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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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責任書,責任書是寫明責任、針對不同的部門的文書。那麼責任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通用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通用7篇)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1

為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體教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學校與將車輛停放校內的教職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在其車輛進入校園時必須無條件遵守執行。

一、除因工作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或本單位教職工車輛外,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園。教職工親友車輛需進入校園內的,由教職工本人引領,按規定進入校園,停放於規劃車位。

二、本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需進入校園時,須將《邵莊國中車輛出入證》放在前擋風玻璃處以便查驗,無此出入證安保室一律不得放行。所有車輛必須在劃定的停車位停放,不得隨意亂停亂放。

三、非工作需要,所有車輛不得駛入綜合樓前、操場、籃球場、餐廳前、教學樓前等學生經常活動的場所。

四、車輛進入校園時必須限速在每小時5公里以下,在校道上不得與行人搶道,學生在校道集體活動時,機動車輛不得駛入。

五、嚴禁在校園內學車試車,不得將車交由無駕駛證者駕駛,摩托車在校內禁止搭人。校內禁鳴喇叭。

六、本校教職工,嚴禁無證駕駛,嚴禁酒後駕駛、疲勞駕駛,不開賭氣車、英雄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七、嚴禁本校教職工以營利為目的用私家車搭載學生。尚處於實習駕駛期的教職工不得無償搭載學生。

八、自覺監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無營運資質或車況不好的、超載的車輛。

九、學校小超市、衛生室、食堂有業務來往的客戶,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十、對違反協議經警告不改的車主,學校將收回《邵莊國中車輛出入證》,拒絕該車入校。

十一、對駛入校園的車輛因駕駛不當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者,車主必須負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2

為確保學生交通安全,學校和家長必須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校方面:

1、放學後,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督促學生不乘坐“三無車輛”。

2、學校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則。

3、學校教育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

二、家長方面:

1、不讓學生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的車輛上、放學。

2、不讓學生坐農用車上、放學。

3、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放學。

4、學生不能自己騎自行車或摩托車上、放學。

5、要教育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3

為確保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幼兒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幼兒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幼兒交通安全,制定學幼兒園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學幼兒家長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訊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幼兒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幼兒的車輛。

4、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幼兒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幼兒園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5、家長要護送幼兒上學、下學並做好與幼兒園的交接工作。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4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的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每學期以授課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每天放學時,派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讓家長接送,不按時接送的學生自行回家,學校不再管理。

3、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絡,瞭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二、家長方面:

1、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車、載貨汽車(如:微型客貨兩用車等)上、放學;

2、家長應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學生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乘車,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窗外,車輛停穩後方可下車;

3、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委託他人、自己用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4、家長必須及時掌握車輛執行狀況;

5、學校嚴禁任何年齡階段的學生騎自行車上、放學;

6、家長應及時接送學生,委託接送者學校不追查委託人身份;對於不接送的學生學校不再追查學生使用的交通工具,安全家長負責。

7、任何學生堅決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凡教育不聽,仍繼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自負。

三、本責任涉及車輛指所用交通工具也涵蓋步行,所涉及駕駛員指所有駕駛任意交通工具的人。

四、本責任狀自簽訂之日有效,有效期至下次籤責任書止。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其行為要對自己、對學校、對家長負責。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5

確保學生上學、放學乘車安全,是家庭、社會和學校的共同責任。為了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特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是學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責任人。要對學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視,要經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時時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與學校、社會共同構築起交通安全管理網路,確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二、學生本人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遵守乘車紀律,時時注意交通安全。要聽從家長的教育,接受學校的教育,服從交警(或乘務員)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時刻銘記在心、體現在行,來去平安。

三、任何學生堅決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不搭乘三輪車、農用車、電動車等非營運車輛。凡學校教育不聽,仍繼續乘坐,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自負。

四、政府、學校要加大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力度。要利用班隊會、黑板報等各種形式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以上需各方面通力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保證學生的交通安全。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6

尊敬的各位家長:

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未成年人管理辦法》和《嵩明縣校園安全管理辦法》及《新春邑國小安全責任書》。你的孩子在或未在學校住校。上下學需要家長親自來接送。為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規範學生接送人員出、入學校,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上學、放學時間

早晨到校時間:7:25上午放學時間:11:40

中午到校時間:12:25下午放學時間:16:30

二、有關要求

1、家長要遵守學校各項制度,熟悉學校作息時間,按時送孩子上學,按時接孩子回家,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照顧好孩子上下學途中安全,培養孩子良好習慣。

2、為保證安全,非直系親屬來接孩子需要家長提前通知班主任。

3、家長在學校大門外接送孩子,轎車或者三輪車等停在公路旁,不得進入校園。若有事需提前,經門衛、安保人員同意並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辦完事情,告知門衛後儘快離開學校。

4、委託來接送孩子的人,應年滿十八週歲以上,且要提前告訴老師。

5、家長要尊重、理解和支援學校門衛、安保人員的工作,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學校制度,積極配合門衛人員維持好上下學校門口秩序,做文明家長。

6、為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校,孩子來校時家長應檢查孩子的口袋,如有發現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等)應立即取出,並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

7、家長如有事將孩子帶出學校,必須經過班主任及有關人員同意簽字或者《出門條》,經過門衛登記後方可離校。

8、由於種種原因或藉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孩子在上、放學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孩子監護人承擔一切責任。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7

為確保子女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我要積極配合交警、學校做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特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訊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二、要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教育孩子乘坐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窗外,車輛停穩後方可下車。

三、接送孩子上、放學時,保證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無保險,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車、載貨汽車;不讓孩子騎自行車或摩托車上、放學。

四、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委託他人、自己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五、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學校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