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檢修保養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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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裝置檢修保養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裝置檢修保養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裝置檢修保養安全管理制度1

(一)加強檢修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安全組織、安全任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四落實”。

(二)檢修專案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安全負全面責任,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排程,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三)找出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前採取預防措施。

(四)從事動火作業,應先通過動火三級審批後方可實行。

(五)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企業檢修安全技術規程。

(六)在易燃、易爆區域的生產車間臨時檢修時,要使用防爆器械,或採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七)焊接作業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動火作業前,對動火點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乾淨。如附近溝池可能存在可燃氣體、液體,應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非公司指定人員禁止從事焊接作業。

(九)進入裝置內之前,必須將該裝置與其它裝置隔絕,並進行清洗、置換等有效處理。

(十)嚴禁在作業裝置內外投擲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氣或富氧空氣吹風。

(十一)在裝置內動火作業,除執行本規定中有關動火的規定外,動焊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具留在裝置內。

(十二)作業完工後,經檢修人、安全員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檢修人員方可封閉裝置。

裝置檢修保養安全管理制度2

一、為加強我廠裝置設施檢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產工作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檢修期間的安全作業和檢修後的安全正常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裝置設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臨時停機搶修範圍。

三、在裝置設施檢修前,必須認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單位必須明確檢修內容,檢修時間和檢修作息時間。

(二)確定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安全監督員和參加檢修的人員。明確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對參加檢修的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教育及防範措施負責。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必須掌握檢修人員的工種持證情況,技術素質狀況及身體、精神狀況,以便科學安排檢修分工,進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必須熟悉檢修現場環境和安全作業條件,並擬定好安全防範措施。

(四)重大檢修專案必須制定好安全預案,特別是對高空作業、懸空作業、平行交叉作業、停(供)電作業,運轉裝置檢修起重作業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蝕、易窒息部位的'作業必須採取切實可靠的防範措施,向參加檢修的人員作技術交底,並報機動、安全部門備案。

(五)裝置設施檢修的安全用具和檢修工具、器具應進行嚴格檢驗,確認安全可靠。

(六)必須堅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確工作內容,注意事項,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對班前檢修人員的安全思想和防範意識教育,確定好聯保對子,做到檢修專案安全措施到位,專案負責人不盲目指揮,檢修人員不違章冒險作業。

四、裝置設施檢修中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進入檢修崗位必須做好安全確認,確保無危險因素後方可作業。

(二)特殊工種崗位的檢修作業,必須配備相應持證的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要求作業。

(三)聯保對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覺做到“四不傷害”。

(四)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的檢查工作,對檢修人員的安全作業狀態進行監督,及時制止違章作業行為,發現險情應及時停止檢修作業,撤離人員,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相關部門彙報。

(五)嚴格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杜絕酒後作業等行為。

五、裝置設施檢修結束後,必須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檢修臨時設施,確保裝置設施試執行的安全條件,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二)臨時拆除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即時恢復,完善生產工作現場安全防塵技術措施,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三)認真做好檢修專案的總結工作。

裝置檢修保養安全管理制度3

一、定期檢修

1、裝置投入使用後,使用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根據裝置使用說明書和其它有關規定,制訂出本裝置有關部位或整體裝置的檢修或檢查更換週期,同時,使用裝置單位要根據本單位裝置的特點和使用狀況對裝置進行定期檢修。

2、需要在月末或節日停產期間檢修的裝置,要提前向維修部申報檢修計劃,並嚴格按照節日停產檢修制度進行檢修組織準備工作。

3、需要大修的裝置,各使用單位要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將本單位需要大修的裝置報維修部裝置組,維修部要在每年五月底編制出全礦裝置大修計劃待審批後組織實施。

4、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檢修班次,未經有關礦領導和主管部門批准,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更改檢修班次和縮短檢修時間,一經查出私自更改檢修班次罰單位1000元,隨意縮短檢修時間,每三十分鐘,罰跟班幹部或值班隊幹部100元,依此類推。

5、各單位必須制定日常檢修安全措施,並按規定審批後執行,以防在檢修過程中發生事故。

6、各單位每日檢修班要詳細填寫檢修記錄,對檢修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採取的措施,消耗零配件以及檢修後設備實際運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各單位對每天檢修記錄要整理歸檔,維修部不定期抽查,無記錄者,罰單位500元,記錄不全者,少一份罰單位50元,依此類推。進口裝置及大型裝置的檢修,維護及執行記錄必須健全,否則加倍處罰。

