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的規章制度範本(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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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的規章制度範本(精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的規章制度範本(精選6篇)

員工的規章制度1

一、不準在琴房吸菸、飲食、大聲談笑。

二、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三、不得損壞琴行一切財物,如有損壞需照價賠償。

四、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後安靜離開。

五、學員按琴行規定繳交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後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本琴行視學員學習程度、級別等具體情況適時調整學員學習費用。

六、學員已繳付的學費、練琴費、培練費恕不作轉讓及退回,只能按琴行規定價格購買各種樂器或書籍。

七、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本琴行保持每日營業。

八、學員需按時上課,在每期課程內請假不能超過二次(上集體課不可請假,如有缺課,在下一節課由教師補上),並提前一天通知本琴行,否則做自動放棄上課處理,不退任何學費。

九、本規章制度由公佈之日起執行,具體內容由本琴行負責解釋。

員工的規章制度2

1、先交費(買卡),後輔導,按期收費,中途不退費。

2、師生按約定的時間上課,不遲到,不早退。師生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一天向琴行說明,並約定補課時間。

3、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學琴卡,每次上好課須由老師填寫成績(優秀、良好、一般),每用完一張卡即交給輔導老師。輔導老師憑學琴卡向琴行結帳。

4、愛護琴行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練琴時不能將水杯放到鋼琴上。

5、長期練琴的學生,雙休日放假。(寒暑假除外)

6、長期培訓,隨到隨學。

員工的規章制度3

一、員工帶妝上崗(眉毛、眼睛、臉頰、嘴巴,缺少一處罰10元),不私自用店內商品,違者每處/每次罰10元。

二、微笑服務,露出八顆牙齒,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期間不得坐凳子,違者每次罰10元。

三、上班期間不準帶手機(放前臺),不會客,違者每次各罰10元。

四、各人區域所有商品先進先出,從後填補,不用心,壓著臨期商品自己購買。

五、貨品乾淨整齊,豐盈飽滿,缺貨不補,每次20元,貨品凌亂不歸位,每次20元。

六、一商品一價籤(沒價籤每個罰款20元),衛生從下往上用手平擦,不能有灰塵,頭髮等髒東西,各人區域地面不能有粘在地面上的髒東西,每一處罰款10元。

七、一個月正常兩天假期,當月不用可累計到下個月一起休。節假日、大型活動不準休假,否則1天扣3天工資。

八、店內所有商品(哪怕是袋包或中樣,不準私自拿用或帶出),發現一次罰100-1000元,並且立即開除,嚴重者交派出所追究刑事責任。

九、凡洩露店內商業機密者,罰款100-1000元,對店造成嚴重損失,立即開除,沒有工資。

員工的規章制度4

一、本廠員工應遵守本廠一切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各車間主管的指揮和監督,對安排的職務和工種有建設性意見時,可以口頭或書面陳述。

二、員工平時的言行舉止應誠實、謙潔,同事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幫助以爭取工廠榮譽。

三、員工均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3分鐘至於15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超過15分鐘或無故提前15分鐘下班的員工為曠工論處,同時提前3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行為,遲到、早退罰款15元,曠工者不發當天工資及津貼,如有員工代打卡行為,每次罰款50元,另員工如有特殊情況,及時報告,均可以酌情處理。

四、員工未經安排學習不得開動生產裝置,儀器,各車間主管需嚴格確保安全生產。

五、各車間主管應做好帶頭作用,做好自身職務,領導好所屬員工,培養良好的工作情緒,同心協力把本廠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車間主管必須嚴格遵守工廠規章制度,對所屬員工按規章制度監督管理,不得知情不報,蓄意隱瞞,一經發現,嚴重處理。

七、員工違反工廠規章制度所罰的罰款撥入員工福利金,對工廠有貢獻者或提供違反本廠規章制度情報者予以嘉獎,對提供情報者保密。(以上金額為人民幣)

員工的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許可權(停工許可權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2、不準吃零食;3、不準打鬧、閒聊;4、不準幹私活;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質量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執行的有關檔案執行。

第五章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對來公司聯絡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絡,經同意後填寫《來客登記》,並辦理貴賓證後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會客。

第六章標誌牌管理

第十六條員工標誌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第十七條如標誌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誌牌。

第十九條不準借(借給)他人標誌牌。

第七章獎勵

第二十條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努力鑽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通過各種形式勇於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處罰

第二十四條“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後,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並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並解釋。

員工的規章制度6

為加強濟寧高新區園林綠化管護及環衛保潔作業,提高養護保潔的工作質量,養護保潔人員要樹立為人民,為社會服務的品德從思想深處認識到環衛工作的重要性和光榮性,從而更好的提高濟寧高新區城市形象,要用高標準嚴要求的工作作風來維護好“國家級高新區”的榮譽稱號,特制定如下:

一、 工作職責

養護保潔人員要做到“兩掃全保”的工作制,每天5:30-7:00完成第一遍普掃,下午12:00—13:30完成第二次普掃,7:00—12:00,13:30—5:30要巡迴撿拾路段及綠化內垃圾。

二、 工作內容

清掃保潔人員要達到路面整潔,無殘留汙水,排水口清潔,無塵土殘積,道路兩側建築物裡面、沿石、果皮箱、燈杆、路牌、指示牌、廣告、橋護欄、公交站亭、交通護欄等市政公共設施無明顯汙染、積土積塵,無破壞,綠化帶內沒有白色來和漂浮物及“小廣告”亂貼亂畫的清理。

三、 工作標準

1、養護人員要服從管理,時刻做好應急活動的調動。

2、保潔人員必須統一著裝,佩戴規範標識,服裝整潔。

3、保潔人員應文明作業、小心執掃,控制揚塵,避免妨礙行人,要禮貌待人,主動照顧老弱病殘孕等人員。

4、保潔工具不得隨意擺放,上班期間工具要配備齊全,保潔垃圾車不得橫向佔道。

5、當班人員所發放的物品,如有丟失當班人員照價賠償。

6、嚴格按照作業規程作業,在作業時嚴禁向窯井內掃垃圾,嚴禁將清掃垃圾倒入果皮箱或綠化帶內,嚴禁焚燒垃圾,如樹葉、紙屑。

7、養護保潔人員不得上班期間酗酒;不得參加和參與任何鬧事上訪等任何違法團體和違法違紀的活動。

四、獎懲制度

1、員工在工作期間如不服從管理,不按規定時間完成工作量,罰款1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

2、果皮箱不按規定清理的罰款5元,做到日產日清。

3、養護保潔人員上班期間串崗、坐崗、脫崗、幹私活,發現一次罰款5元,一月內累計3次給予開除。

4、公交站點、果皮箱、橋欄、護欄不按時清理的罰款5元。

5、當班人員嚴格執行上班時間,如發現遲到、早退,一經核實罰款10元。

6、道路兩側小廣告沒有及時清理的罰款5元。

7、雨雪天不能及時清理積水的罰款5元。

8、每天不按時清理隔離帶塵土的罰款5元。

9、制度,有獎有罰,公平合理,公司根據員工平時工作表現每週評比一次,月底綜合評比給予獎勵。

備註:自日起,各標段保潔人員負責撿拾綠化帶被垃圾、白色漂浮物、菸頭等。 員工每人一份進行學習,嚴格落實,自發放之日起進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