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社群志願者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社群志願者管理制度1
第一條 志願服務組織機構由社群志願者服務領導小組和社群志願者服務隊組成。
第二條 志願者組織機構的職責:在上級黨組織和共青團的領導下,招募、培訓、管理志願者,確立服務專案,落實服務活動,為社會公益工作和社會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務。
第三條 社群志願服務範圍包括社群服務、環境保護、社群文化、社群教育、社群幫困、社群治安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的服務工作等公益事業。這些服務以志願者及其組織的行為能力為限。
第四條 社群志願服務的重點物件是殘疾人、老年人、優撫物件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社會成員。志願者組織根據服務物件的申請或者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願服務。志願者、志願者組織與服務物件之間是自願、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係,應當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條 社群黨員志願者組織、婦女志願者組織、社群老年人協會、關心下一代協會等統一納入社群志願者服務管理體系,接受社群志願者組織的協調管理。
社群志願者管理制度2
為倡導“奉獻、關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切實加強對社群弱勢群體(孤、老、殘、弱)的幫扶救助,建立和完善社群保障體系,推動社群志願服務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志願者活動應遵循自願、平等的服務原則,互相尊重,友好相待。
二、志願者應遵守志願者協會的章程,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開展志願服務。
三、瞭解社群孤、老、殘、弱的困難情況,針對其自身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願服務。
四、積極開展“一助一”志願服務活動,努力形成長效幫扶機制。
五、社群志願者服務站每年年初應制定對社群孤、老、殘、弱的居民志願服務工作計劃,年底應相應寫好工作總結。
六、社群對孤、老、殘、弱的志願活動每月應不少於1次。
七、志願者每次活動前都應告知社群志願者服務站,開展志願服務時,應佩戴統一的標誌。
八、每次活動結束,志願者服務人員都應及時填寫相關的記錄,並將服務情況詳細反饋給社群志願者服務站,以規範管理。
社群志願者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規範和促進社群志願服務活動,為推動社群精神文明和和諧社群建設,健全和完善社群保障體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社群志願服務是指在各級黨委、政府、海陵區團委員會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群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群居民為主體的組織網路,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群問題,倡導社群居民互助,共同推動社群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
社群志願服務的主體是社群志願者組織。
第三條 社群志願者是在本社群志願者組織登記並獲得其同意,自願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志願服務組織機構由社群志願者服務領導小組和社群志願者服務隊組成。
第五條 志願者組織機構的職責:在上級黨組織和共青團的領導下,招募、培訓、管理志願者,確立服務專案,落實服務活動,為社會公益工作和社會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務。
第六條 一個規範化的社群志願服務隊必須具備“八個有”:有統一的標識〈統一懸掛“安居社群志願服務隊”標牌〉;有必要辦公場地和辦公裝置;有一支相對穩定的志願者隊伍;有志願者和服務物件的檔案;有相對固定的服務專案;有一個相當穩定的服務基地;有完整的活動計劃;有規範的規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 志願者的註冊與管理、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志願者的管理推行註冊志願者制度。
志願者組織長期接納志願者的報名申請。
第八條 註冊志願者的基本條件:凡18週歲以上的個人,志願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並具有相應的服務技能,承認志願者協會章程,履行入會登記手續,接受入會輔導,均可到社群志願者組織申請。
第九條 註冊志願者的申請程式:憑本人有效證件到社群志願者組織填寫註冊登記表,社群志願者組織按照志願者的基本條件對申請人情況進行稽核,對稽核合格的志願者建立志願者檔案。
第十條 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享有以下權利:
(一)志願者接受志願者組織的培訓。
培訓分為:志願者基本知識培訓、服務技能培訓;
