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法同行中學法治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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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法與德】

與法同行中學法治徵文

法律與道德是相依相伴,緊密聯絡的。法治與德治相互依存。

道德,一個人內心存在的力量。人性本善,所以這是一股正能量。任何一個人在因為自己而做錯的事情,哪怕無人知曉,都會從內心湧出一絲內疚。道德就像一個忠厚的老者,時時刻刻導你向善。法律,是一個國家的權威與根本,作為一種規範,管理著人們的方方面面,只分對錯,不管人情,剛正不阿。就像一名拿著戒尺扮相嚴厲的老師,約束著你但卻是為了你好。

法律與道德有著自己鮮明的特色,但同樣也有著各自的缺憾。道德,雖然是一股導人向善的正能量,但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中卻是顯得單薄的多了。有的時候,當面對誘惑時,儘管道德在苦苦抵抗,但卻還有人抵制不了。這樣的事情是令人惋惜的。法律,以規範與條例為世人制定了為人處事的規則,稍有逾越,便是懲處,也許有的人是因為無知或者好奇而走上了違法的路。可是在法律面前,無一例外,不會給他們一點點機會。所以,有的時候法律又是過於死板,不近人情。治世猶如練劍,過剛則易折,過軟則不易奮敵。

如今的社會,充滿了無限的誘惑,誤入歧途也是難免的,單一的依靠法與德都市不科學的。唯有兩者結合,軟硬適中,方可煉出一把利劍。法律與道德相互合作,內守其心,外正其行。以德守心,以法正行。唯有這樣,才能在這個充滿誘惑的世界中:“不使明鏡熱塵埃。”一個國家的法度只有既遵法紀,兼濟人情,讓長者更威嚴,讓老師更溫和。那才是一套完善的體系。只有這樣的法治,才是真正適合這個社會,才是人們真正所擁護的。法律與道德相互緊密合作,最好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更好地去構建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才能使國家更加安定團結,人民生活更加和諧,歡樂。

【篇二:讓法成為一種信仰】

法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士的智慧和理性,是正義與不正義的尺度。

有人說,法是統治者手中的鞭子,以血淋淋的教訓剝削著人民的自由。有人說,法是神聖的天平,絕對的公平,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

這或許都太過於極端。

法,更該是人們心頭的一道緊箍咒,時時警醒著人們不越雷池半步。它的出現,是社會文明的發展,而為了不是禁錮人民於枷鎖之中。正如英國人洛克在《政府論》提到:“法律的目的不是一種信仰,一種衷心的敬重。

法,是人性陰暗面的抑制劑。有這樣的一種說法:若人都是天使,那麼就不需要政府了;若是天使統治人,那就不需要任何外來的或內在的控制了。可見,法一方面制約著人民的行為,另一方面,同樣以其權力制衡著權力。因而要防止權力濫用,就要保證一個穩定、強大、且正義的法律體系存在。人自然不會是天使,人性的陰暗面始終存在。法可以防止其諸多後果,但也無法將其剷除。

歸根結底,法要發揮其效用,除了它的強制力,更重要的是需要被信仰,否則它只會是一紙空文。盧梭曾經說過:“一旦法律的威力衰竭,國家就會筋疲力盡而歸於滅亡。”當人民不再信仰和崇尚法制,那麼人性的陰暗面必然肆虐,強權必然橫行。

因此,在一個法治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銘是什麼呢?那就是“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讓法成為一種信仰!

【篇三:與法同行,健康成長作文】

在我國古代,“法”寫作“”,《說文解字》中稱,“法,刑也。平之如水,從水;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D”,“獸也,似山牛一角,古者決訟,令觸不直,象形從豸”。“律”,《說文解字》則解釋為,“律,均布也”,均布是古代調音律的工具。從法的古體寫法,反映了我們民族對法的理解和盼望,對法律公平的追求。

說到法律,大家應該都不陌生,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法制社會裡,也是因為法律法規,才得以讓我們的生活如此安定、和諧。不要認為法律離我們很遠,其實不然,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就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之中。

走在馬路上,我們當然要遵守交通規則。無數個血淋淋的交通故事,已經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司機一杯酒,親人兩行淚”,這是對每位司機提出的忠告。“寧等三分,不搶一秒”,這是對每位行人發出的警言。新交通法規實施後,更好地保障了大眾的出行安全,有力地改善了交通秩序,“紅燈停,綠燈行”,這一安全的交通訊號指示不僅在廣大駕車人員的腦海裡銘刻了深深的印象,而且廣大市民也銘記在心。

