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罰制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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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獎罰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員工獎罰制度(通用7篇)

員工獎罰制度 篇1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

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經常性遲到、早退的罰款;

2、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

4、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檔案、物品或工具罰款;

5、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

6、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7、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8、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進行處罰;

10、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

11、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員工獎罰制度 篇2

員工的管理工作一直令國內企業十分頭疼,管鬆了,員工的紀律就容易渙散,管緊了,公司員工的離職率又回居高不下,酒店員工的管理更是如此。酒店是一個公眾場所,所以酒店的每一位員工都代表著酒店的形象,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到酒店的生意。那麼酒店對於這些員工制定出了哪些員工獎罰制度呢?世界經理人辦公夥伴為您提供一份酒店員工獎罰制度資料,請參考。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儘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衛生:

1、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區的衛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六、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七、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員工作息時間表》及管理人員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領導允許。

2、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必須簽到。

3、嚴禁替他人簽到,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4、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經理認可,事畢後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工作牌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補發新卡,辦理所需費用由遺失工作牌的員工本人承擔。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職。

八、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九、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裝置。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裝置,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2、發現火災時,情節較小時,儘快用滅火器處理,情節嚴重時,撥打119。

十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菸的規定。

2、嚴禁把菸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裡。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菸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洩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裝置,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十二、獎罰條例

為了實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的高度統一,所有員工應遵守《員工日常行為準則》,在此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會取用一定的資金作為員工的獎金,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失職的種類,紀律處分: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扣工資、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髮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凡第三次發生甲類失職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以後發現一次甲類失職扣除50元,超過五次將不能進行優秀員工評比,六次公司可將該員工辭退;

3、凡第一次發生乙類失職時予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二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500—1000元的處分,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相關人員得酌情負責,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辭退。

4、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在沙發、座椅上坐躺。違反一次罰款30元。

5、一經被公司辭退的職員,該月工資將被扣除40%。

員工獎罰制度 篇3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後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物件: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鬥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蹟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獎罰制度 篇4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為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在區域樓層衛生,連續合格數週。

6.從公司利益出發,為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二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閒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五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

3.隨意進入廚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櫃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6.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7.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8.當班時擅自離崗,閒逛,幹私人事情。

9.不請假,隨意曠工。

員工獎罰制度 篇5

隨著公司的不斷髮展,需要每位員工有更強的責任感和凝聚力。個人的付出與收穫跟公司的命運息息相關,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為開創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獎勵制度:

1、工齡獎:在本公司食堂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

2、滿勤獎: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獎勵15元,在發放當月工資時發放。

3、帶薪假日: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須完成中午開餐後的工作)由班組長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優秀獎: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愛崗敬業,表現優秀者,公司經予100-200元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年終發放。

5、特別獎:對公司的業務、管理技術、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營業績這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提交公司,經公司分別研計評審後,(包括如下內容)

A舉報某領導處事不公正,內部人員問題,收受禮品、回扣;員工假公濟私,私帶公司物品、破壞公物等破壞公物等破壞行業。(公司經予保密)

B對廚房運作過程、作業方法或等程式,提出改進方法、有助降低成本、減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行的。

C對公司組織機構提出調整意見,能精簡機構或強化組織功能效益者。

D對於公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方案,具有重大價值可增進收益者。

E對於公司未來經營發展提出具體研究報告,或提供有效業務資訊;有參考價值可以採納的。

6、表現優秀、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可以自我推薦,經公司核准培訓合格後經予調整新的工作崗位。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有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訓晉升為管理人員。

二、懲罰制度(每分1元)

遲到、早退:

A、遲到、早退時間5分鐘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當月再發現每次扣罰5分。

B、時間在5分鐘以上15公鍾以下者,每次扣罰5分。

C、時間在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10分。

D、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20分。

E、時間在60分鐘以上者,按情節輕重扣罰25-40分。

2、請假:廚房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之內,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員批准,報公司備案;一天以上應報公司批准,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報批。

