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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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1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影響師生的健康。為此,特制定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質好,有健康的身體,責任心強。

二、食堂從業人員由學校一年一聘,學年初,學校與食堂從業人員簽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證明持證上崗,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到法定機構體檢一次,體檢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發給健康證,方可從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從業人員一旦患上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成滲性面板病等)不得從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銷售工作。

五、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應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六、從業人員不能穿拖鞋上崗,不能戴首飾上崗。

七、每天早上上崗前由學校行政領導或食堂負責同志對從業人員進行認真檢查,凡是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崗。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2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餐飲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四、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面板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戴,主管部門留存影印件,以備檢查。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3

為規範食堂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面板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儲存,以備檢查。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4

一、為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由於食品汙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證就餐者的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全體師生員工服務的所有食堂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食堂從業人員在開始工作前,必須先到指定的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錄用並從事餐飲工作。

四、食堂負責人或食品衛生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從事餐飲工作人員進行登記造冊,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五、對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人員,夥管辦應立即辭退。

六、食堂管理負責人和食品衛生管理員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