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的責任書(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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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各種責任書頻頻出現,責任書是在自己的崗位上分內應做的事,沒有做好自己的工作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的文書。想學習擬定責任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的責任書(通用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通用7篇)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1

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證我站收購期間工作人員安全出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特與各機動車駕駛員簽訂以下責任書。

一、車輛(摩托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公安部門考試合格,發給執照後,方可駕駛車輛。嚴禁無證駕駛。

二、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文明禮貌、認真開好車,不開英雄車、超速車或鬥氣車,寧讓三分、不爭一秒。

三、熱愛本職工作,愛護車輛、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容、車況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四、嚴禁酒後駕車,加油時不準吸菸、飲食和閒談,不準超載,不準有妨礙安全行車行為。

五、摩托車駕駛員駕車必須配套安全帽,繫好安全帽帶,確保行車安全。

六、行車前後必須檢查車輛,如發現車輛機件對安全行車有影響時,要及時修理,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七、車輛起步、倒車、調頭、拐彎、過十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

八、防止疲勞,嚴禁帶病出車,須保持旺盛精力,確保行車安全。若有不按責任狀中規定駕車的,出現不安全駕車事故,後果自負。

九、此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至收購結束,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2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創文明交通安全學校,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學生應遵守:

1、不準乘坐麻木等簡陋的交通工具,不準乘坐車況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乘坐超載的車輛。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未到年齡的不準騎自行車。學校禁止學生騎車上學。

8、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撥出租車。

(二)家長應盡到下列義務:

1、經常教育子女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特別是上學前要再三叮囑。

2、儘量抽出時間護送子女到搭車地點,監督子女按要求乘車。

3、對於違規載學生上學的麻木車主和車況不合格的車主要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4、對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負責。

(三)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要求學生自願參加平安保險。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落實責任措施。

5、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強門衛管理,嚴禁麻木等簡陋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3

為保障學生的交通安全,學校在嚴格管理、加強教育的同時,學生家長應當承擔和履行以下責任:

1、教育小孩上學、放學途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禁止12週歲以下兒童騎自行車、18週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車上學。

3、禁止小孩在上學、放學途中乘座超員車、貨車、拖拉機、非法營運車、拼裝車、報廢車、馬自達等交通工具。

4、教育孩子在上學和放學途中,不要闖紅燈、不要互相打鬧、不要下河游泳等,在經過危險路段時要繞行,要防止一切人身傷害事故。

5、經常幫助孩子檢查交通工具是否完好,及時維修或調換。

6、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長更應該教育和看護好孩子,學生離開校園以後的一切活動由其家長或監護人負責,在校園外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4

為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作為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我校地處村村通公路旁,車流量大,對學生上下學造成較大安全隱患。學校和家長應共同教育學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增強孩子交通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特與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不準在公路及兩旁玩耍、遊戲、騎車、滑滑板等。

二、家長方面: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規則,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黑車來接送學生;不得一車接送多名學生或順車接送他人孩子,以免造成事故給你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雨雪天和暴雨天家長要安全接送學生上下學;如當天確實因天氣惡劣,家長可叫學生不到校上學,但應及時電話告之班主任,並做好請假手續。

5、家長要教育學生按時上下學後按時回家。不得在公路及兩旁逗留、玩耍、嬉戲、追逐。

6、家長不要讓未滿12歲的子女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不讓未滿16歲的孩子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更不允許孩子駕駛摩托車或其它機動車上路。

7、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家長認真填寫有關事項後留學校統一存檔儲存。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5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落實駕駛員交通安全責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依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和方針,實現零違章、零事故、零傷亡、零損失、零投訴的目標,保障交通安全。

二、責任內容:

1、嚴格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自覺抵制“三違”,規範操作行為。

2、落實安全承諾,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安全帶頭,規範操作、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做到本人駕駛的車輛安全執行無事故。

3、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運管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風險控制和事故防範能力。

4、行車中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杜絕疲勞駕駛、酒後駕駛、無證駕駛、超員超載和超速駕駛現象,對交通安全負連帶責任。

5、駕駛車輛中保持中速行駛,集中精力、注意觀察,絕不麻痺大意或持僥倖心理。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注意天氣和道路變化情況,善待行人與車輛,決不在不能保證安全或視線不良的情況下強行超越、盲目交會。夜間行車進一步降低車速,注意觀察道路狀況,提高警惕,超前預防可能的突發異常情況,夜間會車路況不明時停車讓行。嚴格執行公司“三停四查”規定,守法、文明、禮讓,安全駕駛。

6、妥善維護、保管並按規程操作、使用安全防護、防火、防凍、防滑設施,確保效能良好。

三、責任追究

對於違章行為及事故,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定嚴肅處理。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2月31日,單位與駕駛員各執一份。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6

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鬆滋市中國小(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積極參加駕駛員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駕駛證按時進行年審。

四、加強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做到出車前、途中、收車後仔細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修理。車輛存在故障時,不得接送學生。車輛按時進行年審。及時購買交強險。

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五“不”,即不酒後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超載;不在大霧、雪天路滑時出車。

六、對接送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路途安全管理。

七、如違反上述要求,出現交通事故,一切後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及機動車駕駛員各執一份。

交通安全的責任書7

為進一步提高駕駛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減少交通事故,保證機關工作的正常進行,特簽定如下協議: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按時參加交通法規學習和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活動,駕駛證按時進行年審。

2.加強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做到出車前、途中、收車後仔細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修理,確保車輛車況良好。不準駕駛機件失靈的車輛。車輛按時進行年審。

3.駕駛人員接到單位領導的派車通知後,到辦公室領取派車單,即可出車。不得擅自開公車辦私事,未經批准開公車外出造成一切損失及引發的民事、刑事糾紛,由本人負責。

4.行車途中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及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交通違章。嚴禁酒後開車,嚴禁違章超速行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嚴禁將車輛外借給其它單位和個人使用。

5.駕駛員如發生違章及事故,要及時向單位領導彙報,並根據情節、損失大小按單位有關規定接受處罰。未經單位批准駕車的人員駕駛車輛發生違章及事故,一切責任自負。

6.凡駕駛人員因個人行為導致交通違章或事故所發生的經濟處罰及賠款(包括對單位的經濟處罰)一律由個人承擔。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