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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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學校的管理制度1

一、家長學校組織管理

1、家長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有學校領導、家長代表組成。家長委員會人員有適當分工。

2、家長委員會每學期召開三次會議,學習有關檔案,制定家長學校工作計劃 及科研課題。

3、充分利用幼兒家長所在單位的教育資源,加強家長學校的各項制度的建設。

4、運用各種形式總結和交流家庭教育經驗,組織評選和表彰好家長。

5、多途徑籌措家長學校辦學活動經費。

二、家長學校教學管理

1、 家長學校教師:外請專家、校領導、各年級組長、班主任。

2、 以《家長學校教學大綱》為依據,為家長配備必要讀物,充分利用園刊宣傳作用,在幼兒園網站開通家長學校,對家長進行專題系列講座。

3、 家長學校授課形式多種多樣(專家講座、參加幼兒園、年級、班級主題教育活動、經驗交流、座談交流、網上問答等)。

4、 建立教學檔案。

三、 家長學校的考勤制度

1、 要求家長按時參加學習,並認真記錄。不無故缺勤,請假者要及時補課。每次由班主任在開會前負責統計考勤,考勤記錄到期末交園家教組長處。

2、 學年缺勤2次者不能結業。

四、 家長學校考核制度

1、 每學年家長要結合聽課筆記,寫出學習體會,作為學年考核成績。

2、 體會合格者髮結業證書。

五、 家長學校表彰制度

根據家長的出勤、體會及家長在教育孩子方面的做法,評出優秀學員或好家長,給予表彰,向家長髮賀卡。

學校的管理制度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並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裝置,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裝置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八、嚴格執行毒品管理辦法,化學實驗毒品房要有專人負責。

九、每日下午靜校以後,由專人負責公共教學場所的安全檢查,並及時鎖閉門窗,第二日根據教學需要開啟大門。

十、任何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和本規定所造成事故,學校有權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違規者按價賠償。

學校的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管理目標

為使學校校車統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學校轎車、客車等的使用、購置、保養、修理、油料、事故處理及保險事項、年檢,均適用本制度。

3.權責單位

(1)總務部門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2)校長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

二、校車管理制度

1.校車購置

(1)購置各類校車以堅固耐用、省油、價格合理為原則。

(2)校車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由總務部門提出報廢,並提出專案購置申請。經總務部門主管確認,並呈校長核准後,指定專人選購。2.校車使用

(1)每輛車由總務部門指定專門的司機負責駕駛,非學校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

(2)因公務需要用車,應填寫“校車使用申請單”(若載有物品,需隨附物品放行單),經部門主管核准後交校長辦公室統一排程(填寫“派車單”)。未依規定申請者,不得用車。

(3)公務校車應設定“校車行駛記錄表”,派車人應登記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總務部門每月抽查一次。

(4)校車使用前應對校車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竊或損壞等,應立即報備總務部門一同處理。

(5)公務校車不得作非公務事務用。

(6)原則上公務車每天應返回學校(派車遠途出差例外),將車停放於指定位置,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如未按規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責任人賠償。

(7)公務車不得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3.保養

(1)各類校車由總務部門安排專人(一般指該車駕駛員)每週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則每日須清洗,以防生鏽。

(2)校車各項零件裝置的'保養,由該校車駕駛人負責,須保持完整並注意是否被損。

4.修理

(1)凡學校校車,除緊急狀況外,應事先向總務部門上報、檢查、核准、備案後,由該校車司機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公務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緊急送修,應先報總務部門主管核准。

(3)由於駕駛人或派車人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人或派車人負擔。

5.油料

(1)油料油票由管理部統一購買,由駕駛司機填寫領油申請表獲准後領用。

(2)每月管理部主管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6.事故處理

(1)學校各類校車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校車公務途中遇不可抗力發生車禍,應及時向附近交警報案,並即刻與總務部門主管聯絡,學校總務部門主管應派人前往現場協助處理。