7、若在檢修時,需要停電,應提前一天寫出停電報告,(註明停電範圍,影響單位及影響時間等)報維修部主管人員核實簽字,經排程會通報批准後,方可停電,嚴禁擅自停電。

8、檢修中需將減速箱內的機油放出時,要使用專用的容器,將潤滑油妥善儲存,以備檢修完後回收。另在加油和放油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潤滑油洩露和汙染。

9、檢修時要加強對油脂的管理,節約用油,對檢修過程中產生的油棉紗等要定點暫時放置,最後由本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置。

10、維修部負責督促檢查各單位的檢修情況,對不按規定進行檢修的單位除罰款處理外,有權令其停電強制檢修。

二、月計劃檢修

1、根據我礦規定,每月有兩天的全礦停產檢修日。

2、每月中旬,各單位技術員要根據本單位的裝置運轉情況,編制出本單位裝置檢修計劃。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1)檢修專案;

(2)檢修進度;

(3)所需工時等,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措施必須包含:工藝流程、質量標準等,應明確專案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停送電負責人,並編制材料及配件計劃。安全措施中應其中檢修專案和材料配件計劃應在每月15日前報維修部,其它在20日前報維修部,維修部負責組織對安全措施的會審。逾期不報者,將對單位處以100――200元的罰款。

3、維修部要根據各單位上報的檢修計劃,彙編當月全礦停產檢修計劃,並確定當月重點檢修專案,安排檢修所用配件的加工,擬定全礦停產檢修的停送電計劃和停送電安全措施,確定月末檢修的各項總負責人,並將計劃分別報送安全,排程,通風等有關單位和有關礦領導。

4、每月25日前,由公司主管生產經理和公司主管機電經理牽頭召開月末停產檢修工作會議,落實檢修專案,檢修質量標準,工藝流程等,由排程室擬定全礦停產檢修通知,組織實施檢修。

5、檢修專案一經確定,各單位要提前做好月檢修的一切準備工作,並按規定提前一天辦理有關停電、停風、停水及燒焊報告等手續。

6、月中檢修指揮部設在排程室,由當日值班長及排程、維修、安全、通風等各派一名負責人組成。

7、檢修前,各單位要組織檢修人員認真學習檢修安全措施,質量標準,工藝流程等,並要組織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檢修;維修部有關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要對重點檢修專案分頭把關,確保檢修安全和檢修質量。

8、檢修其間,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做好各種記錄,測繪各種資料,要求準確無誤,檢修完後,檢修記錄要一式兩份,本單位留一份,於次月5日前報維修部一份。

9、檢修其間,各單位要精心組織,隨時向排程室通報各專案的檢修進展情況,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檢修完畢。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檢修時間時,要向排程室說明情況,申請延長檢修時間,如無正當理由,隨意延長檢修時間的,每延長一小時,罰責任單位300元。

10、檢修其間,各單位要確保檢修質量,對所承擔的檢修專案,保證在一週內不發生事故,否則,每影響一小時,罰款200元。

11、檢修完畢後,組織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報告,驗收報告一式兩份,本單位留一份,於次月5日前報維修部一份。

12、維修部負責對重點檢修專案的質量進行驗收,對一般檢修專案的質量進行抽查驗收。

三、節日檢修

1、根據我礦生產情況,如確實需要安排節日裝置檢修時遵照本規定執行。

2、節日機電裝置停產檢修的組織管理工作由維修部負責。

3、停產檢修前一個月,各單位技術人員都要詳細考察本單位的裝置運轉情況,再根據本單位的裝置檔案記錄確定本單位裝置的檢修臺數,檢修部位,從而編制出本單位的節日檢修計劃。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1)檢修專案;(2)檢修進度;(3)所需工時等,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措施必須包含工藝流程、質量標準等,並應明確專案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停送電負責人,並編制材料及配件計劃。其中檢修專案和材料配件計劃應在檢修前一個月報維修部,其他在檢修前十天報維修部。維修部負責組織對安全措施的會審。

4、維修部要根據各單位上報的檢修計劃,彙編全礦節日停產檢修計劃,並確定重點檢修專案,安排檢修所用配件的加工,擬定全礦停產檢修的停送電計劃和停送電安全措施,確定節日檢修的各項總負責人。並將計劃分別報送安全、生產,通風等有關單位。人力資源部應落實檢修工時定額。

5、檢修前五天,由公司主管生產經理和公司主管機電經理牽頭召開全礦停產檢修工作會議,決定停產時間,檢修時間,井下停風時間,停外運時間,停電時間,停供水、壓風時間,還要落實檢修專案,檢修質量標準,工藝流程,檢修材料,配件計劃,檢修安全措施以及檢修人員、起吊工具等,成立停產檢修指揮部,並擬定全礦停產檢修通知。

