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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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考勤制度(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考勤制度(通用5篇)

員工考勤制度1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工作有序進行,據公司經營管理生產情況,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 6 天,每天 8 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 8 點半到下午 6 點,午休為 1 個半小時 (12 : 00-13 : 30 ) 。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 ,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籤。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准,併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准,併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 考核制度

全勤獎:每月 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 8 : 45 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 17 : 45 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裡,允許二次遲到 ( 不晚於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 。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裡,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 : 8 : 45-9 : 00 上班, 17 : 45-18 : 00 下班,即遲、早退 0-1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1% ;

B : 9 : 00-9 : 15 上班, 17 : 30-17 : 45 下班,即遲到、早退 16-30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2% ;

C : 9 : 15-9 : 30 上班, 17 : 00-17 : 30 下班,即遲到 30-4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3% ;

D : 9 : 30 以後上班, 17 : 00 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 30 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 6 天( 48 小時)者被視為曠工,並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於每月 5 日前交至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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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考勤制度2

第一條、根據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要求,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應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午9點、下午5點準時上、下班制,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再另行通知。

第三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四條、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四次)。員工應親自打卡,開箱時間為每天上午8:40,關箱為下午18:00,上班打卡時間為上午8:40-9:10、中午12:00-12:30、下午13:45-14:10、下午17:00-17:30為打卡時間。因工作原因未打卡者,應與本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並及時通報人事財務部。

第五條、考勤獎罰制度

一、管理層考勤制度:

①高管層:每月出勤工資為400元,違反出勤制度一次扣100元,兩次扣200元,三次全部扣除並通報批評。

②中管層:每月出勤工資為200元,違反出勤制度一次扣50元,兩次扣100元,三次全部扣除並通報批評。

二、員工考勤制度:

①員工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扣工資10元、10-30分鐘內扣工資20元,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每次扣當月工資的5﹪,提前30分鐘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每次扣當月工資的10元,提前下班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每次扣當日工資的5﹪。

②無任何原因未打卡者,按曠工處理。不得有代打卡的行為,一經發現代打卡者與被打卡者雙方均予以通報批評並按以下制度處理:第一次按30元/人次處罰、第二次按60元/人次處罰、第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③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工資的50元,並給予警告一次。

④員工無故曠工一日者,扣發當月工資的10%,並給予警告一次;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發當月工資50%;一年內曠工達到十天者,予以辭退。

⑤員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交於財務人事部備案。

三、每月從出滿勤的人員中以抽籤的方式抽出兩名,獎勵300元,並通報表揚。對於違反考勤制度的,每月懲戒一名,罰200元。並出海報張貼在一樓大廳。

第六條、全體員工(含管理層)外出辦理業務前必須向本部門登記(外出登記表),特殊情況可以電話通報部門主管或人事部,回公司補辦好相關的手續。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各部門每月月底將部門外出登記表交於人事部)

第七條、每年年終對全年沒有違反出勤制度的人員進行一次抽獎,獎金為500元,名額為5人。

第八條、出勤率作為全年進行評優選先的指標,先進個人評比必須是出勤率在100%,沒有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才能參加評選;先進集體的評比必須是全部門出勤率在90%以上,勞動紀律遵守率在90%以上的部門才能參加先進集體的評比。

第九條、各分公司、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考勤記錄,填寫考勤登記表和外出登記表。

第十條、各部門人事管理員應於每月30號將各部門的x考勤情況表外出登記表和請假條交於財務人事部統計。由財務人事部將各員工的出勤情況,外出情況及請假情況與打卡記錄進行核對。無故未打卡一律按遲到或早退、曠工論處。

第十一條、以上制度從20xx年10月開始執行,請各部門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3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B、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鍾(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後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籤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准後,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專案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請:由於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3、1、2、7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並於每月26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

3、1、2、8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3、1、2、9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

3、2加班管理

3、2、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後,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3、2、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3、2、2、1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對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一般情況下延時工作不計加班,因特殊情況經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的延時工作,可按以上標準計加班。

