火災撲救相關工作。

(2)協助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火情會商,研究制定火災撲救方案及保障工作。

(3)協助火災發生地做好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4)協助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5)協助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其他重大事項。

八、後期處置

森林火災撲滅後,縣林業局應當及時會同有關部門,對起火的時間、地點、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撲救情況、物資消耗、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進行調查和評估,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九、綜合保障

1、保障電臺、電話暢通。(責任部門:森林公安局、辦公室、財務室)

2、局防火值班人員、駕駛員要時刻保持通訊暢通,做到有呼必應。(責任部門:局防火值班人員、駕駛員、森林公安局)

3、 物資保障

根據全縣的森林防火任務,做好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確保森林防火儲備物資充足,滿足森林防撲火實戰需要撲火物資的儲備、補充、更新,按照國家、省、州、縣有關規定執行。(責任部門:森林公安局、辦公室、財務室)

4、資金保障

縣林業局應當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責任部門:森林公安局、財務室)

十、責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領導批評教育:

1、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無故不到位到崗,擅自離崗(如有事應在本組內請假調整)。

2、因撲救林火需要,非值班人員不聽領導組織調動。

3、在火災現場不聽領導或前線指揮機構指揮。

4、值班人員對森林火災彙報不及時,值班記錄不認真、不清楚、不事實。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貴州省森林防條例》進行處理。

1、各領導、值班人員因失職或指揮失誤造成重大森林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的。

2、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災報案後,無故延誤戰機釀成重大森林火災,或人員傷亡和國家級、省級風景區及重要設施嚴重破壞的。

3、因故意對森林火情瞞報、虛報致使領導撲救林火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森林火災,或人員傷亡及被上級通報批評的。

4、不聽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指揮擅自行動,導致釀成重大森林火災及人員傷亡的。

5、有其它因責任原因造成重大森林火災或公私財產損失嚴重及人員傷亡的。

十一、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