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責任書(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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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責任書的重要性,簽訂責任書有助於落實責任。擬起責任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責任書(通用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責任書(通用7篇)

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責任書1

第一款:

活動性質及責任

第一條:參加活動者為身體健康,年滿十八週歲的中國公民,具有法律意義的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

第二條:活動初期,由水滴支教隊發起,負責志願者資訊的溝通和交流,告之支教過程中的危險性,培訓。發起後,志願者組建支教團隊,進行相關培訓(包括教學及醫療自救互救等方面)。

第三條:本次活動志願者自願參加,自由結合,為了活動順利進行,志願者同意並要求相關人員進行服務,負責財務管理,選出各組組長協調運作各種事物,在志願者同意解散組織後,所有服務人員不可視為活動組織者,僅為公約下的自願服務,除本人外,不對任何人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活動費用aa制,公共費用一律平攤,活動中的收支公開透明,志願者相互監督。

第五條:為了本次活動的順利展開,志願者投票產生領隊,在本人同意後自願為志願者提供服務,並由志願者同意,在志願者的監督下制定相應的活動規則,規則制定後,所有志願者有義務服從。

第七條:本活動雖屬自發組織性質,但在所有志願者的公約下,每一位志願者,應該服從組織紀律,杜絕無組織的個人行為,沒有任何人有權力強制隊員做某事,所有行為一律自願,自負責。

第八條:凡簽字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充分了解本次活動的性質及潛在的各種危險性和可能帶來的不良後果,自行告之家長相關情況,家長充分了解組織性質和責任,同意子女參與活動,具有承擔責任的能力,凡簽字者均視為在瞭解本公約後,自願參與,對各自的一切行為後果負責,與任何人,任何組織及其學校無關。支教前,志願者有權力退出,如若不退出,則視為自願履行公約內容,自負責任。

第二款:活動組織紀律

進一步幫助大家明確安全工作的規範要求,提高大家的自律、自救、自治能力,防患於未然,確保此次活動的安全完成,志願者公約以下紀律責任。

1、必須絕對保證一切行動聽指揮;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當地政策法規,不做任何違法違紀事情。

2、參加此次活動的個人均須是自願參加的同學,並經父母同意;由於當地氣候、環境、習俗等各方面原因,可能會有不測之事,此點各位隊員已與父母進行充分的溝通。

3、隊員在出發前如果出現身體狀況不佳(如重感冒、高燒、嘔吐、疲勞過度等)或進行手術之後,應及時向領隊報告情況,退出活動,不可隱瞞病情,堅持參加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4、對於任何人員在活動中出現的身體不適或意外事故(如發燒、嘔吐、疲勞過度等),應及時與領隊取得聯絡以便及時治療或處理。

5、尊重活動地民族、民俗習慣,任何情況都不允許與當地群眾發生衝突。

6、要加強組織紀律觀念,嚴格遵守團隊的組織紀律,不擅自行動;如有不服從組織安排,單獨行動發生意外事故者,後果自負。

7、愛護當地公共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8、活動過程要提高警惕,注意防竊、防騙、防止發生意外傷害及事故。

9、活動期間,出現意外事故應及時與有關救援部門聯絡,並第一時間向領隊彙報。

10、此責任書的有效期為XX年7月1日至XX年8月31日,若有未簽名的隊員私自參加活動,一切事故後果自負。

我仔細閱讀並同意上述公約,並保證在支教過程中嚴格遵守,一切行為自律,一切後果自負。

  責任人:

  日期:

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責任書2

為了確保“流金歲月”福利院回憶錄活動志願者的校外安全,本次活動要求志願者必須按照益暖中華“流金歲月”團隊的安排,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我清楚獲知我必須是年滿十八週歲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此次活動一律謝絕未成年人、代替報名及有身體健康問題或有突發病史者。

2、一切行動聽指揮,志願者必須聽從小組長或活動負責人的安排;

3、參與人員選擇共同參與,屬於自願行為,雙方不存在強制性約束力。並且我明確知道此次活動不存在合同範疇的權利義務關係。

4、上下車有序,在車上時,不得把頭和手臂放到車窗以外,下車後不得亂跑;

5、活動過程中聽從指揮,不要單獨行動,遇到問題可與小組長或活動負責人聯絡,不擅自作決定;

6、外出注意安全,注意交通、注意飲食安全

7、一定要保管好隨身攜帶的錢和相機等貴重物品;

8、不得隨意損壞公共設施;學生違反以上規定而造成的人身安全,財產損失以及其它事故,均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責任人:

  日期:

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責任書3

一、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需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和應急預案,健全活動安全保障措施。

二、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必須對該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的'所有安全保障問題進行全面的安排佈置,應高度地統一組織、安排、指揮,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

三、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對外出活動期間的各種安全問題充分估計,精心策劃、認真組織。

四、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務必選擇安全的活動路線和場所,租用具有營運資質客運企業的車輛,駕駛員證件齊全、合格,嚴禁車輛超載;務必選擇有安全和衛生保障的飯店、賓館食宿,防止食物中毒、意外傷害等事故的發生。