法律也是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有力武器。記得有一次,媽媽幫我買了一雙鞋,可是剛穿一天,鞋子上的飾品就掉了裂開了一條口。媽媽要去換,我說:“算了吧,反正還能穿,省得換沒換到,反而弄得不高興。”媽媽說:“怎麼能算了呢?一雙新鞋,幾百塊錢呢,才穿了兩天,這怎麼行呢?”於是媽媽理直氣壯地找到商家,搬出了一系列法律條例,那老闆自知理虧,同時也為了不影響生意,給我換了一雙新的。通過這件事,我深刻地體會到,當消費者合法權益遭受非法侵害時不應該忍氣吞聲、自認倒黴,而是應該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在人的一生中,總會有相互對立的力量在起作用!

【篇四:青少年與法治】

青少年是祖國未來最有力的生力軍。未來的競爭是人才的競爭、素質的競爭。建設社會主義國家,必須要提高青少年的法治素養。要讓法治的“種子”在青少年的心中生根、發芽、結果。

可是,當今社會青少年缺少法治意識的現象屢見不鮮。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青少年過分沉迷於網路。古代有借酒消愁的,只想過醉生夢死的生活,但願長醉不醒。今時自從出現了網路遊戲,不止未成年人,即使是成年人又有幾個可以逃過網遊的誘惑。於是,心寒的事件一次次的發生了,2004年12月27日,天津市13歲的少年張瀟藝因上網玩《魔獸世界》成癮而跳樓自殺。2005年7月17日,河北省一名15歲的網癮少年繩勒刀捅,致母親受傷。

法治觀念對某些青少年來說只有一個模糊的概念,他們嚮往隨心所欲的生活,但在現實生活中尋覓不到,只有寄託在虛擬的世界中。男孩子可能會愛看武俠小說,做夢都想做一回大俠,執劍走江湖,浪跡天涯,可是沉迷的太久了,往往就分不清網路和現實了。

青少年是早晨初生的太陽,是蓬勃挺拔的小樹,是含苞綻放的花蕾。對於他們,祖國和人民寄予了無限的期望和關愛,因為他們代表著社會主義中國的未來,寄託著中華民族復新的希望。他們的健康成長直接關係到國家的命運和前途。青少年學生生活在這樣一個充滿夢想的花季,在這個如金似夢的好年華里,如果不加強法律意識的培養,如果沒有把握住其人生的航程,那麼接憧而來的就是人生的一個個急流險灘。

祖國的明天是屬於青少年的,因此家庭和學校都應成為他們的避風港,家長要提升自己的責任,做好青少年守法、懂法的榜樣。學校要加強法制教育,不僅要提高學生的文化成績,還要將懂法、守法、護法的觀念深深的種植在每位學生的心中。

對青少年進行法律意識的培養,既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內容,也是提高民族法律素質的重大舉措,更關係到中華民族的偉大復新。因此,加強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勢在必行。

【篇五:說法】

我認為,沒有道德的土壤不會開出文明的花。這一點從先秦聖賢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中也可得到印證。法治,對於維繫一個社會的正常發展與鞏固國家的安定團結是至關重要的,可謂“無法不成國”。

治法猶如治軍。在古代,一名優秀的將領的評價標準並不是武藝多麼精湛,功勳多麼卓著。真正的良將在於令行禁止,治軍嚴明。法治也是這般。一個國家的法度不能只是空紙一張,法律承擔著維護與威懾的作用。威懾的物件囊括了這個國家的一切,不管你是誰,不管你有多超凡的貢獻,只要逾越了法律的紅線,統統嚴懲不貸。也唯有如此,才能體現法律的威嚴神聖,才能使得世間真正太平、和諧。

治法猶如治水,水患氾濫的原因在於淤泥阻塞,一味的防堵是決然不可取的,惟有疏通方可奏效。法,疏導的是人心的淤泥。罪後的懺悔永遠比不上罪前的悔悟來的珍貴。法,用一個規範嚴法告訴世人什麼可行,什麼不可行。人們領悟了,便自然會自覺的來敬法、護法、守法。

