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救援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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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應急救援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應急救援的管理制度

應急救援的管理制度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範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範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應急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2.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3.成立以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為副組長,安監科長、各採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監科,並負責日常管理。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

5.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6.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安監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7.應急通訊裝置保障。公司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8.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公司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裝置、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並對應急救援裝置、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效能完好。

9.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汙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職救護隊,人員由各科室、採區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幹組成,並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能力。

11.應急救援協議。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

13.應急管理費用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財務部門予以保障。

應急救援的管理制度2

1、為避免起重機械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2、公司發生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部門。

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採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採用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5、在救援過程中,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並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6、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向市、鎮各有關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群求援。

應急救援的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性事故和可能引發事故的`險情,各級單位均應編制應急預案,並按應急預案要求加以落實。

第二條公司本著“統一協調、分級處理、全員動手搶險救災”的原則,使事故災害減少劍最低限度。

第三條應急預案一般應包括主件部分和附件部分。

第四條應急預案主件部分應包括封面、目錄、總則、組織機構與職責、聯絡報告程式、指令下達程式、應急指揮規定、實施方案、善後處理和應急演練等內容。

1.封面包括應急預案全稱;對關鍵裝置要害(重點)部位應寫出具體名稱,所在地理位置;編寫者和編寫日期,單位名稱及單位負責人的簽名。

2.內容目錄。

3.總則應包括編寫依據、目的、原則和總的要求。

4.組織機構與職責應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指揮系統、日常值班機構(崗位)、醫療機構、後勤保障設定及單位(崗位)職責和負責人、值班制度等。

5.聯絡報告程式應包括髮生各類突發性事故或險情時,向上級應急組織機構和政府主管部門的報告程式,及同有關部門、外部機構的聯絡程式和採用方式等。

6.指令下達程式應包括髮生各類突發性事故或險情時,本級、上級應急組織機構和政府主管部門的指令下達程式,對有關部門、外部機構救援力量協調指令傳遞方式等。

7.應急指揮規定應包括髮生各類突發性事故或險情時,各級應急第一指揮者、第二指揮者的排序,尤其是現場指揮者喪失指揮能力時,應事先確定好擔任指揮者的人員名單。

8.實施方案是應急預案的核心部分,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或險情進行分級、做出具體實施方案、搶險救災物資和醫務人員的落實,實施方案責任應落實到崗位員工。

對每一種可能發生的事故或險情應編制出報告內容、實施的技術措施和實施步驟等。

9.善後處理應包括事故或險情得到控制或處理結束時,釋出應急命令解除的規定,表明此後的工作應是災後重建的事情。

10.應急演練應包括演練內容、次數、要求和演練講評、演習記錄等方面的規定。

第五條應急預案附件部分應包括:

1.主要基礎資料;

2.自然環境條件資料;

3.地理位置(座標)和交通條件;

4.應急搜救裝置及材料的有關資料,包括應急裝置及應急材料的名稱、型別、數量、效能和能力、存放地點及可呼叫情況;

5.應急救援力量情況,包括與有關機構簽訂的應急救援行動中相互援助、支援的協議付本;

6.環境條件測定裝置及規格;

7.應急指揮人員一覽表;

8.應急通訊錄,包括電話、手機、傳真號碼和電子郵件、單位名稱、通訊地址等;

9.其他有關的附屬資料。

第六條應急預案應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按作業性質、作業的不同階段,分別編制。

第七條可能發生的事故或險情包括火災、爆炸、颱風(熱帶氣旋)、地震、風暴(潮)、海嘯、洪水、山體滑坡、機動車輛(船舶、飛機、火車)遇難(險)、流行傳染病、人員中毒、人員落水(受傷)、有毒有害物質洩漏、火工器材遺失、油氣管線洩漏和破裂、重大溢油、人員逃生和救生及其他緊急情況。

第八條實施的應急預案如有變化或變動,應及時修改、補充,必要時重新編制並報批。

第九條制訂的應急預案應到地方政府部門備案;對已備案、審批的應急預案進行重大修改或重新編制,應重新備案或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