(二)志願者在志願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請求志願者組織的幫助解決;
(三)志願者組織根據志願者所從事志願活動的需要,可要求相關部門為參加志願服務的志願者提供相應的人身保險;
(四)志願者享有監督、建議、批評、出入組織自由的權利。
第十一條 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開展志願服務;
(二)遵守志願者協會的章程;
(三)完成志願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四)維護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五)開展志願服務時應當佩戴統一的標誌。
第四章 服務範圍和重點物件
第十二條 社群志願服務範圍包括社群服務、環境保護、社群文化、社群教育、社群幫困、社群治安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的服務工作等公益事業。
這些服務以志願者及其組織的行為能力為限。
第十三條 社群志願服務的重點物件是殘疾人、老年人、優撫物件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社會成員。
志願者組織根據服務物件的申請或者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願服務。
志願者、志願者組織與服務物件之間是自願、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係,應當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 保障與獎勵
第十四條 社群要確保有專門的志願服務工作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
第十五條 社群志願服務活動的經費可接受社會捐贈和資助。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
經費的籌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十六條 社群黨支部書記、居委會團支部書記分管志願者服務工作。
第十七條 各級黨、團組織要加強自身建設,積極參與社群志願服務工作,在社群志願服務中發揮主體作用。
第十八條 社群黨員志願者組織、婦女志願者組織、社群老年人協會、關心下一代協會、老年科協等統一納入社群志願者服務管理體系,接受社群志願者組織的協調管理。
第十九條 建立志願服務時間累計和績效評價制度。
志願服務的時間累計數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考核、表彰志願者的重要依據。
註冊志願者每年至少要參加5小時的志願服務。
志願者考核評估推行星級制,共分五級。
服務時數累計達100小時者為一星級志願者,累計達200小時者為二星級志願者,以此類推,累計達500小時者為五星級志願者。
社群志願者管理制度4
一、志願者和服務組織加入本社群服務團隊條件:
(一)本人自願要求加入;
(二)不圖任何物質報酬;
(三)能積極參加服務於社會的公益事業;
(四)積極的奉獻自己的力所能及。
二、志願服務策劃制度
㈠、按照志願服務專案,有計劃地開展服務活動。
由團隊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召集相關人員進行活動策劃,制定出詳細的活動方案,再組織實施。
㈡、策劃活動應全面考慮到活動的各個方面,如:活動性質,活動時間、活動地點、活動內容、參加人數、交通方式、隊員可能發生的費用等。
三、志願服務活動召集制度
㈠、團隊決定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後,應遵循儘快的原則通知到要求參加人員。
通知時應講清楚參加活動的時間、地點、活動內容及要求等事項,確認被通知人明白無誤,通知時做好通知記錄。
㈡、每次活動都必須明確一名活動召集人,活動召集人由團隊承擔。
因特殊情況隊長無法到位或鍛鍊隊員等原因,由隊長指定活動召集人。
㈢、能夠參加活動的隊員在接到qq群呼叫或電話通知後,必須儘快確定能否參加活動,並予回覆。
㈣、對於人數有限制的活動,由召集人根據要求選擇參加活動的隊員,選擇的原因如下:
①機會均衡:儘量選擇本年度內參加活動次數較少的隊員;
②讓資深隊員帶新隊員,共同努力,提高活動質量。
四、志願服務活動制度
㈠本團隊志願服務活動按照分工有序開展,做到各司其責,確保安全。
㈡志願者參加志願服務活動,必須服從指揮,文明用語,熱情大方,樹立志願者良好形象。
㈢每次志願服務活動結束後,要做到清理現場拋棄物,保持環境衛生。
五、隊員勸退標準
(一)因個人行為對志願者組織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在志願者組織內部搞不團結、製造不和諧的;
(三)有其它對志願者組織造成不良影響的。
社群志願者管理制度5
根據“服務在社群”、“滿意在社群”的宗旨和社群綜合服務,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組織擴大志願者協會隊伍和服務內容。
二、熱情接待群眾,提供優質服務,做到有接等,有記錄、有反饋、有新意思。
三、堅持有償服務和無償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方向,積極做事,為居民排憂解難。
四、加強廉政建設,遵紀守法,嚴以律已,公道正派,勤政為民,提高辦事效率。
五、鞏固壯大集體經濟,支援和組織發展各種形式社群服務,做好協調等工作,管好用好集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