五、全體學生都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法規,遵守安全管理的要求,不個人私自行動,不在無足夠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登危險的山或下海(或湖等)遊玩,不做其他危險的行為等。

六、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發生安全事故,馬上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報警並上報學院。在處置過程中,第一要務是確保師生生命安全,組織有能力的學生積極開展自救工作。

七、學生如違反安全管理的要求,一旦發生事故,一切後果由學生自己承擔。

八、本責任書籤名後立即生效。責任書一式兩份,學生集體持有一份、學院持有一份,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責任人:

  日期:

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責任書4

__大學__院__級__專業_班,計劃到進行遊玩並露營。為了提高全班同學的安全意識,保護集體活動過程中學生的人身安全。凡參加本活動的同學必須簽定安全責任書。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是自願參加外出活動,在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校紀校規,不參與任何違法犯罪活動,並按照活動負責人的統一安排開展活動,不得單獨行動;

(2)在活動中注重禮貌待人,體現學生良好的精神風貌,展現重大機械雄風風采;

(3)禁止在山林等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野炊,用火,注意防盜、防騙等其它安全事項;

(4)嚴禁在危險場所從事活動,不得到險要地帶遊玩;

(5)乘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往車輛,以免發生危險;

(6)積極協助活動負責人做好相關的安全事宜,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此活動目的在於提高班級的凝聚力,希望同學們都能參與。在活動中要互助互愛,相互關心,處理好同學之間的關係。

再次申明:本活動的參與本著自願的原則,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本人自行承擔。

本責任書經學生簽名後生效,有效期為此次活動的全過程。

  責任人:

  日期:

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責任書5

為切實做好我校“親近自然、感受和諧、關注社會、愛我西寧”為主題的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杜絕隱患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使此次活動安全、順利地進行,學校與各班教師簽定本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副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第二責任人,正、副班主任要高度重視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管理,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督促班上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2、活動期間,正副班主任老師組織學生按活動計劃活動並服從帶隊負責人的安排。活動中隨時清點人數,講解有關安全注意事項,並在活動中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活動結束後必須負責學生安全返回。

3、外出活動期間要教育學生注意維護學校榮譽,不得做出任何有損學校榮譽的行為。

二、本責任書有效期止活動結束之日。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責任人各執一份。

  責任人:

  日期:

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責任書6

為了規範幼兒外出活動的組織與管理,確保幼兒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園各部門、教師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履行安全審批手續,逐級報分管領導、園長室審批;組織幼兒集體外出活動,活動組織者要提前制訂活動方案,並提出書面申請,要寫清活動內容、時間、地點、人員、經費、車輛、安全措施和安全負責人等,審批人必須明確簽署意見並簽名,同時上報教育局相關科室審批、備查。

二、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要本著自願的原則,以《告家長書》的形式通知家長,告知家長活動的時間、地點、意義、目的和收費專案等,並請家長填寫好回執送交學校。

三、活動組織者對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防幼兒走失,防擁堵踩踏等。

四、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要求車況良好,具有客運證照、駕駛證和行駛證,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學校與車方簽定租用書面合同、保險事宜等。

五、學校聯絡旅行社外出參加活動,要選擇具有資質和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出行。要與旅行社簽定書面合同,動員幼兒自願參加保險,對旅行社使用的車輛和安排的線路要認真檢查,確保安全後方可出行。

六、外出活動要由校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要負責活動的組織、安全、後勤服務等工作,職責明確,責任到人,並對帶班教師和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宣告活動紀律和有關安全防範規定,落實安全責任人。

七、出發前活動組織者和帶班教師要提前對幼兒加強安全教育,明確活動安排,對活動中的相關注意事項和準備工作進行指導教育,並做好人員的清點、上報工作。

八、全體參與活動的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幼兒的安全負責,密切關注幼兒情況,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組織幼兒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幼兒不要爭先恐後,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等;到達目的地後要認真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教育幼兒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帶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九、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帶班教師清點人數上報,並組織幼兒有秩序上車,跟車回園,待幼兒全部到班或離校後方可離開。

十、活動結束後,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情況進行小結,並在規定時間向上級部門彙報活動情況,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十一、未經安全審批而組織幼兒外出參加集體活動,或雖經審批但因未能遵守本制度或未落實安全措施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將嚴肅追究活動組織者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責任人:

  日期:

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責任書7

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保護意識,強化學生紀律意識和法律意識,明確各人的責任,特制定以下宣告:

一、本次活動地點是樂居鄉,活動時間為20xx年6月15日一天。二、本次參加活動的學生均是自願參加。

三、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交通規則、尊重當地民族地區的風俗習慣,不隨便亂扔垃圾等不良行為。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六、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其自行承擔。

七、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通知領隊,經確認後方可離開,自參與者宣告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責任自負。

八、應按照統一安排的時間行車、就餐、參與活動。

九、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均為自願參加,各學生簽字確認,自活動開始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失效。

  責任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