6、節日檢修指揮部設在排程室,由公司主管生產經理或公司主管機電經理及生產、維修、安全、通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7、檢修前,各單位要組織檢修人員認真學習檢修安全措施,質量標準,工藝流程等,並要組織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檢修;維修部有關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要對重點檢修專案分頭把關,確保檢修安全和檢修質量、各把關人員要隨時將檢修情況向指揮部彙報。

8、檢修其間,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做好各種記錄,測繪各種資料,要求準確無誤,檢修完畢後,檢修記錄要一式兩份,本單位留一份,報維修部一份。

9、檢修其間,各單位要精心組織,隨時向指揮部通報各專案的檢修進展情況,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檢修完畢。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檢修時間時,要向指揮部說明情況,申請延長檢修時間,如無正當理由,隨意延長檢修時間的,每延長一小時,罰單位300元。

10、檢修其間,各單位要確保檢修質量,對所承擔的檢修專案,保證在一月內不發生事故,否則,每影響一小時罰款200元。

11、維修部要成立節日檢修驗收小組,對檢修好的裝置進行嚴格驗收,主要裝置要進行必要的試運轉,驗收合格後,維修部驗收人員與各單位驗收人員共同填寫“xxx機電裝置停產檢修竣工驗收報告”,一式兩份,維修部留一份,本單位留一份。

12、每次節日檢修完畢後,維修部要撰寫節日檢修總結,並整理檢修檔案存檔。

裝置檢修保養安全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供、用電裝置檢修安全管理,保證職工在檢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電網和裝置的正常執行,為公司生產提供穩定的電力供應,消除電力傷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自下發之日起嚴格按本規定執行。

2、適應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唐山氯鹼有限責任公司供電裝置、用電裝置和拖動裝置檢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電管理。

3、管理規定

1)在變電所和電氣裝置上工作的一切人員(包括基建安裝人員)必須熟知和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電力線路部分),每年對電氣工作人員進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一次,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三個月以上者必須重新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經考試合格後,方能恢復工作。值班電工做安全措施必須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規定完成。

2)在電氣裝置上檢修作業必須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執行,檢修前檢修工作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做好安全措施經專人確認後許可檢修時,檢修人員才進行檢修作業,要求值班電工必須現場監督,檢修電工在本班組管轄的電氣裝置上檢修作業時也認真執行,檢修工作人員檢修完工將工作票交回後方可允許送電。

3)所有用電的機械裝置停止運轉檢修時,檢修負責人必須到提供電源的變電所和變電站辦理停電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做好檢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許檢修後方能檢修,檢修前通知裝置所在化工崗位操作工,把轉換開關轉到停止位,化工崗位操作工現場指定要檢修的裝置,並現場監督檢修,檢修工作完成後,要清理完現場,檢修負責人才能將工作票交回,才允許送電。

4)檢修電工要檢修正在運轉裝置的電動機和電氣裝置時,要經排程室和崗位工同意停車後,檢修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辦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後許可檢修時方能檢修,化工崗位操作工現場指定要檢修的現場裝置,值班電工指定要檢修的變電所(站)裝置,並分別監督檢修。

5)檢修電工要檢修停止運轉處於備用狀態裝置的電動機和電氣裝置時要經排程室和崗位工同意後,檢修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簽發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後許可檢修時方能檢修,化工崗位操作工現場指定要檢修的裝置,並現場監督檢修。

6)檢修工作票除正常簽發人簽字外還要有電氣值班人員、檢修裝置崗位班長和檢修負責人簽字,並分別由電氣值班室、操作崗位值班室和檢修負責人留存,檢修完工後檢修負責人將檢修工作票交回後方可撤安全措施送電。

7)所有停用或暫時不使用的用電裝置(不處於熱備用的裝置),裝置使用單位要即時到供電變電所辦理停電手續,電工接到停電要求立即辦理停電,並做好安全措施。

裝置檢修保養安全管理制度5

1、凡機械裝置轉動部件(靠背輪、傳動軸、皮帶輪、鏈輪、平衡輪、甩輪等)必須有安全防護裝置。所有電氣裝置露出金屬部分必須加絕緣罩子和護欄,並設定安全標誌。

2、機動裝置、電器裝置的平臺,欄杆、防護罩、極限制動器、訊號和安全繩損壞時應立即修好,檢修拆除時,必須儘快恢復。

3、凡自制和改造的裝置機具、新投產的機械裝置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鑑定,合乎安全要求,並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後,經有關領導批准方可使用。