治法猶如治病,不同的病症有不同的病情。一種醫術再精妙神奇,那也只是對一類疾病。病萬變,藥亦萬變。醫術要隨著病症的改變而改變,方是良醫之道。法律不能一塵不變,如今的時代是發展的,發展速度也可謂一日千里。如此一來便也帶來了許多新的社會矛盾,用老辦法來對付新的問題嗎?這顯然是不明智的。所以法律也應跟上潮流,唯有把住時代的脈,才能知道病因的根結何在,才能相應的施行手段,從而使社會安泰和諧。

法治是一個國家的基石。我們都瞭解有了穩定的基石,樓屋才能變得穩固。法律是一個國家的基礎,只有全心全意的支援,國家才會穩固。試想一下,一個缺乏法律的國家會是什麼樣子?發展滯後、道德淪喪、人心漸失……一個國家如果淪落至此,那麼,這個社會離崩潰也不遠了。

我們都是活在法律當下。基石不穩,輕則搖晃,重則倒塌,“傾巢之下,焉有完卵”?法,是一個國家永遠的重心。跟隨法治,義不容辭!

【篇六:堅守法治的責任】

古人曾經說過,治國無法則亂,守法而弗變則悖,悖亂不可以持國。活在當下,我們必須承認,這是一個法治的時代。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規範人的行為的社會準則。

當今這個經濟社會,人們在不斷地淡化道德意識,甚至有人討論起一些傳統美德是否過時的問題。這不得不促使我們呼籲法律來維護我們的社會秩序。我家門口那個岔路口,正好是公交站臺和地鐵站的交匯處,對面還有一個國小,所以每逢上下班高峰時段,行人,公交,電瓶車來往不絕,明明是紅燈卻橫衝直撞不管不顧,每每看見總讓我覺得觸目驚心,就像是和紅綠燈在較勁。也許這就是網上流傳的一種“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的中國式過馬路現象。往大的方面說是中國的劣根性,往小的方面說是國人的法律意識淡薄和素質的問題。矯正這種“中國式過馬路”的陋習,必須首先破除大行其道的“法不責眾”社會心態,強化包括行人和執法者在內的規則意識和敬畏心理,社會管理學中有一個詞叫“火爐法則”,我們應本著這種法則,擺出應有的威嚴與苛刻的“零容忍”態度。事實上,中國式陋習並非只是闖紅燈,亂丟垃圾,雜物,噪音汙染,公交讓座等不文明行為隨處可見。都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但“中國式”陋習確卻是有章不循,有規不依。我們只有通過教育、處罰違規者,才能讓法治倫理融入每個人的內心;也只有守住“紅燈停,綠燈行”這個底線,才能情暖萬家,讓億萬國人“高高興興出門,平平安安回家來”。

最近,央視又曝光號稱荷蘭原裝進口的美素麗兒奶粉涉嫌造假並更改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摻雜過期奶粉、重新灌裝所制。訊息一經傳出,立刻引起準媽媽們的擔憂和社會各界的譴責,大家不約而同的想起了不久前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讓人們神經緊繃,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但在當下的中國,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卻遲遲得不到保障,有一句順口溜這樣說:“吃動物怕激素,吃植物怕毒素,喝飲料怕色素,能吃什麼心中沒數”。食品,關係到人的生命安全是否保障,甚至關係到整個社會的長治久安。然而,總有少數人,為了謀取私利,置他人生命於不顧。

面對頻發的安全事件,留給我們的是深深的反思。現在中國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這是眾多企業存在大量不誠信的現象的主因。如此看,在要以德治國還是要以法治國的選擇中,最講人性的.恰恰不是溫情脈脈外衣下的道德,而是法治;也唯有如此,才能建立真正的道德,建立最人性的社會,才能使社會健康地發展。

明代大學者王守仁說“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如今我們自己卻吝於履行、甚至反其道而行之,所以我們要實踐社會法制,就要從這“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從自己的坐言起行上下功夫,就要告別不法制的行為,學法懂法用法。同學們。“恰同學少年,風華正茂”,在法治的時代,攜起手來共同創造更加美麗的法治吧!

