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才智咖 人氣:6.74K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22號)要求,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國小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一

一、指導思想

根據《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22號)精神和上級有關指示,認真落實貫徹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深入開展“反校園欺凌”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識,充分認識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活動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對校園欺凌危害的認識,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反校園欺凌”意識,構建平安友善,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

二、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機構、職責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分工與職責

1、現場指揮組

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負責指揮和組織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重大決策,督促各相關應急處置小組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

2、警戒疏散組

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負責疏散師生,維護秩序,保持現場,協調有關單位(如公安、派出所、醫院等部門)負責維穩和救助。

3、善後處理組

組長:

組員:

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與“120”聯絡送往醫院治療。做好對受傷學生家長及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群眾思想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4、通訊聯絡組

組長:

組員:

負責對內對外的通訊聯絡、報告;收集資訊,起草事件報告;做好新聞單位的接待、採訪工作。

5、後勤保障組

組長:

組員:

負責處置安全事件過程中的車輛、接待、物質保障等工作。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執行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3、學校安裝好室內外監控錄影裝置,及時掌握和儲存校內外動態。

4、加強對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監控,加強對患有精神病史人的關心,並勸其在家休養治療,經濟待遇上給予照顧幫助。

5、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6、成立值日教師工作隊伍,加強校園值班巡邏,落實值日領導、值日教師管理責任制。

7、建立防範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機構,做到各盡其責,協調合力。

四、處理程式

(一)接警與通知

事件發生後,在場知情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件情況向班主任或值日領導報告。班主任和值日領導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控制事態和相關人員並立即將所發生的事件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件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在基本掌握事件情況後,立即通知副組長和各工作組組長啟動應急預案。

(二)處置與救助

欺凌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指揮協調。對現場情況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在場人員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處置,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保護現場,儲存物證,並根據事件性質向公安機關報案。

(三)保護與維穩

應急組應對事件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維持秩序,疏散師生,監控案情,關注事態發展,作好安撫處理工作,穩定師生情緒,統一口徑,將影響減到最小。

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件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報告與通報

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後,學校必須及時、準確、全面地瞭解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概況、以及處理進度,並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件發生的原因,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視情況通知受傷者和責任人的家長或家屬。

事件情況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訊息。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接受隨意傳播小道訊息,以免失實。

(五)事件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件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總結經驗教訓,查詢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六)善後處理

1、做好受傷學生和受驚嚇學生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受傷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做好受傷害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對相關責任人要通知家長到校配合處置工作,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2、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的善後撫卹及處理工作,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如屬於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罰,對受傷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七)責任追究

1、根據事實,分清責任,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民事責任。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事件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調查處理。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處理工作的、釋出假訊息的、不服從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小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二

一、防止校園校園欺凌事件應急組職責

1.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及物資的調動。

3.向公安、醫院、教育局等應急部門報告,並保持密切聯絡,相關部門人員到達單位後,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向單位員工通報事故情況。

5.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二、校園欺凌事件處理程式及措施:

1.發現校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學生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並與之周旋,然後巧妙派人報告安全領導小組長。

②如果是學生髮現了欺凌者正對其他學生施暴,此學生應立即報告與他最近的教師,然後再報告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2.組長接到通知後,迅速趕赴現場,同時撥打“110”(情況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況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現場阻止),與此同時,安全組長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師(最好是男教師)趕赴現場,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現場安全組組長前往現場。

3.各應急組現場救護

現場防護組:組長接到發生校園暴力訊息後,應立即組織本組人員(不必等到人員來齊後)前往現場防止暴力,本著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力求不受任何傷害,但當歹徒強行施暴時,本組人員可實行正當防衛。

疏散引導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當防護組與欺凌者周旋時,本小組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掩護與欺凌者相近,易受傷害的學生撤離,並實施保護行為,防止欺凌者對更多學生造成傷害。

通訊聯絡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聯絡相關人員到達現場。①公安局或派出所“110”②學校應急組各組組長③向上級(教育局)報告情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現場救護組:本小組人員在組長帶領下,接到事故發生的訊息後,應立即攜帶藥品到事發現場瞭解傷員情況,對輕傷員進行簡單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撥打“120”緊急救護,送往醫院。

4.事故調查,善後處理。

①學校應急組在110的協助下,應立即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傷員進行救護,並安排家長情緒等。

②學校應急組負責協助110調查事故發生經過。

③如屬於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罰。

5.紀律處分。

凡學校教師,必須積極參加與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對學校出現的欺凌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對欺凌事件反應遲緩,故意推脫,懈怠而導致校園安全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學校將對該教師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