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獎懲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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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管理獎懲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管理獎懲規章制度

公司管理獎懲規章制度1

為促進和保持公司員工工作積極性和自覺性,貫徹企業精神和經營宗旨,保證公司目標實現,公司將進一步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本著規範化管理、精細化管理、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管理、標準化管理、組織化管理原則,以制度管理人和事;堅持以人為本,應盡力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保障公司高效、協調執行;以制度為依據,制度有明文規定則可受獎受罰,否則免之。獎懲原則是: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後。

第一條 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獎勵方式:通報表彰、發獎狀和頒發獎金,可單獨獎勵,也可以同時獎勵,不限名額。

一、優秀團隊獎: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進行評審。總的要求是管理規範有序、服務及時到位,組織紀律嚴明,工作業績突出,團隊協作良好,部門配合協調,無客戶不滿投訴,無重大經濟損失,無嚴重安全事故,這樣的團隊,可獲最佳團隊獎。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根據業績情況確定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二、優秀管理者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能以身作則,勇挑重擔,遵章守紀,業績突出,業務精進,組織能力強,能很好地帶領一個團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被評為優秀管理者的,應給予以獎勵,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還應給予1000元的獎勵。

三、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執行力度,遵守規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現良好者,予以獎勵,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應給予600元的獎勵。以上三個獎項屬年度獎,年終獎勵一次,由董事長親自表彰和發放獎勵。

四、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汙盜竊、營私舞弊、洩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管理人員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此獎為即時獎勵,即時舉報,即時授予

五、特殊貢獻獎:為保衛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於職守者;為公司解決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董事長授予特殊貢獻獎。

此獎為隨時出現,隨時授予

六、全勤獎:員工在一個月內無曠工或消極怠工現象,遲到在2次共10分鐘以內,休假加病事假不超過2天的,公司應給予當月100元的獎勵,在當月工資金中發放,並通報表章,由行政部門負責此項獎勵,1月1次。

第二條 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懲罰方式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罰款三種,實行一次警告或通報批評、二次罰款的處罰政策。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累教不改的,應一次罰款20元:

1、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2、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3、車間工具、物品擺放、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檔案碼放凌亂者

4、在上班時間內,對辦理非本職工作不服從者

5、衛生沒有及時打掃或打掃不乾淨者

6、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聽者

7、請人代打卡或給別人打卡者

8、9點鐘前沒有打掃完衛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100元

1、對客戶、同事汙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2、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4、因過失洩漏公司機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規章制度較為嚴重的行為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400~800元,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在工作場所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2、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後果者

3、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5、故意洩漏公司機密者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7、員工與客戶勾結,損公肥私,一經發現,除收繳不正當收入外,另處以罰款

8、其它嚴重錯誤行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規定有處罰專案和金額的,按有關規定和制度執行

五、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1、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正常使用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如是裝置質量的原因,則不承擔賠償。

2、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第三條 懲罰的實施

1、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2、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該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員工相同的懲罰。

3、違紀罰款的繳納:對於受到罰款處罰的員工,由行政部門下達處罰通知,送達員工簽字生效,如員工拒絕簽字,可強制執行,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公司管理獎懲規章制度2

公司制定員工獎罰制度,能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這其實也是員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則員工獎罰制度範本,僅供各位參考借鑑。

第一條 總則: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 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 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 辦公室、本部門稽核;

3、 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 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 通報批評;

2、 經濟處罰;

3、 降級;

4、辭退。

第七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 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 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 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 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 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 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 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 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 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 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檔案、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 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 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 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12、 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 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 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公司管理獎懲規章制度3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獎懲目的 為嚴明紀律,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創造優質服務品牌,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崗位職責、落實員工十不準、達到員工互相督促、提高,以及會所發展、進步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獎懲管理 提倡獎勵與懲罰相結合的方式,以實際考核為依據,依據員工對會所貢獻的大小給予不同形式的獎勵,對違反規定,給會所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員工視情節給予嚴厲處罰。

第二節 獎 勵

第三條 獎項

1、滿勤獎:全月滿勤(串班除外),無事、病假,獎勵50元;

2、合理建議獎:對會所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議,經採納有實際成效,獎勵100—500元;

3、特殊貢獻獎:獎勵100—500元。

a、妥善處理突發事件、事故、平息重大顧客投訴事件者;

b、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拾金不昧等為會所爭得重大榮譽者;

c、個人業務、經營業績情況優異、完成任務突出者;

d、忠於職守、認真負責、熱誠服務,具有高度奉獻和敬業精神,受到顧客表揚;

e、顧全大局、團結互助、廉潔奉公、挖潛增效貢獻較大者;

4、優秀員工獎:提供優質、感動式服務,綜合評定,年評選一次;

5、優秀團隊獎:每季度評選出兩個優秀樓層,設立流動紅旗;

6、星級護理獎:每月每樓層評選2名星級護理,進行張貼公示。

第四條 獎勵方式

1、精神獎勵:通報表揚,評選為年度優秀員工;

2、即時獎金:根據貢獻程度,給予50-500元獎金鼓勵;

3、獎勵性假期:給予1至10天帶薪休假;

4、獎勵性旅遊:給予國內外旅遊支援;

5、參加外部學習培訓:安排國內月子中心、高校學習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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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獎勵程式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所在部門提名;

2、院長稽核;

3、院會議通過;

4、辦公室、財務部門執行。

第三節 懲 罰

第六條 懲罰辦法 對於員工違反會所規章制度、違反員工十不準等各種違法違紀行為者,會所將視情節輕重、影響大小及悔改態度等進行處罰。

員工處罰分為取消績效工資、辭退、開除。

第七條 取消績效 員工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造成損失的,依據實際損失情況進行賠償:

1、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責任事故、引發糾紛或經濟損失者;

2、違反勞動紀律,遲到、早退、不假外出、不戴名牌者;

3、安全防範措施不到位,出現裝置損壞、物品丟失、責任事故者;

4、不服從領導安排、不參加培訓或缺席會議者;

5、違反規定,推卸責任,刁難顧客,受到投訴、產生惡劣影響者;

6、違反員工十不準者;

7、不遵守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崗位職責、職業道德規範等,給正常工作及顧客造成不利影響、給會所造成損失者。

第八條 辭退處罰員工有以下行為者,予以辭退,對會所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工作中發生意外卻隱瞞實情不及時報告,造成損失或影響者;

2、搬弄是非、挑撥離間、破壞團結、謾罵吵鬧影響工作者;

3、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採取措施使會所受到重大經濟損失者;

4、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侵害會所利益者,在職期間從事其他工作者;

5、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嚴重失職,對會所造成重大損害者。

第九條 開除處理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國家行政處罰或承擔刑事責任的,除依法接受國家處理外,會所予以其開除處理。

1、虛報冒領、假公濟私者;

2、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與制度,損害會所利益者;

3、挑撥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者;

4、洩露會所祕密或客戶資訊,影響會所信譽者;

5、曠工2天以上(不含2天)者;

第十條 懲罰程式

1、員工舉報,客人投訴,考核發現;

2、院長稽核;

3、院會議通過;

4、辦公室、財務部門執行。

第四節 附 則

第十一條 員工對會所處理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處理決定當日向院長申訴一次,申訴應重視調查研究、實事求是。

第十二條 本規定由院長負責解釋,全體員工負責監督。

第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會所全體員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