【篇七:可憐天下“母親心”】

“世上無不是的父母,唯有不是的兒女”。這句話是我從一則故事中深深體會到的。

這是一件真實的事情。在某個山區,一位單親媽媽獨自撫養著三個孩子,兩個女兒都長大成人嫁出去了,唯有一個小兒子還在身邊。媽媽都70多了,每天靠撿破爛為生。她認為男孩子“不打不成器”,所以只要兒子做錯什麼就打他。兒子的心靈就此扭曲了,加上同學,鄰居,老師一直看不起他。長年累月,他便萌發了“殺人”的可怕念頭。只要誰對他不好,他就要殺誰。他殺的第一個人是他的老師,老師一直說他笨,還實行體罰,但他無處訴說。在某天放學後以問問題為由,殺了老師。把屍體扔進了枯井,第二天他去看的時候,居然發現屍體不見了。第二個他殺的人是自己的同學,那個同學一直罵他,嘲笑他沒爸爸,老媽還是個撿破爛的,沒出息。某天他把同學約出來,在一個荒郊野外把同學殺了,屍體依舊仍進了那個枯井。第二天,屍體又沒了。他回到家,又是母親的一頓臭罵……他便萌發了一種可怕的念頭——殺了她!確實,他那麼做了,他再次把屍體扔進了枯井。可是,第二天,屍體依舊在那裡……頓時,他好像明白了什麼。

他回到家,感覺空蕩蕩的。在母親的床上發現了一張紙,上面寫著:兒子,媽媽對不起你,讓你從小跟著媽媽受苦,還讓你沒有父愛。但是,媽媽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好。那天,你說去找老師問功課時,我跟著你去了,我知道你殺了人,但我不想你有事,便幫你處理了屍體。還有那天,你去找你同學玩時,我覺得不對勁,就也跟著你去了,你又殺了人,屍體也是我處理掉的。媽媽知道,或許下一個躺在枯井的人是我,但是,我不怪你,你自己好好活下去,沒有人會懷疑你殺人的。——永遠愛你的媽媽

當我看到這則故事時,我的心被震撼了。我想,這樣的“可憐天下‘母親心’”時間不在少數,但導致這三條人命的源頭是什麼?

——是法治意識的缺乏。如果,山區也能加強法治教育,那麼當那位媽媽看到兒子做錯事的時候,不應該是幫他處理屍體,而是應該勸他自首。

因此,為了類似悲劇的不再重演,我們應該從身邊做起,從自己做起。讓我們一起“弘揚法治文化,共建法治蘇州”。

【篇八:將法治銘記於心,普法從小事做起】

法治兩個字並不陌生,但總覺得離自己很遠,隨著“六五”普法的到來,通過觀看法治節目,瀏覽普法網站,學習法律知識,我逐漸認識到,法治滲透在社會的方方面面,將法治銘記於心,普法從小事做起會讓我們的生活更加陽光。

據調查資料顯示:一些青少年不懂法,不知不覺地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的情況屢見不鮮。近幾年青少年犯罪數已佔全國刑事總數的70%以上……而下面的一則案例,更是深深地觸動了我的心,17歲少年小新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閉上雙眼,我彷彿看到倒在血泊中的爺爺奶奶,痛苦後悔的小新,睜開雙眼,我們必須認識到,釀成這一悲劇的背後是法制意識的淡薄,是普法建設的漏洞。培育法治精神,弘揚法治文化已成為當務之急。

法律首先應該被理解為是一個公約,一個如何建立秩序的社會公約,所以即使位高權重,也不能違反法律。

我們敬愛的周總理是守法的典範。有一次,總理去開會,在路上,司機違反了交通規則,交警批評司機卻耽誤了總理開會的時間。同車去的幹部想和交警交涉,總理嚴厲制止說:“這怎麼行?交通規則是政府頒佈的,政府總理應該帶頭遵守。總理不遵守,就是帶頭破壞制度”。總理的一番話另人深思。

那麼,我們作為新時代的青少年,是法治宣傳教育物件的重要部分,更應該肩負起這份光榮而又莊嚴的責任。

馬克思說:“我們必須遵守組織的規矩,否則一切都將陷入汙泥中。”所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是普法精神的重要體現。過馬路走斑馬線,遵守交通訊號燈,接受普法材料,宣傳法律知識,凡此種種身邊事,我們又是否認真去做?高樓大廈總是一磚一瓦砌成,浩瀚大海皆由百川彙集。法治的細節,猶如水中之沙,不管怎樣隨波逐流,總歸會沉下來,其中的一些還會落進蚌肉中,飽飲日月的精華,變成奪目的珍珠。實施普法行動也應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重視量的積累,學會優化結構,不失時機促成飛躍。

試想人人都能首先提升自己,進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會形成人人遵紀守法的大好局面,人民群眾就能過上安居樂業的美好生活,這不正是我們普法的目的所在嗎?

將法治銘記於心,普法從小事做起,讓我們共同努力“弘揚法治文化,共建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