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校園欺凌的應急預案

才智咖 人氣:2.33W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防校園欺凌的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防校園欺凌的應急預案

防校園欺凌的應急預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精神和上級有關指示,認真落實貫徹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深入開展“反校園欺凌”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識,充分認識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活動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對校園欺凌危害的認識,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反校園欺凌”意識,構建平安友善,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

二、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機構、職責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人員分配: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執行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3、學校安裝好室內外監控錄影裝置,及時掌握和儲存校內外動態。

4、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5、成立帶班教師工作隊伍,加強校園值班巡邏,落實帶班領導、帶班教師管理責任制。

6、建立防範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機構,做到各盡其責,協調合力。

四、處理程式

(一)接警與通知

事件發生後,在場知情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件情況向班主任或帶班領導報告。班主任和帶班領導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控制事態和相關人員並立即將所發生的事件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件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在基本掌握事件情況後,立即通知副組長和各工作組組長啟動應急預案並第一時間向中心學校報告。

(二)處置與救助

欺凌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指揮協調。對現場情況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在場人員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處置,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保護現場,儲存物證,並根據事件性質向公安機關報案。

(三)保護與維穩

應急組應對事件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維持秩序,疏散師生,監控案情,關注事態發展,作好安撫處理工作,穩定師生情緒,統一口徑,將影響減到最小。

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件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報告與通報

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後,學校必須及時、準確、全面地瞭解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概況、以及處理進度,並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件發生的原因,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視情況通知受傷者和責任人的家長或家屬。

事件情況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訊息。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接受隨意傳播小道訊息,以免失實。

(五)事件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件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總結經驗教訓,查詢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六)善後處理

1、做好受傷學生和受驚嚇學生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受傷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做好受傷害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對相關責任人要通知家長到校配合處置工作,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2、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的善後撫卹及處理工作,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如屬於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罰,對受傷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七)責任追究

1、根據事實,分清責任,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民事責任。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事件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調查處理。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處理工作的、釋出假訊息的、不服從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防校園欺凌的應急預案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縣教育局相關檔案精神,進一步做好校園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本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執行《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切實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進一步增強廣大師生人身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徹底消除各類誘發欺凌事件的安全隱患,使校園安全工作逐步走上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努力構建安全、和諧校園,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不受傷害。

 二、主要目標

1.防範校園欺凌事件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健全,責任明確,制度完善,學校領導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

2.防範校園欺凌事件安全知識教育普及率達到100%,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明顯提高。

3.防範校園欺凌事件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整改,整改率達到100%。

4.不發生重大校園欺凌事件責任事故。

 三、成立領導管理機構,明確工作職責

校園欺凌事件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科任老師

組長全面負責校園欺凌事件防控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定校園欺凌事件防控工作辦法,並對相關人員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後,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及物資的調動;

向公安、醫院、教育局等應急部門報告,並保持密切聯絡,相關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後,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向有關方面通報事故情況;

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應變保護員負責在公安部門介入之前與侵犯勢力的周旋,緊急時的正當防衛等。

人員救護員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

疏散引導員負責疏散引導學生到安全場所。

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員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彙報工作和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

 四、預警預防

1、可能引發校園欺凌事件的原因分析及預防

原因分析:

由於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衝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凶犯罪、學生之間的矛盾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預防措施:

依據上述原因制定《校園欺凌事件預防與處理應急預案》;

各年級、班級要加強對師生進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組織師生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心理輔導室要結合學校班級實際,開展學生、老師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工作;

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牢記校園欺凌報警電話,發現可疑人員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園應及時報告或報警;

經常性地與派出所溝通聯絡,及時掌握校園周邊地區存在的不穩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時採取有效對策;

2、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理程式及措施

發現校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

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學生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並與之周旋,然後巧妙派人報告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如果是學生髮現了欺凌者正對其他學生施暴,此學生應立即報告與他最近的教師,然後再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校園欺凌事件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措施:防控領導小組組長接到校園欺凌事件通知後,迅速趕赴現場,同時撥打“110”(情況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況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現場阻止),與此同時,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師(趕赴現場,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值周教師及相關人員前往現場。

各應急組現場應急措施:

應變保護員:接到發生校園暴力訊息後,應立即組織本組人員(不必等到人員來齊後)前往現場防止暴力,本著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力求不受任何傷害,但當歹徒強行施暴時,本組人員可實行正當防衛;

疏散引導員: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當防護組員與欺凌者周旋時,本組人員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掩護與欺凌者相近,易受傷害的學生撤離,並實施保護行為,防止欺凌者對更多學生造成傷害;

通訊聯絡員: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後,迅速趕赴現場,負責摸清情況,同時向“110”和新豐中心校報告,傳達事故情況,保證通訊暢通;

