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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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欺凌事件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欺凌事件應急預案

欺凌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切實做好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組織機構、職責

校園安全領導小組組長:董彬校長電話:xxxxxx

欺凌現場防護組組長:周國海副校長電話:xxxxxxxxx

學生疏散引導組組長:季建飛副校長電話:xxxxxxx

通訊聯絡組組長:楊勇副主任電話:xxxxxxxxx

現場救護組組長:徐晶晶副主任電話:xxxxxxxxxx

組員:陳杰、原繼明、吳江、邵立峰、李佳梅、吳志蘭、蔡傑、王園媛、楊竹娟、邵陽、章小英、邱文娟、趙霞、魏愛春、蔡蒙曉、吳雅靜、王映、鄭旭、劉霞、劉亮、柳志斌、姜春梅、周廣會、江帆、張錦成、曹磊、於海、朱海康

具體職責

發生欺凌事件後,組長職責:

1、馬上帶領距離自己最近組員趕赴現場,對欺凌學生者進行強行阻止,必要時可實行正當防衛行為。

2、及時向本校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組織機構各小組長髮布資訊,傳達事故情況。

3、立即瞭解情況,穩住情節,並保證通訊聯絡暢通,總指揮視其情節程度,嚴重到不可控制時應立即向“110”和上級教育局報告。

4、按總指揮要求組織人員到現場疏散未被欺凌學生,並機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帶。

發生欺凌事件後,組員職責:

1、組員發現第一現場的,擔當第一領導人的責任感進行秩序維護和資訊傳遞。

2、本部小組在組長的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共同制止事件的繼續發展,對受傷人員進行保護或救治,發現有重傷員,應立即與市醫院或“120”聯絡送往醫院治療。

3、當事學生的班主任及時電話通知當事人家長,彙報情況。

二、防止校園欺凌事件應急組職責

1、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及物資的調動。

3、向公安、醫院、教育局等應急部門報告,並保持密切聯絡,相關部門人員到達單位後,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向單位員工通報事故情況,安排人員收集證據資料。

5、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三、防止校園欺凌事件報告流程圖

發現欺凌者(或受害者)——附近任意組長或老師——趕往現場、通知距離最近老師、電話告知各小組長,——穩住現場情局、疏散局外人、收集資料——向上級彙報。

四、校園欺凌事件處理程式及措施:

1、發現校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學生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並與之周旋,然後巧妙派人報告安全領導小組長。

②如果是學生髮現了欺凌者正對其他學生施暴,此學生應立即報告與他最近的教師,然後再報告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2、組長接到通知後,迅速趕赴現場,控制局面,情況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況下撥打“110”或鄉派出所電話請求支援,與此同時,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師(最好是男教師)趕赴現場,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現場安全組組長前往現場。

3、各應急組現場救護

現場防護組:組長接到發生校園暴力訊息後,應立即組織本組人員(不必等到人員來齊後)前往現場防止暴力,本著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力求不受任何傷害而與之周旋,但當歹徒強行施暴時,本組人員可實行正當防衛。

疏散引導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當防護組與欺凌者周旋時,本小組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掩護與欺凌者相近,易受傷害的學生撤離,並實施保護行為,防止欺凌者對更多學生造成傷害。

通訊聯絡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聯絡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①學校應急組各組組長

②向上級(教育局)報告情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③公安局或派出所“110”

現場救護組:本小組人員在組長帶領下,接到事故發生的訊息後,應立即攜帶藥品到事發現場瞭解傷員情況,對輕傷員進行簡單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撥打“120”緊急救護,送往醫院。

4、事故調查,善後處理。

①情節輕緩的,由當事人雙方家長協商處理。

②學校應急組在110的協助下,應立即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傷員進行救護,並安穩家長情緒等。

③學校應急組負責協助110調查事故發生經過。

④如屬於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交由相關部門進行相應處罰。

5、紀律處分。

凡學校教師,必須積極參加與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對學校出現的欺凌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對欺凌事件反應遲緩,故意推脫,懈怠而導致校園安全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學校將對該教師嚴肅處理。