3、曠工:未請假或未經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達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離職:廚房員工離職應提前15天用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報請公司經理批准,公司在15天內給予批覆結算工資,在此期間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罰。

5、員工未經批准擅自無故離開工作崗位,參照第一條給予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按損失程度給予扣罰20-30分,並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扣罰30-50分,並給予記過處分;造成誤餐等重大事故的給予扣罰100分,並給予記大過處分。

6、爐灶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有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爐灶等設施;廚師等有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式使用爐灶等設施,下班前應對有關裝置進行全面清潔,並檢查水、電、煤氣的閥門是否關好;定期對有關裝置進行檢查保養,違者每項給予30分以下處罰;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20-50分處罰,並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廚房工作人員應遵守廚房員工獎罰制度,上班時應注意儀容儀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塗脂抹粉,男工不留長髮;應穿整潔制服、膠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違者每項每次扣罰5-30分。

員工獎罰制度 篇6

一、獎勵:

1、受客人書面表揚3次~7次,在原獎金係數上提高0.2,7次以上提高0.5。

2、銷售業績前十名,按銷售額來計算。

3、受公司通報表揚的,視情形在原係數上提高0.3-1

4、被評為A級的員工,當月可在原係數上提高0.2

5、被評為優秀員工或管理人員稱號,可在當月獎金係數上提高0.5

6、各店經理可視情況對工作表現好的員工給予提高獎金係數0.1~1

7、總公司將拿出當月獎金的8%作為對平時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獎勵基金。

二、處罰:

1、凡曠工者,取消當月全額獎金。

2、事假1天扣當月獎金的30%,二天扣60%,三天或三天以上取消當月全額獎金。

3、病假須有區、縣級以上醫院單位出具的證明,1天以內,手續齊全者不扣;1天~3天手續齊全扣20%;3天以上~7天以內扣50%;7天或7天以上扣全額獎金,凡手續不齊者按事假處理。

4、遲到、早退、脫崗每次扣5%。

5、頂撞上級、不服從領導安排,扣10%~當月全額獎金。

6、有罵架、偷吃、偷盜、開飛單、受通報批評等重大過失、較大過失者,扣當月全額獎金。

7、惡意阻礙公司物品回收的,扣當月獎金的50%。

8、隱瞞事實真相的、知情不報者,扣10%~當月全額獎金。

9、客人投訴3次以內扣1%~20%,3次以上(含3次)扣當月全額獎金。

10、凡代打卡者,一經發現扣當月全額獎金。

11、除此之外,店經理、部門經理對下屬員工可視情節輕重扣1%~100%獎金。

員工獎罰制度 篇7

1總則

1.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範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

2.1.1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承包指標)等。

2.1.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並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後。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本人,對於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採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及時提出處罰建議,下達《責任過失單》。

3獎勵

3.1獎勵的目的在於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公司特別貢獻獎三種。

3.3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4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

3.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它物質獎勵,由董事會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併執行。

3.7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並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嘉獎通報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7.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3.7.3其他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3.7.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C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並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功通報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額(10%—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8.2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極力搶救並減少公司損失者。

3.8.3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

3.8.4通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裝置設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

3.8.6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者。

3.8.7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B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者。

3.9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並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大功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佈。

3.9.1全年累計獲記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

3.9.2全年能超額(>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9.3承擔巨大風險,挽救公司財產,較十五條(二)款表現更為突出者。

3.9.4連續三年,年終考核列為優等者。

3.9.5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3.9.6通過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裝置設施事故者。

3.9.7經“員工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A級的合理化建議,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創造重大經濟效益者。

3.10對為公司建設與發展作出巨大貢獻者,經公司董事會研究另行給予“公司特別貢獻獎“。獎勵內容和獎金額度由董事會一事一人一議,公開通報獎勵。

3.11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備者還可破格提升。

3.12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獎勵單》。獎勵的核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獎勵實施的辦理見《員工獎勵程式》。

4懲戒

4.1懲戒的目的在於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並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懲前毖後,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1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違紀)過失單》。