現場救護員:接到事故發生的訊息後,在組長帶領下,立即攜帶藥品到事發現場瞭解傷員情況,對輕傷員進行簡單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撥打“120”緊急救護,送往醫院治療。

事故調查,善後處理:

學校應急員在“110”的協助下,應立即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傷員進行救護,並安撫家長情緒;

學校應急員負責協助“110”調查事故發生經過;

如屬於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罰。

紀律處分:凡學校教師,必須積極參加與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對學校出現的欺凌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對欺凌事件反應遲緩,故意推脫,懈怠而導致校園安全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學校將對該教師嚴肅處理。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學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校內一旦出現非法侵害現象,在場教職工應盡力予以制止並及時通知學校領導。無力制止的,可調集力量,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

2、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各工作員按照職責開展工作,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應變保護組的人員要在公安部門趕到之前,盡力與歹徒周旋,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對學生進行疏散。若有需要,則通過校園廣播,發出緊急集合訊號。各班班主任、任課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員傷亡,人員救護組要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就近送往醫院搶救,並通知家長或家屬。

4、協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為的最後實施。

5、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及時向師生及家長通報事件經過,穩定情緒。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和善後處理。

防校園欺凌的應急預案3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等十一部門印發的《加強中國小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和中教體辦函〔2018〕479號等有關檔案精神,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組織機構和職責

組長:何彩霞

常務副組長:阮學禮、郭偉興

副組長:高景洪、李冬、何志強

成員:白雲鬆、李靈全、高立明、陳小永、胡澤文、吳芝莉、周偉航、班主任

校園欺凌治理辦公室電話:xxxxxxxxxxx

領導小組職責:

1.根據實際,制定應急處理工作預案,檢查、督導方案的實施;

2.領導指揮應急處理工作,併為現場應急處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務;

3.協調有關職能部門之間的合作配合,討論決定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上級彙報工作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組長職責:

1.全面負責學校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迅速到達現場,及時聽取事件情況報告,瞭解和掌握事件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並視情況做出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決定;

2.組織力量並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小組投入工作;

3.儘早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政府彙報情況;

4.密切配合醫療、防疫、公安等機構對事件的處理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有關指示。

副組長職責:

1.分工負責事件的現場救援、調查、分析、處理和查詢原因和責任等善後等工作;

2.組長不在,由副組長暫時履行組長職責。

成員職責:

1.控制現場,維護秩序,勸阻無關人員,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2.做好現場救援、搶險和善後工作;

3.排查其他受傷或發病人員;

4.儘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件起因,掌握事件的第一手材料。

根據校園欺凌應急處置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全體教師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校園欺凌治理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加強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強化學生安全管理;指導各處室、年段、班級開展安全教育;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二、校園欺凌事件處理程式及措施

1.發現校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學生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並與之周旋,然後巧妙派人報告校園欺凌治理辦公室。

②如果是學生髮現了欺凌者正對其他學生施暴,此學生應立即報告與他最近的教師,然後再報告校園欺凌治理辦公室。

③校園欺凌治理辦公室主任接到通知後,迅速趕赴現場,同時上報領導小組副組長或組長,撥打“110”(情況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況下)通知警察,並要求保衛科科長及時通知組員趕赴現場。

3.各應急組應急處置

①現場搶險組:組長接到發生校園暴力訊息後,應立即組織本組人員(不必等到人員來齊後)前往現場防止暴力,本著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力求不受任何傷害,但當歹徒強行施暴時,本組人員可實行正當防衛。

②急救保障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當防護與欺凌者周旋時,本小組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掩護與欺凌者相近,易受傷害的學生撤離,並實施保護行為,防止欺凌者對更多學生造成傷害。校醫應立即攜帶藥品到事發現場瞭解傷員情況,對輕傷員進行簡單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撥打“120”緊急救護,送往醫院。

③資訊聯絡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聯絡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①公安局或派出所“110”

②學校應急組各組組長

③向上級(教育局)報告情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4.事故調查,善後處理

①事故調查組:

①學校現場搶險組在110的協助下,應立即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傷員進行救護,並安排家長情緒等。

②學校應急組負責協助110調查事故發生經過。

③如屬於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罰。

②善後處理組:

①每個責任人,應對其管轄範圍內的行為人和其他人員不斷的加強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隱患。

②每個責任人,應對其管轄範圍內的被欺凌人實施跟蹤關注,防止報復、心理扭曲、自我放棄等行為的發生。

③對每個責任人在處置過程中的推諉、拈輕怕重、玩忽職守,對發現問題不上報、不處置的工作人員將在評比、職稱晉升、績效考評等方面依據學校的考核制度考核,對造成嚴重後果,涉嫌違法的交由紀檢和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