欺凌事件應急預案2

為了認真落實山東省學生欺凌防治落實行動精神,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全面落實幼兒園防欺凌工作,努力打造和諧、平安的園所。根據教育局要求,結合幼兒園的實際,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完善安全管理機制,構建平安和諧幼兒園

1、全面落實幼兒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成立由黨政一把手牽頭的幼兒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園長擔任總指揮,副園長任副組長、各年級組長、各班主班教師和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具體落實。實行“層層把關,防範第一,定人定崗”的安全工作管理模式。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細化分解,具體責任到人。各園區簽訂組織安全管理責任狀,明確各自責任範圍和工作要求,使得全園人人都有安全防範意識,人人都有監督崗,人人都懂得安全防範措施,人人都是安全衛士。

2、幼兒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

總指揮:於笑川

副組長:黃芙華、郭雙江

組員:各班班長及配班教師、保育老師及後勤行政人員。

3、組建幼兒園執勤崗。早晚各班輪流由家長自願組成執勤隊伍,幫助行政值班人員及保安進行安全防護及秩序疏通。

二、周密部署,防控措施得力

1、取得轄區警方的支援。利用共建單位的有效資源,密切與幼兒園周邊綜合治理警務室、派出所的聯絡,共同維護幼兒園內外的安全穩定。

2、發現幼兒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孩子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並與之周旋,然後巧妙派人報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教育孩子發現了欺凌現象,應立即報告教師、保安,然後再報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3、加強幼兒園周邊的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四個一律”的門衛值班制度,把好入口關,堅決把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人和事堵在園門外,規範填好出入登記,落實來訪人員門房接待制度,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園內,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到其孩子所在班級老師處辦理交接手續等措施。嚴格落實幼兒接送制度、一日常規管理、保安巡查登記制度、行政值班巡視制度,特別關注重點時段(入園、離園和午休)和重點場所(拐角和僻靜處等)的安全防護措施。

4、強化資訊報告制度。維護幼兒園的安全和穩定,是全體教師共同的義務和責任。召開教師大會,組織安全培訓,告知全體教職工,一經發現暴力恐怖傾向,應第一時間向幼兒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接報告後,緊急啟動預案,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和教育局安全保衛處報告。同時迅速組織人員開展暴力防控,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控制事件發生的局面,把事件的影響縮小到最小範圍。

5、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幼兒園集中開展以幼兒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安全、法制專題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幼兒園開展法制教育。班級老師要對孩子進行品德、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種途徑開展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幼兒園各園區主管要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幼兒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三、強化工作要求,制度落實到位

為確保防控工作萬無一失,幼兒園強化各部門各責任人工作要求,嚴格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實。

1、及時收集資訊。各園區各部門要針對各自的的任務和特點,適時分析本園的安全形勢,重視問題苗頭,有針對性地化解各類矛盾,努力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關愛特質學生,對於有心臟病、癲癇、哮喘、傷殘以及其他嚴重疾病或心理問題的,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跟蹤管理,及時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

2、暢通訊息渠道。全體師生員一旦發現暴力恐慌苗頭,須及時向防控領導小組報告,杜絕隱情不報,截留資訊的現象發生。

3、各方配合默契。當暴力恐怖現象發生後,各方須無條件快捷配合,把確保孩子的生命安全擺在如何工作的首位,平息事態、穩定秩序,其他部門工作必須無條件服從,不許推諉、拖拉、扯皮,要第一時間到位、履責、防暴、維穩。

4、落實紀律責任。凡在處置暴力恐慌事件過程中,因工作延誤、失職、不服從指揮、不負責任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產生嚴重失職瀆職行為者,按國家有關法規處置。

欺凌事件應急預案3

為有效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執行,根據國務院、省教育廳和市縣教體局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活動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通過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積極主動和紮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主要目標

1.防範校園欺凌事件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健全,責任明確,制度完善,學校領導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

2.防範校園欺凌事件安全知識教育普及率達到100%,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明顯提高。

