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救援隊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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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應急救援隊伍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應急救援隊伍管理制度

應急救援隊伍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應急救援隊伍管理長效機制,規範應急救援行動,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控制、減輕突發事件引起的危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通知》、《湖南省應急救援實施辦法》、《郴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救援隊伍,是指由依託公安消防、武警、解放軍、預備役部隊等力量組成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以及各級政府、相關部門、鄉鎮(街道)、村居(社群)、學校、企事業單位和群眾自治組織利用各種力量組成,負責處置本地區、本單位突發事件的各類專職或兼職應急隊伍。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處置為主的應急救援體制,應急救援隊伍執行應急救援任務堅持“救人第一,科學施救”的原則。

第四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管理、使用、保障適用本辦法。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和有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與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政府補助、組建單位自籌、社會捐贈相結合的方式,建立基層應急救援隊伍經費渠道。

第六條應急救援隊伍的日常管理,由組建應急救援隊伍的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具體負責,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

第二章應急救援隊伍和組織體系建設

第七條成立市應急指揮中心,由市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任指揮長,市政府祕書長任常務副指揮長,市政府辦公室分管應急工作的負責人、市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和市公安局、市安監局、郴州軍分割槽司令部、武警郴州市支隊、市綜合應急救援支隊(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人擔任副指揮長,承擔應急救援職責的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市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市應急辦主任兼任。

主要職責:

(一)健全應急救援指揮組織機構,完善組織體系;

(二)建立健全預測預警、資訊報告、先期處置、應急響應、資訊釋出等應急救援工作執行機制;

(三)根據災情需要及時排程、指揮相關力量進行應急救援與處置;

(四)建立健全應急保障機制,建立市內跨區域的`應急物資調劑供應渠道;

(五)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宣傳和培訓等應急救援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演練和管理;

(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隊伍及主管部門(單位)、專家組聯席會議制度,制定完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第八條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依託市公安消防支隊成立市綜合應急救援支隊,由市政府辦公室分管應急工作的負責人任第一政委,市公安消防支隊軍政主官分別擔任隊長、政委。

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履行以下應急救援職責:

(一)加強隊伍建設,做好應急救援保障工作;

(二)制訂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聯合訓練、演練;

(三)除承擔消防工作以外,同時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任務,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築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難等生產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群眾遇險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同時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生物災害、礦山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汙染、核與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

(四)排程、指導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救援和訓練工作;

(五)承擔市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應急救援工作。

第九條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按照突發事件類別,依託系統和行業的應急救援力量,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由組建部門負責管理。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負責人及隊伍基本情況報市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備查。

市本級重點抓好以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一)防汛抗旱應急救援隊。由市水利局牽頭負責,市氣象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農機局、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郴州軍分割槽司令部等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以及市水文局、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供水供電、園林綠化等單位協助,組建一支不少於200人的郴州市防汛抗旱應急救援隊。由市水利局分管應急工作的領導任隊長,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分管領導任副隊長。

主要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救援裝置的維護保養,開展隊員防汛抗旱救援培訓和演練工作,負責做好汛期險情處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作用,合理儲備防汛抗旱物資,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資、裝備呼叫機制。

(二)森林消防應急救援隊。由郴州軍分割槽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牽頭負責,市公安消防支隊、市氣象局協助,整合現有的市民兵森林防火應急營,組建一支不少於100人的郴州市民兵森林消防應急救援隊。由郴州軍分割槽司令部分管應急工作的領導任隊長,市林業局分管應急工作的領導任教導員,市公安消防支隊和市氣象局分管領導任副隊長。

主要職責:負責森林滅火裝備維護保養;開展防火滅火技能培訓和實踐演練;建立與公安消防、當地駐軍、預備役部隊、武警部隊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聯動機制,滿足防火撲火工作需要;參與全市重大森林火災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氣象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負責,市氣象局、市地震局、湘南地勘院、408隊、省有色一總隊、302隊協助,組建一支不少於50人的郴州市氣象和地質災害救援隊。市國土資源局分管應急工作的領導任隊長,市氣象局、市地震局的分管領導任副隊長。

主要職責:指導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遇險人員轉移,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和應急處置等工作。氣象部門負責接收和傳達氣象災害預警資訊,指導氣象災害防治工作,開展氣象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做好突發性氣象災害的監測和預警預報,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及時與有關部門銜接溝通;國土資源部門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突發性氣象災害預警資訊,組織排程專業技術人員對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市地震局負責地震災害預警監測,及時與氣象、國土資源部門街接溝通,依照《郴州市地震應急預案》做好地震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隊。由市安監局牽頭負責,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郴州分局、市煤炭局、市國資委、市公安局礦管支隊、資興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黃沙坪鉛鋅礦、柿竹園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協助,整合現有的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和全市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專業技術人才,組建一支不少於100人的郴州市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隊,由市安監局局長任隊長,市安監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郴州分局、市煤炭局分管領導任副隊長。

主要職責:負責礦山事故搶險救援和礦山事故風險隱患排查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由市安監局牽頭負責,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協助,組建一支不少於50人的郴州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由市安監局分管領導任隊長,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分管領導任副隊長。

主要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洩漏、爆炸等事故的處置工作和生產、貯運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六)公共衛生應急救援隊。由市衛生局牽頭負責,整合現有的醫療衛生資源,依託現有的醫療衛生機構,組建一支不少於60人的郴州市公共衛生應急救援隊,由市衛生局分管應急工作的領導任隊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管領導,市公共衛生緊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人,市第一人民醫院、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市衛生監督所所長任副隊長。

