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民主管理制度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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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民主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民主管理制度2篇

幼兒園民主管理制度1

1、 建立園務委員會,由黨政團教研組長、保健、財務組成。園務委員會負責審議園務計劃,研討園內重大事宜,建立月會制,協助並督促園長執行計劃。

2、 召開學期教職工大會,園長向大會彙報工工作,大會對園長工作及決策進行審議和表決,會議期間工會組織教工實施提案,園長負責解答。

3、 建立階段工作彙報制度,保證分層管理渠道暢通,促使及時反饋資訊,以便部門計劃調整實施。

4、 園長負責一週工作提示,並聽取教工意見,及時調整。

5、 建立每月個別談話制,結合考評,園長負責將考核情況與教工本人見面並交換意見,統一認識。

6、 每年做好園長民主評議工作。

7、 每學期對骨幹工作進行民主生活會,對園內幹部進行民主評議。

幼兒園民主管理制度2

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幼兒園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幼兒園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兒園管理體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推進幼兒園民主建設,保障教職工參與幼兒園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健全和完善校長負責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

教職工代表大會在黨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按照規定程式行使職權,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使各項工作達到規範、有序、優化的要求。

二、審議建議權:

聽取討論園長工作報告,對園長的工作報告、幼兒園的章程、發展規劃、重要改革措施、財務工作報告、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報告、教職工培訓情況以及與幼兒園其它有關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審議通過權:

審議通過幼兒園提出的園內教職工聘任制度或方案、獎懲制度、教職工工資分配方案以及其它與教職工權益有關的重要的規章制度。審議通過後,由園長頒佈實施。

四、審議決定權:

審議決定教職工福利費使用的原則和辦法以及其它有關教職工的福利事項。

五、民主評議監督權:

按照教育黨委的安排,在黨組織的領導下,每年進行民主評議黨政領導幹部。

六、教職工代表:

1、因我園教職工人數未超過23人,按《教育系統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程》中有關規定,幼兒園園建立的是全體教職工民主管理大會制度,其性質、職權、工作程式與教代會相同。(如教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的,就要實施代表制,那麼就要按程式進行代表的選舉。

1)、代表的條件。

2)、代表的產生一教研組為單位,有教職工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

3)、代表人數不少於25人,按個教研組人員構成情況均衡分佈。

4)、代表實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任期內有代表調離,應及時增補。

5)、代表對選舉組室的教職工負責。)

2、代表的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擁護黨的方針政策,貫徹國家的法律、法規;

(2)掌握一定的業務知識、管理知識和參政議政的能力,願意參加幼兒園的民主管理活動;

(3)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4)熱心為教工辦事,作風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聯絡群眾,正確代表群眾利益,如實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6)遵章守紀,勝任並做好本職工作。

3、代表的權利和義務:

(1)代表的權利:

*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對大會的議程發表意見,按照規定的`程式提出議案和提案。

*對幼兒園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閉會期間有工會組織參加對幼兒園有關工作的檢查活動。

(2)代表的義務:

*貫徹黨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參加民主管理大會活動,執行大會的決議,完成大會交給的任務。

*聯絡群眾,聽取和反映群眾的意見,協助做好群眾的工作*提升自身素質,遵守職業道德和幼兒園的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4、代表的培訓:

工會將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教育,並則重於民主管理的有關基礎知識,不斷提升教職工參政議政的素質。

七、組織制度:

1、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2、教職工代表大會三年為一屆,按期換屆。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每次大會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教職工參加。

3、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遇有重大事項,經三分之二以上教職工的提議或經行政、工會共同研究決定,可臨時召開會議。

4、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的方案需提前十天發給全體教職工。

5、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表決採用無記名投票或舉手表決。其中,凡關係到教職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的表決均必須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和表決必須獲得應到人數半數以上同意方為有效。

6、經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決定的方案,如需修改,必須提請大會按程式重新審議表決通過,方可有效。

7、建立大會的提案制度:

大會設立有工會委員會委員組成的提案工作小組,受理提案的徵集、處理和提案的落實。提案的處理和落實情況應當及時公佈,並向下一次大會報告。

*建立健全提案徵集處理制度。

*提案表按時發給教職工,徵集提案的起訖時間由提案組決定,並告知全體教職工。

*提案內容應圍繞大會中心議題和教職工最關心的話題。

*提案應有一人提出,兩人以上附議才能成立,內容要符合黨和國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並限於本園職權範圍內。

*提案處理和落實。

提案的審議是否稽核合格:

提案登記。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類,登記造冊。不能立案的提案要向提案人做出解釋。

提案落實。工會要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實施計劃和措施。提案要做到條條有答覆,件件有著落。提案小組應在下一次大會上,對提案的處理情況進行全面的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