3.防範校園欺凌事件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整改,整改率達到100%。

4.不發生重大校園欺凌事件責任事故。

三、組織領導

(一)預防校園欺凌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劉靜

副組長:朱思民、徐軍華

成員:宋偉、李偉光、樑冬生、張小磊、胡偉

趙建國、張立峰、趙輝、劉偉、張大磊

(二)校園欺凌應急處理委員會

組長:李明

副組長:宋偉趙建國

成員:高永徐鵬(應變保護員)

張修建侯玉濤(人員救護員)

姜洪成劉曉洋(疏散引導員)

倪 璐張偉柱(通訊協調員)

四、工作職責:

1.組長全面負責校園欺凌事件防控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定校園欺凌事件防控工作辦法,並對相關人員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2.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後,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3.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及物資的調動;

4.向公安、醫院、教育局等應急部門報告,並保持密切聯絡,相關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後,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5.向有關方面通報事故情況;

6.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7.應變保護員負責在公安部門介入之前與侵犯勢力的周旋,緊急時的正當防衛等。

8.人員救護員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

9.疏散引導員負責疏散引導學生到安全場所。

10.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員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彙報工作和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辦公室電話:xxxxxxxxxx

五、預警預防

1.可能引發校園欺凌事件的原因分析及預防

⑴原因分析:

由於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衝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凶犯罪、學生之間的矛盾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⑵預防措施:

①依據上述原因制定《校園欺凌暴力事件預防與處理應急預案》;

②各年級、班級要加強對師生進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組織師生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③心理諮詢室要結合學校班級實際,開展學生、老師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工作;

④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⑤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牢記校園欺凌報警電話,發現可疑人員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園應及時報告或報警;

⑥經常性地與派出所、聯防隊溝通聯絡,及時掌握校園周邊地區存在的不穩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時採取有效對策;

2.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理程式及措施

⑴發現校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學生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並與之周旋,然後巧妙派人報告安全領導小組長;

②如果是學生髮現了欺凌者正對其他學生施暴,此學生應立即報告與他最近的教師,然後再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⑵校園欺凌事件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措施:防控領導小組組長接到校園欺凌事件通知後,迅速趕赴現場,同時撥打“6493110”(情況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況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現場阻止),與此同時,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師(趕赴現場,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值周員及相關人員前往現場。

⑶各應急組現場應急措施:

①應變保護員:接到發生校園暴力訊息後,應立即組織本組人員(不必等到人員來齊後)前往現場防止暴力,本著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力求不受任何傷害,但當歹徒強行施暴時,本組人員可實行正當防衛;

②疏散引導員: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當防護組(員)與欺凌者周旋時,本組人員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掩護與欺凌者相近,易受傷害的學生撤離,並實施保護行為,防止欺凌者對更多學生造成傷害;

③通訊聯絡員: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後,迅速趕赴現場,負責摸清情況,同時向“110”和上級報告,傳達事故情況,保證通訊暢通;

④現場救護員:接到事故發生的訊息後,在組長帶領下,立即攜帶藥品到事發現場瞭解傷員情況,對輕傷員進行簡單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撥打“120”緊急救護,送往醫院治療。

⑷事故調查,善後處理:

①學校應急員在“110”的協助下,應立即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傷員進行救護,並安撫家長情緒;

②學校應急員負責協助“110”調查事故發生經過;

③如屬於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罰。

⑸紀律處分:凡學校教師,必須積極參加與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對學校出現的欺凌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對欺凌事件反應遲緩,故意推脫,懈怠而導致校園安全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學校將對該教師嚴肅處理。

六、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學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校內一旦出現非法侵害現象,在場教職工應盡力予以制止並及時通知學校領導。無力制止的,可調集力量,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

2.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各工作員按照職責開展工作,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應變保護組的人員要在公安部門趕到之前,盡力與歹徒周旋,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對學生進行疏散。若有需要,則通過校園廣播,發出緊急集合訊號。各班班主任、任課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員傷亡,人員救護組要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就近送往醫院搶救,並通知家長或家屬。

4.協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為的最後實施。

5.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及時向師生及家長通報事件經過,穩定情緒。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和善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