4.2.2考查員工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責任)過失單》。

4.3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兩種。

4.3.1經濟處罰分為罰款。

4.3.2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開除。

4.3.3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併施行。

4.4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罰款元。

4.4.1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之內者。

4.4.2接聽電話不使用規範用語者。

4.4.3上班時間串崗聊天者。

4.4.4說髒話、粗話者。

4.4.5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衣冠不整、奇裝異服影響公司形象者。

4.4.6參會人員遲到者。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私自留客在員工宿舍留宿者。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隨意擺放車輛或堆放雜物者。

4.4.10在食堂就餐,亂倒飯菜者。

4.4.11亂扔雜物,破壞環境衛生者。

4.4.12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4.5各部室第一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並罰款元。

4.5.1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公司下發的檔案者。

4.5.2在所管轄區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者。

4.5.3下班後所轄區域或窗戶未關,所用電器(空調等)電源未切斷者。

4.5.4本部室及所轄區域環境衛生髒亂差者。

4.5.5部室內發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丟失等,未能及時上報有關部室或主管領導者。

4.5.6對本部室員工進行行政檢查不力者。

4.5.7一週內本部室員工有5人次(含)違紀者。

4.6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以警告處分,同時給予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並負賠償責任。警告通報全公司。

4.6.1未經批准擅自離職怠慢工作者。

4.6.2妨害現場工作秩序經勸告不改正者。

4.6.3培訓曠課者。

4.6.4培訓補考不合格者。

4.6.5不能按時完成重大事務,又不及時覆命,但未造成損失者。

4.6.6因指揮、監督不力造成事故情節較輕者。

4.6.7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裝置損壞者。

4.6.8私自移動消防設施者。

4.6.9一個月內違紀三次(含)以上者。

4.7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同時給予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並負賠償責任。記過通報全公司。

4.7.1工作時間酗酒者。

4.7.2在公司期間聚眾賭博者。

4.7.3各種漫罵和相互漫罵者。

4.7.4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及工作調動者。

4.7.5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4.7.6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

4.7.7培訓考試作弊者及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培訓無故曠考者。

4.7.9在工作場所喧譁、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4.7.10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與和不積極採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內經濟損失者。

4.7.11洩露公司祕密事項,已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但情節較輕者。

4.7.12年度內累計警告三次者。

4.8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同時給予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並負賠償責任。記大過通報全公司。

4.8.1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屬實但情節輕微者。

4.8.2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檔案或公物者。

4.8.3攜帶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公司者。

4.8.4在職期間受治安拘留,經查確有違法行為者。

4.8.5偽造病假單證明或無病謊開病假證明者。

4.8.6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

4.8.7虛報業績、瞞報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領導失察責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間接接受受到損害者。

4.8.9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與和不積極採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經濟損失者。

4.8.10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製造事端者。

4.8.11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者。

4.9員工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予以辭退或開除,同時通報全公司,並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1訂立勞動合同時使用虛假的證件,或用虛偽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損失者。

4.9.2連續曠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玩忽職守,致公司蒙受1萬元(含)以上經濟損失者,並負賠償責任。

4.9.4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者。

4.9.5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4.9.6洩露公司祕密事項,已對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7濫用職權,恣意揮霍公司財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8損公肥私、洩露公司機密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害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9偷盜、侵佔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10在執行公務和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數額較大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11在公司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4.9.12造謠惑眾詆譭公司形象者。

4.9.13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4.9.14在職期間刑事犯罪者。

4.9.15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16參加非法組織,經勸告不改者。

4.9.17年度內累計記大過三次者。

4.10員工造成公司財物損壞和丟失的,由有關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調查認定,根據具體的情況,酌情處理。

4.11員工被處罰時,根據其直接上級領導責任大小,給予該直接上級連帶責任處罰。

4.12管理人員年度被記大過者,將並處以降職或撤職處分,由人力資源部重新考核定崗。

5附則

5.1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5.2員工考勤的獎懲規定另見《考勤、請假、休假制度》。

5.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由人力資源部監督檢查。

5.4本制度報公司董事會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5.5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原有類似制度自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