3、2、2、2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後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經理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後有效。《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當月內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週內上報至總經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式,視為乙方自願加班。

3、2、2、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總經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3、2、2、4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3、2、2、5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的,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在春節前後補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衝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3、2、3、1《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週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的考勤員(文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及加班申報。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前到部門考勤員(文員)處領取《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專案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稽核,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有效。填寫並履行完審批手續後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管。

3、2、3、3部門考勤員(文員)負責檢查、複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並在每月27日彙總交人力資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3、2、3、4如專案管理中心或部門未設文員,以上職能由專案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指定的人員履行。

3、2、4倒休

3、2、4、1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並以不影響專案管理中心或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部門考勤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簽字後,交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籤批。

3、2、4、2當月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

3、2、4、3無加班批准記錄而批准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准人,曠工天數為批准員工倒休天數。

3、2、4、4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任何補償。

3、3各類假期規定

3、3、1病假

3、3、1、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群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3、1、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專案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3、1、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鑑定,被鑑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3、2事假

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式後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3、2、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3、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3、3有薪節假日

3、3、3、1每週六、週日為法定公休日。

3、3、3、2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3、3、3、3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係,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3、3、3、4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3、4婚假

3、3、4、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於晚婚(指:男25週歲,女23週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3、4、2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後6個月內使用,並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3、3、4、3婚假需提前兩週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並一次性連續休完;

3、3、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3、4、5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3、5喪假

3、3、5、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3、3、5、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於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3、3、5、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3、6產假與哺乳假

3、3、6、1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餘按病假處理。

3、3、6、2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3、3、6、3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3、3、6、4男員工可享受晚育獎勵假。

3、3、6、5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3、3、6、6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3、3、6、7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3、3、6、8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3、6、9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3、7計劃生育假

3、3、7、1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檔案,給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宮內節育器3天

節育手術5天(男)、15天(女)

3、3、7、2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

3、3、7、3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人力資源部稽核,按規定批准。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3、8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批准後,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3、9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3、3、9、1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3、3、9、2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3、3、9、3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稽核後報主管副總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3、3、9、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並報人力資源部。

3、4請假制度

3、4、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3、4、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4、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4、4請假的核決許可權.

天數

人員1天(含)以下3天以內4天(含)以上一般員工(固定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部門主管(含)以上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勞務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3、4、5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後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後再作相應處理。

3、4、6《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本部門考勤員(文員)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後,由部門考勤員(文員)儲存並通知本人。當月27日前連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4、7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3、4、8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3、5缺勤規定

3、5、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扣款100元,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3、5、2曠工扣款規定:

3、5、2、1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3、5、2、2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3、5、2、3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3、6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4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員工考勤制度4

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嚴禁代人打卡。每個月推薦全勤員工,進行公佈表揚和獎勵100元,所謂全勤是全月沒有遲到,早退,請假。延遲半小時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半小時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上班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加班:7:00-10:00

一、遲到、早退、曠工。

具體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者可准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籤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准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情況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後,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貫徹,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核准缺勤,隱瞞員工缺勤情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並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不允許手寫、塗改,打完卡應按編號放在相應位置。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3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物件: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50元罰款並停崗處理。

7、上班時間內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規定憑放行條交到保安室才能離廠(各部門員工向部門主管請示批准,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向總經理請示批准,)。放行條應有部門主管的簽名同意,和行政簽名確認方可生效。否則當曠工半天處理。

8、若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行政人員請假備案。

二、請假

1、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主管事前批准,併到行政部登記

2、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主管和行政部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3、當月請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當月請假2天以上沒有全勤。

5、員工身體不適請病假,須告知主管,填寫[請假條]交給主管簽名同意,遇緊急情況先電話通知主管同意批准,病後上班應補回[請假條]。否則當曠工處理。

6、病假的請假條應附帶醫生證明,醫院病歷表正本,醫院發票。(經稽核無誤後退還)

三、曠工

1、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並於滿三天後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

2、在30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3天(24小時)者被視為曠工,按曠工處罰。

員工考勤制度5

一、總則

為加強管理,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請各員工遵照執行。

二、考勤

1、公司實行月考勤制度,作息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特殊崗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工作時間。工作時間如需調整,須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