主要職責:負責傳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職業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其他突發事件受傷人員醫療救治及衛生學處理,做好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和應對工作,以及相應的培訓、應急演練等工作。

(七)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救援隊。由市畜牧獸醫水產局牽頭負責,衛生、公安、工商、財政、林業等部門協助,組建一支不少於15人的郴州市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救援隊。由市畜牧水產局局長任隊長,市衛生局分管領導任副隊長。

主要職責:負責牲畜家禽疫情的監測、控制和撲滅任務。

(八)通訊保障應急救援隊。由市經信委牽頭負責,組織省無委郴州管理處、市電信、移動、聯通等通訊企業和單位搶修力量,組建一支不少於100人的郴州市通訊保障應急救援隊,由市經信委分管應急工作的領導任隊長,中國電信郴州分公司、中國移動郴州分公司、中國聯通郴州分公司負責人任副隊長。

主要職責:承擔市內大面積通訊中斷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重點區域(場所)的通訊保障工作。

(九)電力保障應急救援隊。由市經信委牽頭負責,郴州電業局、郴電國際共同參與,整合全市電力搶修力量,組建一支不少於100人的郴州市電力保障應急救援隊,由市經信委主任任隊長,郴州電業局局長、郴電國際董事長任副隊長。

主要職責:承擔全市大面積停電、電力設施嚴重損壞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重點區域(場所)的供電保障工作。對水災、火災等災害救援現場及時停、供電。

(十)供水保障應急救援隊。由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牽頭負責,組織市內供水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組建一支不少於50人的郴州市中心城區供水保障應急救援隊,由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局長任隊長,市內各供水企業負責人任副隊長。

主要職責:承擔全市大面積停水、供水設施嚴重損壞及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供水;充分發揮設計、施工和執行維護人員在應急搶修中的作用,配備應急搶修的必要工具和裝置,確保迅速處置重大停水事故。

(十一)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隊。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牽頭負責,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參與,組建一支不少於20人的郴州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隊,由市交警支隊主要負責人任隊長,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分管領導任副隊長。

主要職責:負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加強與醫療衛生單位的協作,確保交通事故發生後能迅速搶救傷者;維護交通事故道路交通秩序。

(十二)環境汙染與核輻射事故應急救援隊。由市環保局牽頭負責,市衛生局協助,組建一支不少於20人的環境汙染與核輻射事故應急救援隊,由市環保局分管應急工作的領導任隊長,市衛生局分管領導任副隊長。

主要職責:負責環境監測、環境汙染隱患排查和環境汙染與核輻射事故的處置救援工作。

(十三)恐怖事件處置應急救援隊。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市政府反恐怖領導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參與,組建郴州市恐怖事件處置應急救援隊,規模由市政府反恐怖領導協調小組確定。由市公安局分管領導任隊長,市政府反恐怖領導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任副隊長。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突發恐怖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加強日常監控,掌握境內外黑惡勢力和恐怖組織的基本資訊,做到事前有準備,事中處置及時妥當,事後無消極社會影響。

應急救援隊伍管理制度2

一、目的與依據

為規範我廠應急救援隊伍管理,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我廠《安全生產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結合我站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應急救援隊伍及管理

1、我廠應急救援隊伍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應急救援組、應急疏散組、通訊聯絡組等組成;

2、我廠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實施對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日常教育培訓管理由分管副廠長負責,安全保衛由安全科履行相關職能。

三、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時間和內容

(一)教育培訓時間:

1、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成員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2、應急救援組、應急疏散組、現場救護組、通訊聯絡組人員每年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

(二)教育培訓內容:

1、國家和地方頒發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標準及規範性檔案。國內外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教訓等;

2、行業和我廠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我廠安全生產的特點,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注意事項;

3、綜合應急預案及專項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演練;

4、我廠一般危險源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的防控措施。

四、相關要求及其他

1、我廠將應急救援隊伍教育培訓納入企業年度安全培訓計劃,教育培訓前以通知形式提前告知;

2、各有關部門接到通知後,應合理安排和調整工作時間,確保應急救援隊伍成員按時參加培訓和學習。

3、應急救援隊伍成員應遵守培訓紀律,認真聽講,做好學習記錄,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4、安全職能部門應對應急救援隊伍教育培訓情況按照規定要求建立培訓檔案和學習記錄。

5、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應急救援隊伍管理制度3

一、為了加強我鄉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提高應急能力,科學有效應對突發時間,特制訂本制度。

二、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運轉”的原則,分類組建本鄉應急隊伍,並加強培訓,開展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應急隊伍應選擇年輕力強、具有實戰經驗的人員組成。

四、鄉應急辦建立本鄉應急隊伍人員檔案,實行嚴格管理,動態更新資訊資料,並根據突發時間的應急處理情況,對隊伍及時進行調整。

五、鄉應急辦會按照“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制訂應急培訓計劃,組織協調有關人員開展應急隊伍的培訓。

六、應急培訓以增強應急管理和應急隊伍成員的應急意識、更新其突發事件應急知識、提高整體應急處置業務能力和水平為目的。

七、根據本鄉實際情況和應急工作需要,結合應急預案,有計劃地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演練,以檢驗預案、鍛鍊隊伍、發現問題、整改提高為目的。

八、開展應急演練前,應制定詳細的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目的、內容、參演隊伍和演練要求。演練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和評估,不斷提高應急隊伍的應急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