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時考勤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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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時考勤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時考勤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工時考勤管理制度1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並於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並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准後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後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後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彙總,並於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工時考勤管理制度2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週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後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並舉手示意,未答到並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於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並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委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幹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凡違反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並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幹部違反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建築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辦法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並註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後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幹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誌。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築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並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後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後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許可權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准。

(三)請假程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並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准後方可離校。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後,要到准假人員處進行銷假併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並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工時考勤管理制度3

一、考勤範圍 包括課程表安排的課時以及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等。

二、考勤標準:

1、請假未獲準和超過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學校規定時間返校者)為曠課;

2、老師點名或開始講課後進入課室者為遲到。

3、上課時未經任課老師允許而先行離開課室者為早退。

4、檢查人員檢查時學生不在現場可確定為曠課。

三、請假審批

請假需書面手續,學生先到校辦公室領取假條,分別找班主任、教務主任、校領導簽字並交負責生活的老師,請假期滿後應及時找生活老師銷假,假條歸入學籍檔案。

四、考勤程式及獎懲辦法:

1、全月出滿勤,給予表揚並獎勵學分,遲到、早退、曠課予以扣分。

2、上課時考勤由任課老師負責填寫。

3、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由班主任負責填寫。

4、每週六報校辦公室統計備案。每月底連同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向家長通報。

5、未經批准擅自離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長通報或請家長來校,三次者勸其退學。

工時考勤管理制度4

為加強機關工作作風,端正工作態度,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優秀的機關公務工作形象,實行科學規範管理,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條出勤缺勤

以科室為單位,按日記載出勤情況,在工作期間內不得打牌、下棋、玩遊戲或上網聊天,不得隨意串崗聊天或在工作時間辦私事。

第二條遲到早退

由局辦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遲到早退情況1—2次,抽查情況記錄備案,納入個人年底考核評比。

第三條集中學習

局內定期安排集中學習,除特殊情況外所有人員必須按時參加。確需請假的,區管副職幹部向局長請假,其他幹部向黨委副書記請假。所有請假必須得到批准後方可不參加。任何人不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不參加的,一律按缺勤處理。

第四條病假

三天以上病假須憑醫院診斷證明,按病休天資料實記載,逾期未上班者按缺勤處理。

第五條事假

一般幹部、工作人員事假一天由科長批准,二天(科級幹部一天)由分管領導批准;一般幹部、工作人員三天及以上、科級幹部二天及以上由局長批准;區管副職幹部事假一天由局長批准。

第六條獎懲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現象,均由局辦公室及各科負責人做好記錄,年終按區人事局和局機關百分考核辦法執行兌現。

工時考勤管理制度5

一、請假考勤制度

(一)請假型別:公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二)請假手續:提前兩天填寫請假單,報教務處、總務處、政教處或校長室批准,工作安排妥當後,准假離崗。如遇特殊情況,可先以電話、口頭請假後再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

1、公假(開會、外出學習、進修等)

(1)審批許可權及程式

①必須持有教育行政部門或相關單位的檔案、通知。

②地市範圍內(二天以內)報教務處主任審批,同意。

③地市範圍外(二天以上)報校長審批,同意。

④出國或時間在一個月以上報教育局審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師公出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並備案,或由教務處協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2、事假

(1)審批許可權及程式

①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報教務處備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③半月以上,報請教育局審批。

(2)工作安排

教師事假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並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注:1、事假在2節以內,並在一週內補上延誤功課的,並報教務處備案,可不按事假處理。一個月不超過一次,否則按事假處理。

2、未經教務處同意,教師不得擅自調動功課,一經發現,以事假論處。因擅自調

動功課造成缺課的以曠課論處。

3、病假

(1)審批許可權及程式

①教工因病請假,須憑定點單位的證明(二天以上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院證明,二天以內由校醫務室證明),到教務處填寫請假單。

②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並報教務處備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間(二天內)功課,與教務處協商安排或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並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4、婚假、喪假

婚假期為一週(晚婚婚假為半個月),直系親屬喪假為三天,有關教工需事先向教務處申報。

5、產假

規定為三個月,晚育者可享受六個月假期,向教務處事先申報,由校長室批准。

二、相關規定

1、公假

不扣發工資及各種補貼、獎金。但按節數扣發超工作量工資。

2、病假

工資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校發的補貼按節數或天數扣發,並扣發月全勤獎,扣除超工作量工資。

3、事假

半月以內,教師每節扣除:1節臨時代課金+1節相應學科的課時津貼;職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個月計算,半個學期以上未到一學期的按一個學期計算,扣除相應的工資,並扣除月全勤獎及學期全勤獎。

4、婚、喪假

停發超工作量工資及集體活動補貼。如在法定時間內提前上班,則加發代課金加班費。在每學期末的考勤獎中不扣獎金,不扣月全勤獎。

5、產假

法定時間內不扣國發工資,學校有關工作量工資工作補貼、獎金停發。超出法定時間同事假。

6、曠工曠課

教師一節(職工半天)扣80元,並扣除月全勤獎。