4、機動裝置開動前應發訊號與有關工作崗位取的聯絡業務,檢查有無人員障礙,確認無誤後方可開動。

5、各種機械裝置不準超負荷使用,中途停電應關閉電源。

6、吊車、捲揚機應由專人開車,專人指揮,明確訊號。吊物時,嚴禁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在懸空的吊物或吊臂下通過或工作。

7、有聽力視力障礙的人,不得開動起重機械或當指揮人。司機必須遵守五不弔規定,超負荷不弔;不斜拉斜吊;無人指揮不弔;物體不捆牢不弔;鉤子有缺陷不弔。

8、起重裝置的吊鉤、鋼絲繩繩釦、吊環應根據磨損情況及時更換或採取安全措施,不得湊合使用。

9、機械運轉時不得加油、清掃、擦洗、修理。

10、通過機械裝置與運輸皮帶要走過天橋,不準跨過或下鑽機械裝置和運輸皮帶,不準乘、坐、踩、靠皮帶。不準將棍、棒等物插入和觸動機械危險部位。

11、各種受壓容器都必須具備安全閥、壓力錶、防爆膜等安全裝置,並經常檢查,保持靈敏可靠。

12、機械裝置檢修,必須由專人拉閘停電。檢修人員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牌子,並遵守崗位安全規程。

13、檢修完畢試車,崗位操作人員、裝置專業人員和當班人員必須在場負責檢修監護,明確試車的指揮人和聯絡訊號。

裝置檢修保養安全管理制度6

(一)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二)凡是機電傳動裝置檢查檢修,必須切斷電源並鎖閉,並要懸掛“禁止合閘”警告牌。

(三)檢修受壓裝置、管道、閥門、安全附件等,必須切斷閥門,加隔離盲板,壓力降到零或停止裝置運轉,方可進行。不準帶壓檢修。

(四)檢修中需要用臨時行燈照明,必須採用低壓36伏,鐵製容器內和潮溼地帶場所為12伏,引線中間不準有接頭,絕緣要良好。

(五)檢修中需要電動工具,必須配有1比1隔離變壓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證安全可靠。

(六)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如須帶電檢修,應經動力科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同意批准,並採取可靠安全措施,檢修人員和監護人,必須持證操作,無證者不準檢修和監護。

(七)嚴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換情況下,進行檢修。

(八)嚴禁使用檢修機具、葫蘆、吊具、繩子、梯子、頭、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檢修人員,必須穿戴好本崗位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赤膊、赤腳、穿拖鞋。

(十)檢修中高空作業、動火作業,吊裝作業等,必須辦理有關申請手續,經有關部門同意批准,才能進行。

(十一)檢修中未明確負責安全工作和監護人不準施工。

裝置檢修保養安全管理制度7

一、 裝置的大、中、小修都必須按規定,事先提出計劃,然後按計劃組織實施。

二、 各班組每月15日以前,要將每月的檢修計劃報到車間,車間及時制定,落實好檢修任務。

三、 對於老化、報廢的裝置,班組上報車間,由車間統一報到公司,由主管經理批准方能更換。

四、 班組應建立裝置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對車間內的裝置要逐臺登記建卡,做到數量準確,技術資料完備,編號、型號、原值、製造廠、購進時間等添寫齊全、清楚。

五、 每個檢修專案都應落實到專人負責,每個參加檢修人員都要明確檢修任務、內容。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項,確保在安全基礎上完成檢修任務。

六、 每次檢修完畢後,要召開裝置檢修總結會。總結經驗和教訓。

七、 各班按規定對潤滑點及潤滑部位進行加油檢查。易鬆動部件及部位,檢查各安全防護及作業系統。

八、 隨時觀察和掌握裝置轉運狀況,保持裝置清潔良好的工作狀況,保證裝置在工作中不發生故障。

九、 下班前清掃擦拭裝置外部及工作場地,清點整理。如工器具和備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十、 檢查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可靠,清掃檢查調正各潤滑系統及潤滑部位,按要求填加潤滑油或潤滑脂。

十一、檢修裝置的電氣系,整修線路,清掃和檢查其它電器裝置要有工作票。

十二、裝置檢修後,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潔、安全設施恢復原狀。

十三、檢修地點,要有良好的照明,不允許在黑暗、光線不足的地方作業。

十四、停車檢修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並在配電箱或櫃處掛上“有人作業不許合閘”的警示牌。

十五、學徒工在師傅的監護下進行工作,徒工出事故,師傅要負責。

裝置檢修保養安全管理制度8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專案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裝置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並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裝置的擺放佈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專案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專案作業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並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專案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專案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一監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專案,發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專案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並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並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汙檢查;

11.5區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菸,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汙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誌,夜間要設安全燈。

14、檢修現場臨時照明不得隨意架設,必須有安全部門批示,專人架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