2、管理辦法:

(1)員工必須自覺遵守作息時間。行政人員以考勤記錄為依據,彙總成個人考勤記錄。考勤記錄將作為員工個人工資計算、假期計算以及實施獎懲的依據。

(2)外出辦理業務的員工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理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外出辦理業務的員工必須事前向經理申明原因,否則按外出辦理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標準工資,並扣發當月全勤獎。

(4)員工因公出差由經理批示,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未與公司及時聯絡或超出出差期限扣除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

(5)出差時不打招呼而辦理私事者,不予報銷此次出差費用,辦私事時間將按照曠工處理。

(6)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50元。

3、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一次罰款5元;10-30分鐘罰款10元;月累計超過3次(含3次)的扣除當月全勤獎金50元;月累計超過5次,公司將予以書面警告,另行罰款50元;月累計超過8次,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2)因工作不能按時到公司時,員工須事先或在上班前30分鐘內告知經理,否則,視為缺勤,按相關制度執行。

4、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請假期限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準者;

(3)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不到工作崗位者;

(4)一次遲到30分鐘—2小時內按曠工半天計算,3小時—5小時按曠工1天計算;

(5)處罰辦法:

A、曠工1日,扣除當日標準工資的三倍,並扣發當月全勤獎,記警告一次。

B、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日(累計24小時),半年內累計曠工4天,扣除當月基本工資,並且公司有權直接辭退該員工。

5、涉及罰款內容的上報經理,從違紀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三、請假

員工無論何種原因的請假,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並指定職崗代理人,辦妥工作交待事宜,按許可權報請批准,將批准後的《請假申請單》報行政人員登記考勤,無請假手續自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每年限請假天數累計20天,超出規定限請天數,除扣除請假天數工資外,另罰款50元/天。

請病假、事假應本人親自履行請假手續,因生病或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可委託他人代請或在上班前30分鐘內打電話通知經理,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報行政人員備案;

2、病假、事假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的以1天計。

3、病假、事假、公休每月累計十天(包含十天)以上者按出勤天數基本工資70%發放。

4、請事假、病假,提前向行政部門申請,員工申請事假,要本人提前1-3天填寫請假單,員工申請病假,要提前或者上班前30分鐘告知領導,事後補請假條,如沒告知公司領導,以曠工處理。

5、員工在病假、事假期間,應扣工資:

月基本工資÷30天(31天)×實際請假天數

6、請假批准許可權:

A、部門負責人有權批准本部門員工1日以內的請假申請,並報行政人員備案。

B、員工、部門負責人2日(含2日)以上的請假申請,須上報總經理批准,並報行政人員備案。

四、加班

1、公司提倡員工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在上班時間內完成當日工作。

2、加班達3小時—4小時以內,計加班半天;達6小時以上,計加班一天。

3、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員工調休,並交行政部門登記考勤。無法安排調休時,給予加班補貼。

4、對未完成正常工作任務而自行加班工作的,不計加班。

5、加班補貼的計算,以基本工資為基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五、休假

公司每週正常休息日為一天,實行週六、日兩天輪班休息制度。

1、每週正常休息為計薪假,休息前應與相關人辦理好交接工作,工作交接清楚,方可離崗休假。(新員工試崗期內無調休)

2、員工休假時因未交接清楚而導致工作失誤,由休假者承擔責任,視不同程度給予處罰;若是因接交人的疏忽,則由接交人承擔責任,並給予處罰。

3、休息期間,休息人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六、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1、婚假、喪假

(1)司齡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申請七天帶薪婚假,未滿一年可申請三天帶薪婚假。(須提供結婚證明)

(2)司齡滿一年以上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請帶薪喪假三天,未滿一年可申請一天帶薪喪假,如是岳父母或公婆,帶薪喪假為1-3天。

(3)符合條件的婚、喪假期間,工資、福利照發。

3、婚假應提前一週向直接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填寫《請假申請單》,按批准許可權報批,報行政人員備案後方可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