(3)車禍後有關的保險理賠作業,應由當事人配合總務部門負責處理。

(4)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責任概與學校無關,一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7.保險、年檢

(1)本學校各類校車的投保作業統一由總務部門負責。

(2)校車年度檢驗應由總務部門會同責任司機負責。

學校的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骨幹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制定xx市特殊教育學校骨幹教師管理試行辦法如下:

一、校級骨幹教師認定範圍。

根據相關榮譽和稱號,對校級骨幹教師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教學能手、教科能手、示範課、aa級優質課。

第二類:教壇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級優質課獲得者、基本功競賽獲得優勝者。

二、校級骨幹教師崗位要求

1、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富有奉獻意識和合作精神,高質量做好教育教學工作。

2、加強自身學習和修養。每年研讀一本教育專著,並研讀1-2種相應專業的教學期刊,並做好學習筆記或撰寫好學習體會。

3、積極發揮示範和帶頭作用。骨幹教師指導青年教師1~2名或帶好一個興趣組,並有具體指導方案和過程安排,每學期本校上公開課1~2次。

4、積極參加教育科研。每位骨幹教師獨立承擔或參與一個市級以上研究課題。

5、積極撰寫本學科教學研究論文。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學專業論文在市級及以上評比中獲獎或市級及以上教育雜誌發表。

6、積極參與本學科教改工作,積極承擔或參與教改實踐中的課改實驗,骨幹教師的教學質量要始終處於前列,帶動本學科教學質量提高。

三、校級骨幹教師考核辦法

1、成立考核小組。校長為組長,分管校長副組長,教務、教科、德育和骨幹教師所在教研組代表組成考核小組。

2、考核內容:各層次骨幹教師崗位要求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師德表現、業務能力、教學工作;科研水平、進修情況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式:考核按學年度進行,各骨幹教師將自己一學年度的工作情況進行自我評價(填好自我評價表)。並附有關的原始業務材料(包括獲獎證書、論文、公開課的備課教案、學習筆記等)。考核等第為不合格、合格、優秀。

4、考核物件必須是在職在崗(與榮譽稱號對應崗位)的骨幹教師,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應待遇。

四、骨幹教師的有關待遇

1、骨幹教師優先參加由教育系統提供的相關學習培訓、交流、研討、參觀、考察等活動。

2、享受書報費。骨幹教師每年由學校贈送一份教育報刊或專業雜誌。

學校的管理制度5

憲法規定“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保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學校公共財產是學校開展政黨的教育教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為切實保護我校的一切公共財產,使其更好地服務於教育教學工作,全體師生員工須遵照執行。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

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說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昭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為財會檔案予以儲存備查。二是會計要建立健全財產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

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衛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

實驗器材管理由古剛義負責,微機室器材管理同廖長清負責,團隊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負責,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教師共同負責,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張鳳仙負責,油印資料老大需要教導處先登記,再由張鳳仙記錄及油印。檔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會負責,雜物保管室由黃澤林負責,錄音機、聽力磁帶、教參、教學掛圖由教導處負責管理,伙食團公物由李建輝負責,段學良負責對電器、辦公用品等進行發放與登記。辦公桌椅經編號、登記後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並辦理好有關手續,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學校的管理制度6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二、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主管領導和園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主管理領導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三、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鬆、不

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學校,經主管領導和校長同意並簽名即可。由校長記錄公里數,主管領導會同司機一起進維修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3、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四、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必須保持車內外清潔整齊。

3、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然後通知學校。

五、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加油單據先由主管簽名,然後由園長簽名,財務方報銷。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學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准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接送學生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下車後檢查車內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然後鎖好車門並將鑰匙交到學校辦公室。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五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12、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或門衛室,隨時等候出車。

13、司機要服從主管的安排,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4、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並說明原因。

15、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並把鑰匙交到辦公室,不準私自用車。

16、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7、司機未經領導批准,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